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是一种活态文化遗存,从民俗中透视人们长久以来的文化心理积淀,其可以作为玉石之路命题的证据,与文献学和考古学证据相互印证。古州雁门是丝绸之路的重要关隘,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丝绸、香料、茶马贸易的重要边市,昆山之玉如果要进入中原,此处极可能是重要通道。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古代州地区有着浓厚的玉石文化信仰和独特的玉石文化传统,特列举如下。
(一)通神升天的葬玉习俗
据代县原文化局局长杨继东所言,即便到了现代,代县的有钱人都还有用玉殉葬的习俗。这种丧葬文化的渊源从代县民间收藏的一套殉葬玛瑙环可见一斑(图12—14)。据此套玛瑙环的民间收藏者言,这些玛瑙环出土于代县沙河地区的战国墓葬中,原本置于墓主人胸前。玉环是古时祭天的礼器,这种殉葬方式反映出古代州人玉能通神的文化观念。
古代州丧葬用玉习俗最典型的代表,是晋国赵卿墓。墓主人是春秋时期的赵简子,他的儿子赵襄子在代州杀代王起家,赵简子死后被葬于太原。据《太原晋国赵卿墓》考古报告统计,在赵卿墓中,一共出土了玉器297件,类型主要有璧、瑗、环、璜、琮、璋、圭、玦、佩饰、剑饰等(图12—15)。这些玉器中,主要是玉礼器、玉佩饰和玉剑器,多数玉器制作精致、纹样精美,反映出当时高超的琢玉工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玉璧14件,最大直径15.7厘米,[17]跟赵简子崇玉升天的民间传说颇为吻合。殉葬玉礼器反映出古代州人丧葬文化中的玉石信仰,人们相信玉能通神升天,从而永生不死。
图12-15 赵卿墓出土玉礼器
(二)趋吉避凶的佩玉习俗
代州人的佩玉习俗源远流长。据代县博物馆原馆长邢生明称,相传从宋代开始,代州有钱人家就有戴玉镯的习惯,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代县著名书法家张润厚说,到明清时期,男人的旱烟嘴最好的是用玉做的,其次用玛瑙,再次用琉璃,烟袋上用玉环做扣。女性一般戴玉镯,还有玉耳坠、玉簪等;小孩头上戴玉帽花,身上佩玉锁。杨继东指出,代县人的佩玉习俗是男人戴白玉镯,女人戴翠玉镯。
沿沟乡郭全财(男,73岁)称,他记得地主和有身份的人都戴着好玉镯、玉戒指,那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耍拳棒的人则戴玉扳指,可以防止跌打损伤。杨家将的三十六世子孙杨芬鳌就佩戴有玉扳指。
玉是传家之宝,玉石饰品通常都是代代相传。代县人任允莲(女,54岁)说,她父亲民国时走西口去新疆经商,给母亲买回来玉镯、玉簪、玉戒指。后任允莲母亲传给她和嫂子一人一个翡翠质玉镯子,一为红血玉,一为菜玉,这是晋商传统走西口的个案。
笔者考察了代县的金店,金店中销售和田玉、翡翠、水晶、玛瑙、黑曜石等玉石类商品,价格从几十元到数万元不等,其中有一个和田碧玉佛挂件标价高达6万元。笔者在代县宏亮金店考察时,店主正在手工穿制一条和田碧玉项链,说是有人出高价定制的。玉器的种类有玉挂件(玉佛、玉锁、生肖玉等)、玉扳指、玉摆件等,反映出当今代县人不同消费阶层和群体对玉石类商品的喜爱。
玉石有趋吉避凶的功能,据说佩玉就能保护佩戴人。邢生明指出,明清时期小孩满月或百天,送礼除了金锁、银锁之外,还有送玉锁的,锁上刻着“长命百岁”“富贵长命”的字样。笔者也在代县金店看到了有玉锁、金镶水晶锁等玉饰售卖,说明这种佩玉以求平安吉祥的文化心理绵延至今。
在访谈中,有三个典型个案体现了现代代县人用玉保平安的心理,可以看出玉能趋吉避凶的观念已经深入代县人心中。
