本书以《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以下简称《国家计量规范》)为依据,介绍各分部工程的计算规则。
1)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3.7的规定执行。
表3.7 土方工程(编号:010101)
续表
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计量规范》和《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在计算规则中,存在不同的地方,具体表现为:
①土壤的分类应按表3.8确定,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
②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非天然密实土方应按表3.9折算。
③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3.10、表3.11的规定计算。
表3.8 土壤分类表
表3.9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表3.10 放坡系数表
注:①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②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表3.11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www.xing528.com)
注:本表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整理。
2)石方工程
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3.12的规定执行。
表3.12 石方工程(编号:010102)
①岩石的分类应按表3.13确定。
表3.13 岩石分类表
注:本表依据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整理。
②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非天然密实石方应按表3.14折算。
表3.14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注:本表按建设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整理。
3)回填
回填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3.15的规定执行。
表3.15 回填(编号:0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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