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房屋,有平民之居和士大夫之居两种。士大夫之居,前为堂,后为室。室之左右为房。堂只是行礼之地,人是居于室中的(室之户在东南,牖在西南,北面亦有牖,谓之北牖。室之西南隅,即牖下,地最深隐,尊者居之,谓之奥。西北隅为光线射入之地,谓之屋漏。东北隅称宧。宧,养也,为饮食所藏。东南隅称窔,亦深隐之义。室之中央,谓之中霤,为雨水所溜入。此乃穴居时代,洞穴开口在上的遗象。古之牖即今之窗,是开在墙上的。其所谓窗,开在屋顶上,今人谓之天窗)。平民之居,据晁错《移民塞下疏》说:“古之徙远方以实广虚也,先为筑室。家有一堂二内。”《汉书》注引张晏曰:“二内,二房也。”此即今三开间的屋。据此,则平民之居,较之士大夫之居,就是少了一个堂。这个到现在还是如此。士大夫之家,前有厅事,即古人所谓堂。平民之家无有。以中间的一间屋,行礼待客,左右两间供住居,即是一堂二内之制。简而言之,就是以室为堂,以房为室罢了。
古总称一所屋子谓之宫。《礼记·内则》说:“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则一对成年的夫妻,就有一所独立的屋子。后世则不然。一所屋子,往往包含着许多进的堂和内,而前面只有一个厅事。这就是许多房和室,合用一个堂,包含在一个宫内,较古代经济多了。这大约因为古代地旷人希,地皮不甚值钱,后世则不然之故。又古代建筑,技术的关系浅,人人可以自为,士大夫之家,又可役民为之。后世则建筑日益专门,非雇人为之不可(《论衡·量知篇》:“能斫削柱梁,谓之木匠。能穿凿穴坎,谓之土匠。”则在汉代,民间建筑,亦已有专门的人)。这亦是造屋的人,要谋节省的一个原因。
古人造楼的技术,似乎是很拙的。所以要求眺望之所,就只得于城阙之上。阙是门旁墙上的小屋。天子诸侯的宫门上,也是有的。因其可以登高眺远,所以亦谓之观。《礼记·礼运》:“昔者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即指此。古所谓县法象魏者,亦即其地。魏与巍同字,大概因其建筑高,所以称之为魏。象字当本指法象言,与建筑无涉。因魏为县法之地,单音字变为复音词时,就称其地为象魏了。《尔雅·释宫》:“四方而高曰台。有木者谓之榭。陕而修曲曰楼。”(陕同狭。)《注》云:“台,积土为之。”榭是在土台之上,再造四方的木屋。楼乃榭之别名,不过其形状有正方修曲之异而已,这都是供游观眺望之所,并不是可以住人的。《孟子·尽心下篇》:“孟子之滕,馆于上宫。”赵《注》说:“上宫,楼也。”这句话恐未必确。
因为造楼之技甚拙,所以中国的建筑,是向平面发展,而不是向空中发展的。所谓大房屋,只是地盘大,屋子多,将许多屋连结而成,而两层、三层的高楼很少。这个和建筑所用的材料,亦有关系。因为中国的建筑,用石材很少,所用的全是土木,木的支持力固不大,土尤易于倾圮。
炼熟的土,即砖瓦,要好些,然其发达似甚晚。《尔雅·释宫》:“瓴甋谓之甓。”“庙中路谓之唐”。甓即砖。《诗经·陈风》说“中唐有甓”,则砖仅用以铺路。其墙,大抵是用土造的。土墙不好看,所以富者要被以文锦。我们现在婚、丧、生日等事,以绸缎等物送人,谓之幛,还是这个遗俗;而纸糊墙壁,也是从此蜕化而来的。《晋书·赫连勃勃载记》说他蒸土以筑统万城,可见当时砖尚甚少。不然,何不用砖砌,而要临时蒸土呢?无怪古代的富者,造屋只能用土墙了。建筑材料,多用土木,和古代建筑的不能保存,也有关系。因为其不如石材的能持久。而用木材太多,又易于引起火患。前代的杭州,近代的汉口,即其殷鉴。
建筑在中国,是算不得发达的。固然,研究起世界建筑史来,中国亦是其中的一系(东洋建筑,有三大系统:(一)中国,(二)印度,(三)回教,见伊东忠太《中国建筑史》,商务印书馆本)。历代著名的建筑,如秦之阿房宫,汉之建章宫,陈后主的临春、结绮、望春三阁,隋炀帝的西苑,宋徽宗的艮岳,清朝的圆明园、颐和园,以及私家的园林等,讲究的亦属不少。然以中国之大言之,究系沧海一粟。