个案一:据任允莲讲述,20世纪90年代,她曾有偏瘫的80来岁的母亲,不小心摔了一跤,手上戴的玉镯碎了,但人却没有摔着。后来她把自己的手镯送给了母亲戴,不想母亲84岁时又摔了一跤,摔碎了手镯,人却依然没事。
个案二:据杨继东讲述,2014年4月,代县有个女子吃安眠药自杀,被救活后神志不太清醒,寻死觅活还要自杀。在挣扎中,手上的玉镯磕成了4瓣,她一下子清醒过来,说这一劫过去了。遂不再寻死,回家后精神也好了。
个案三:据张润厚讲述,他有次骑摩托车撞在水泥墩上,当场昏迷,醒来后推车回家,满嘴流血,伤得很严重。他只是到医院拿了点药,没有做更多的治疗,人却没有什么后遗症。但他回家后发现他佩戴的小玉人的头没有了,他返回出事地点再三寻找,依然找不见玉人头。他认为是那个小玉人替他挡了灾祸,保了平安。
(三)婚恋嫁娶的聘玉习俗
《雁门关志》记载,雁门关地区婚俗为:新娘头戴凤冠,身着霞帔,腰系玉带,面罩红绸盖头,上轿随新郎出门。到了夫家下轿入室前,还要递宝瓶、踏黄布、跨马鞍、撒五谷等。[18]玉带与宝瓶在婚俗中的使用,赋予女性一种美好的象征,与《诗经》中“有女如玉”“佩玉锵锵”的寓意一脉相承。
据杨继东讲,明清以来,代州有钱人两家订婚的彩礼中必须有玉镯。这可以说是《诗经》“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彼留之子,贻我配玖”这一类古代玉石文化在婚俗的延续。据代县宏亮金店老板张宏亮讲,现在代县的年轻人喜欢买水晶镶金或玉佛、观音赠送对方,作为爱情的信物。这就是婚恋习俗中玉石文化在现代的延续。
(四)用玉礼佛的宗教习俗
代县地区佛教文化盛行,宗教信仰与玉石文化相互作用,对代县民俗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据邢生明讲,明清时期,有钱人家信佛的男子在斋戒期间会在腰间佩戴一块刻有“斋戒”两字的玉牌,一般为青、白玉质。旁人看见这块玉牌便知此人在斋戒期间,便不再邀请其喝酒吃肉。此说也从杨继东处得到证实。
据张润厚讲,古代州的善男信女们喜欢给庙里送佛像。一般人家送瓷质佛像,比较有钱的送青铜佛像,最有钱的人送玉佛。玉佛成为敬奉佛主的最高礼器,充分说明了玉高贵的文化价值。当代五台山碧山寺所供奉的白玉佛是徐玉如居士从缅甸请来的,不少佛教徒称碧山寺玉佛非常灵验,就是崇玉心理的表现(图12—16)。笔者在代县考察期间发现,不管是城外的杀子村村民,还是城内的市民小贩,都喜欢佩戴玉佛,代县金店里的玉佛销路很好,这就是玉文化与民间信仰结合的典型习俗。
(五)用玉治病的民间偏方
邢生明指出,玉石治病最典型的习俗是,如果有人手腕崴了起包,就可以戴上玉镯(没有玉镯的人就想办法找人借),用玉镯把手腕上的包打压回去。另一代县人任允莲也听说过这一偏方,称玉镯可以“打腕劳儿”。此说法还得到代县鹿蹄涧村杨家将后裔杨宏伟(男,39岁)、杨炳远(男,57岁)以及代县宏亮金店老板张宏亮的证实。
图12-16 五台山碧山寺白玉佛
(杨骊摄)
图12-17 山西代县雁门关铁裹门上随处可见的白色石英石
(杨骊摄)
郭全财老人称,晚清、民国时期,如果有人眼睛生病,就戴石头镜(水晶眼镜),眼睛就出来眼屎,戴上几天就会好。
杨继东指出,现在代县人还沿用玉镯碾脖筋的治病方法。这跟现代医疗保健中用能量石疏通经脉有异曲同工之妙,揭示了现代医疗文化更古老深远的玉文化起源。
笔者在踏勘代县的雁门关铁裹门沿线时,看见沿路山崖上有很多白色的石英石(图12—17)。据山上放羊的老大爷说,用这种石头和着艾草煮水擦拭创口治病,效果很好。
(六)姓氏文化的崇玉观念
据《杨氏族谱》记载,代县鹿蹄涧村十六世杨氏15名子孙姓名中跟玉相关的有杨圭、杨琮、杨瑞、杨琛、杨瑾、杨瑜、杨琪、杨环等11人;开平二十五世杨氏子孙共9人,其姓名中跟玉相关的有:杨琪、杨瓒、杨瑄、杨琦、杨玺、杨珍等8人。[19]十六世杨氏子孙生活在元代,可见那时人们的崇玉观念已经在姓氏文化中有所体现,并一直延续到后世。与此类同的个案是,清代道光年间忻州双堡村人王有德曾在新疆昆仑山采玉并留下石刻,在双堡村王氏家谱中,王有德的下一辈子孙姓名也多与玉相关。[20]
此外,从《山西历代进士题名录》中可查到,古代州的进士中有不少人的名字都与玉相关,如郑玉弼、解璇、庞玺、郎汝琛、张凤瑞、王璜、谢玺、梁璟、李瓒、张士瑄、李毓珍等人,[21]这也是古代州人崇玉观念的一个例证。
(七)灵石传说的崇玉心理(www.xing528.com)
山西民间故事“古交墨玉”中,讲述了一个仙翁送煤给樵夫的故事:“我本南山翁,住在地层中,你若将我寻,墨玉来奉送。”这个故事说煤的读音原为“墨玉”,说滑了就变成了“煤”。[22]从认知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这说明山西人对玉的认知远远早于煤;同时,这种以玉比煤的修辞方式更反映出山西人骨子里深刻的玉石崇拜心理。在“慈林晚照”的民间故事中,讲述了发生在长治县朱元璋和一块宝石发光显灵的神奇传说,灵石之说其实是灵玉观念的变形。[23]古人以石之美者为玉,更重要的是,在古人的心目中,玉石还有其他石头不具备的灵性,有通神之力。在古代州地区流传的灵石神话,也从侧面反映出人们的崇玉心理。
在代县鹿蹄涧村,流传着一段神奇的鹿石传说。据说杨业第十四世孙杨友和杨山打猎时射中一只梅花鹿,此鹿带伤逃到一个小村庄时突然遁地不见了。杨友等人掘地三尺,发现一块怪石,上面雕着一只带箭的梅花鹿,杨友兄弟认为此鹿石是祥瑞之兆,于是举家搬来此处世代居住至今。如今,代县杨忠武祠还供奉着这块鹿石,有不少人前去烧香祭拜,求灵石保佑(图12—18)。
图12-18 杨忠武祠供奉的鹿石
(杨骊摄)
在《代州志》的《顺应侯庙记》中,有一段这样的记载:“先是庆历中郡守张元退夫,以祷神之应为记。镵石置前庑之壁,季夏营葺之际,乃望之晨。忽于记石之上左,若雨露粘渍,光莹洞彻,山林人物莫不照见。护役吏洎阖庙众工,咸观其异。”顺应侯庙是古代州人祭祀龙王祈雨的场所,这段文字讲述一天早晨放在庙前庑之壁的镵石突然莹润发光,照彻四方,众人都以为是异象。镵石本是一般的石头,但它发光莹润,俨然是一块有了灵性的石头,和玉的灵性非常相近。[24]从这段叙事,可以看出代州人的灵石崇拜心理。
综上调研可知,在古代州地区人们心目中,玉石不仅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还有治病、趋吉避凶等多种功能。因此,代州—雁门关地区的人们往往将玉视为最宝贵的东西,正如代州民谚所谓:“金银有价玉无价。”由此可见,玉在代州民俗中留下了深刻的文化印记,经过长期的玉文化浸润,对代州人的生活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通过以上采用四重证据法实证玉文化二例,笔者对四重证据法的体会有二:
其一,从各类证据的证明力和可采性来说,四重证据中,文献证据不易得,其局限在于两方面:从时间来讲,越是远古,相关文献越稀少;从空间来讲,在汉文化地区以外,文献证据也较少。考古学物质文化证据和图像证据的实证价值立竿见影,加之考古学的各种科学检测手段,能较好地达到实证的目的。人类学证据能起到打开视野的作用,通过跨文化的比较阐释,异中求同,以今证古。不过,应注意跨文化材料之间的可比性,比如对三星堆、金沙玉源的考证一例,现在的羌族已经不是中国最早的氐羌民族,[25]不过,即便经历历史的演变,存在于羌族文化深处的一些习俗还是会透露出远古信仰的痕迹。
其二,从论证的模式来说,从假设出发进行论证,证据链的完整性和核心证据非常重要。证据链越完整,论证的成功度越高。而各类证据中,利用证据间性进行互证很重要,但在核心证据缺乏的情况下,也只可进行初步推测。
【注释】
[1]参看房龄:《三星堆与金沙的玉料产地》,《文史杂志》2007年5期。