建筑的技术,详见宋朝的《营造法式》,明朝的《天工开物》等书。虽然亦有可观,然把别种文明比例起来,则亦无足称道。此其所以然:(一)因(甲)古代的造屋,乃系役民为之,滥用民力,是件暴虐的事。(乙)又古代最讲究礼,生活有一定的轨范,苟非无道之君,即物力有余,亦不敢过于奢侈。所以政治上相传,以卑宫室为美谈,事土木为大戒。(二)崇闳壮丽的建筑,必与迷信为缘。中国人对于宗教的迷信,是不深的。祭神只是临时设坛或除地,根本便没有建筑。对于祖宗的祭祀,虽然看得隆重,然庙寝之制,大略相同。后世立家庙等,亦受古礼的限制,不能任意奢侈。佛教东来,是不受古礼限制的,而且其教义很能诱致人使其布施财物。道家因之,亦从事于模仿,寺观遂成为有名的建筑,印度的建筑术,亦因此而输入中国。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一时亦呈相当的盛况。然此等迷信,宋学兴起以后,又渐渐的淡了。现在佛寺、道观虽多,较之缅甸、日本等国,尚且不逮。十分崇闳壮丽的建筑,亦复很少,不过因其多在名山胜地,所以为人所赞赏罢了。(三)游乐之处,古代谓之苑囿。苑是只有草木的,囿是兼有禽兽的。均系将天然的地方,划出一区来,施以禁御,而于其中射猎以为娱,收其果实等以为利,根本没有什么建筑物。所以其大可至于方数十里(文王之囿,方七十里,齐宣王之囿,方四十里,见《孟子·梁惠王下篇》)。至于私家的园林,则其源起于园。园乃种果树之地,因于其间叠石穿池,造几间房屋,以资休憩,亦不是什么奢侈的事。后来虽有踵事增华,刻意经营的人,究竟为数亦不多,而且其规模亦不大。以上均系中国建筑不甚发达的原因。揆厥由来,乃由于(一)政治的比较清明,(二)迷信的比较不深,(三)经济的比较平等。以物质文明言,固然较之别国,不免有愧色,以文化论,倒是足以自豪的。(www.xing528.com)
朱熹说:“教学者如扶醉人,扶得东来西又倒。”个人的为学如是,社会的文化亦然。奢侈之弊,中国虽比较好些,然又失之简陋了。《日知录·馆舍》条说:“读孙樵《书褒城驿壁》,乃知其有沼,有鱼,有舟。读杜子美《秦州杂诗》,又知其驿之有池,有林,有竹。今之驿舍,殆于隶人之垣矣。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刱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亭林的足迹,所至甚多,而且是极留心观察的人,其言当极可信。此等简陋苟且,是不能藉口于节俭的。其原因安在呢?亭林说:是由于“国家取州县之财,纤毫尽归之于上,而吏与民交困,遂无以为修举之资”。这固然是一个原因。我以为(一)役法渐废,公共的建筑,不能征工,而必须雇工。(二)唐以前古市政的规制犹存,宋以后逐渐破坏(如第十一章所述,唐设市还有定地,开市还有定期,宋以后渐渐不然,亦其一证),亦是重要的原因。
从西欧文明输入后,建筑之术,较之昔日,可谓大有进步了;所用的材料亦不同;这确是文明进步之赐。惟住居与衣食,关系民生,同样重要。处处须顾及大多数人的安适,而不容少数人恃其财力,任意横行,和别种事情,也是一样的。古代的居民,本来有一定的规划。《王制》所谓“司空执度以度地,居民山川沮泽(看地形),时四时(看气候)。”即其遗制。其大要,在于“地、邑、民居,必参相得”。地就是田。有多少田,要多少人种,就建筑多少人守卫所要的城邑,和居住所须的房屋。据此看来,现在大都市中的拥挤,就是一件无法度而不该放任的事情了。宫室的等级和限制,历代都是有的(可参看《明史·舆服志》所载宫室制度)。依等级而设限制,现在虽不容仿效,然限制还是该有的。对外的观瞻,也并不系于建筑的侈俭。若因外使来游,而拆毁贫民住居的房子,这种行为,就要成为隋炀帝第二了。
讲宫室既毕,请再略讲室中的器用。室中的器用,最紧要的,就是桌椅床榻等。这亦是所以供人居处,与宫室同其功的。
古人都席地而坐。其坐,略似今日的跪,不过腰不伸直。腰伸直便是跪,顿下便是坐。所以古礼跪而行之之时颇多。因为较直立反觉便利。其凭藉则用几,据阮谌《礼图》,长五尺,广一尺,高一尺二寸(《礼记·曾子问》《疏》引)。较现在的凳还低,寝则有床。所以《诗经》说:“乃生男子,载寝之床。”后来坐亦用床。所以《高士传》说:管宁居辽东,坐一木榻,五十余年,未尝箕股,其榻当膝处皆穿(《三国魏志》本传《注》引)。观此,知其坐亦是跪坐。现在的垂足而坐,是胡人之习。从西域输入的。所坐的床,亦谓之胡床。从胡床输入后,桌椅等物,就渐渐兴起了。
古人室中,亦生火以取暖。《汉书·食货志》说:“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颜师古说:“燎所以为明,火所以为温也。”这种火,大约是煴火。是贫民之家的样子。《左氏》昭公十年说,宋元公(为太子时)恶寺人柳,欲杀之。到元公的父亲死了,元公继位为君,柳伺候元公将到之处,先炽炭于位,将至则去之,到葬时,又有宠。又定公三年,说邾子自投于床,废于炉炭(《注》:“废,堕也。”),遂卒。则贵族室中取暖皆用炭,从没有用炕的。《日知录》说:“《旧唐书·东夷高丽传》:冬月皆作长坑,下然煴火以取暖,此即今之土炕也,但作坑字。”则此俗源于东北夷。大约随女真输入中国北方的,实不合于卫生。
论居处及所用的器物既竟,还要略论历代的葬埋。古代的葬有两种:孟子所谓“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滕文公上篇》)。盖田猎之民所行。《易经·系辞传》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则农耕之民之俗。一个贵族,有其公共的葬地。一个都邑,亦有其指定卜葬的区域。《周官》冢人掌公墓之地,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是其制。后世的人说:古人重神不重形。其理由:是古不墓祭。然孟子说齐有东郭墦间之祭者(《离娄下篇》),即是墓祭。又说孔子死后,子贡“筑室于场,独居三年然后归”(《滕文公上篇》),此即后世之庐墓。《礼记·曲礼》:“大夫士去其国,止之曰:奈何去坟墓也?”《檀弓》:“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反其国不哭,展墓而入。”又说:“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则古人视坟墓,实不为不重。大概知识程度愈低,则愈相信虚无之事。愈高,则愈必耳闻目见,而后肯信。所以随着社会的开化,对于灵魂的迷信,日益动摇,对于体魄的重视,却日益加甚。《檀弓》说:“延陵季子适齐。比其反也,其长子死,葬于嬴博之间。”“既封,左袒,右还其封,且号者三,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而遂行。”这很足以表示重视精神,轻视体魄的见解,怕反是吴国开化较晚,才如此的。如此,富贵之家,有权力的,遂尽力于厚葬。厚葬之意,不徒爱护死者,又包含着一种夸耀生人的心思,而发掘坟墓之事,亦即随之而起。读《吕览》的《节丧》《安死》两篇可知。当时墨家主张薄葬,儒家反对他,然儒家的葬礼,较之流俗,亦止可谓之薄葬了。学者的主张,到底不能挽回流俗的波靡。自汉以后,厚葬之事,还书不胜书。且将死者的葬埋,牵涉到生人的祸福,而有所谓风水的迷信。死者无终极(汉刘向《谏成帝起昌陵疏》语),人人要保存其棺椁,至于无穷,其势是决不能行的。
佛教东来,火葬之俗,曾一时盛行(见《日知录·火葬》条),实在最为合理。惜乎宋以后,受理学的反对,又渐渐的式微了。现在有一部分地方,设立公墓。又有提倡深葬的。然公墓究仍不免占地,深葬费人力过多,似仍不如火葬之为得。不过风俗是守旧的,断非一时所能改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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