[2]参看陈剑:《蚕丛故地龙山时代考古学文化遗存初析》,《中华文化论坛》2009年第52期。
[3]参看苏永江:《广汉三星堆出土玉器考古地质学研究》,见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编:《四川考古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79—90页。
[4]参看陈显丹:《三星堆文化玉石器研究》,《四川文物》1992年第1期。
[5]参看向芳等:《成都金沙玉器的稀土元素特征及材质来源》,《地球科学与环境学报》2008年第1期。
[6]张如柏:《中国古代玉石之路初探》,《中国宝玉石》1995年第3期。
[7]参看《四川通志》,巴蜀书社,1984年。
[8]参看[日]滨田耕作:《古玉概说》,胡肇椿译,中华书局,1934年。
[9]参看《汶川县志》,巴蜀书社,2007年。
[10]葛维汉:《羌族的习俗与宗教》,见李绍明、周蜀蓉选编:《葛维汉民族学考古学论著》,巴蜀书社,2004年,第38页。
[11]参看阿尔村人:《阿尔档案》,文物出版社,2011年。
[12]参看和志武、钱安靖等主编:《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怒族—羌族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13]参看钱安靖:《羌族原始宗教今昔》,《宗教学研究》1994年第12期。
[14]葛维汉:《羌族的习俗与宗教》,见李绍明、周蜀蓉选编:《葛维汉民族学考古学论著》,巴蜀书社,2004年,第42页。
[15]参看阿尔村人:《阿尔档案》,文物出版社,2011年。
[16]代县博物馆位于代县文庙内,因重修文庙,所有文物于几年前全部归库,不过由于场地条件原因,展出时也多为图片,实物并未展出。
[17]参看陶正刚、侯毅、渠川福:《太原晋国赵卿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138—153页。
[18]王凤岗主编:《雁门关志》,三晋出版社,2010年,第216页。
[19]参看山西代县杨忠武祠编:《杨氏族谱》。
[20]王仁湘:《从和田到忻州:寻找清代采玉人》,《文物天地》2003年第3期。
[21]参看王欣欣编著:《山西历代进士题名录》,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86—98页。
[22]参看陈庆浩、王秋桂主编:《中国民间故事全集·山西民间故事集》,(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89年,第139—142页。
[23]同上书,第21—23页。
[24]参看俞廉三:《代州志》卷六《金石志》,(代县)代山书院,清光绪八年(1882年)。
[25]氐羌民族与现在羌族的关系可以从石棺葬文化中窥见一二。童恩正在《试论我国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中认为:“就现有资料而言,发现的石棺葬以西北地区最早,西南次之,东北又次之。这三个大区虽然相隔甚远,但石棺的结构却惊人地相似。我们似有理由可以推测,石棺原为黄河上游某一氐羌系统的民族(其中以氐族的可能性较大)所采用的一种葬具,以后才传播到‘西南夷’和东北的‘胡’‘戎’诸民族中去的。”参看童恩正:《试论我国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见文物出版社编辑部编:《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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