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查阅了学界对三星堆、金沙玉源的研究,主要有房龄、陈剑、向芳、张如柏、苏永江、陈显丹等人的文章,其研究路径有两类。
一类是从历史文献进行考证的。房龄在《三星堆与金沙的玉料产地》中指出其玉器的原料可能大多出自玉垒山和岷山。文中引用了《华阳国志·蜀志》和《山海经·中山经》关于玉垒山和岷山产玉之说,认为岷山、玉垒山以及岷江、白沙河一线位于三星堆、金沙遗址西北,是古羌、蜀族的圣地和南下成都平原的通道。由此推测,三星堆与金沙所用的玉料,必定沿此通道上溯采集。但这篇文章只是引证古书,多为推测,没有实地考察的证据。[1]
一类是从考古学(包括考古地质学)方面进行考证的。从考古学方面考证的有成都博物馆的陈剑所写的《蚕丛故地龙山时代考古学文化遗存初析》,其中介绍了汶川茂县地区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情况,讲到龙溪寨遗址发现有玉石器,包括斧、锛、条形器等;并指出龙溪寨遗址出土的玉石器与现在汶川龙溪马灯乡所产的玉石在色泽、肌理、质感等方面相似,也与金沙遗址出土的部分玉器相似。[2]
从考古地质学方面进行考证的有陈显丹、向芳、张如柏、苏永江等人的文章。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苏永江所写的《广汉三星堆出土玉器考古地质学研究》一文,把9件三星堆祭祀坑中出土玉器样本进行了地质学检测,该检测包括:密度及硬度测试、偏光显微镜下晶体结构观察、化学成分检测、受沁程度检测,得出的结论是三星堆玉器属于透闪石—阳起石性质的软玉,与和田玉和妇好墓玉器相比,玉质较差,与龙溪玉的玉质较接近。[3]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陈显丹在《三星堆文化玉石器研究》中指出,经过成都地质学院有关方面的专家鉴定,三星堆出土的玉器与软玉、硬玉有一定的差别,尤其是外表的人为原因。这些石器和玉器材料主要产于川西平原的龙门山等地。[4]成都理工大学的向芳等人在《成都金沙玉器的稀土元素特征及材质来源》一文中指出,用油浸法显微、电镜微型态和能谱元素鉴定方法分析出土玉器,初步发现成都金沙玉器主要由透闪石集合体构成的软玉型材质。通过把龙溪玉和金沙玉器样品对比,他们的稀土质量分数特征相似,出现同样的铕、铈低值,表明龙溪玉可能与金沙玉器具有相同的材质。[5]四川理工大学的矿物学教授张如柏是对龙溪玉研究较深的学者,笔者后来在对他进行访谈时得知,龙溪玉最先是由他在20世纪80年代末发现并命名的。他在《四川省的龙溪玉》(载于《台湾珠宝》)中,考察了龙溪马家村(笔者注:地名有误)的玉矿,把龙溪玉的灰白色和淡黄色样本与和田玉和俄罗斯玉的化学成分进行对照检测,指出龙溪玉的摩氏硬度在5.5—6.0,密度为2.95—3.01,龙溪玉接近纯的透闪石玉;并从矿物成因上分析了龙溪玉主要是变质作用形成,而和田玉则是接触交代作用形成。他还在《中国古代玉石之路初探》中指出:月氏人、塞人、羌人都是活动在新疆昆仑山到河西走廊一带的游牧民族,也很可能就是古代的昆仑部落的成员,他们在玉石的开采、识别、交流中肯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现有的资料看,和田玉向东传播的路线可能存在南北两条大的线路。[6]
如果从四重证据法的视角来分析,笔者发现,以上论证的问题均是证据不足且证据链不完整:要么偏重考古地质学的检测,要么偏重玉矿的考察,要么偏重考古类型学的对比,要么偏重文献考据,但却各执一词,不能把这些证据有力地串联起来,把古今有效地连接起来,形成互释互证的立体效果。大约这就是囿于学科而产生的边见吧。由此,四重证据法和人类学民族考古学的意义就凸显出来。
根据对三星堆玉源的现有研究,笔者先把现有的研究论证整合起来按照四重证据法进行证据归类。(www.xing528.com)
第一重证据。从现有的文献证据来看,传世文献中关于川西北汶川地区产玉的记载有两条:其一,《华阳国志·蜀志》记载:“(绵虒道)有玉垒山,出璧玉,湔水所出。”其二,《山海经·中山经》记载:“岷山,江水(即岷江)出焉……其上多金玉,其下多白珉。”汉晋绵虒县就是现在的汶川县,湔水就是现在的白沙河,发源于都江堰和汶川交界处的茶坪山,因为终年积雪,也叫玉垒山。按照《山海经》的成书年代来看,汶川地区产玉的时间至少可以上溯到先秦时期。不过,仅从这两条文献并不足以证明三星堆(金沙)的玉源出自汶川。此外,近现代也有文献证明汶川产玉,如《四川通志》载:“‘龙溪石’,灌县出,坚细,可作砚。”另载:“白玉石,似玉,土人取以作器,汶山县出。”[7]日本人滨田耕作《古玉概说》中“支那矿产地”记载:“四川雚县(疑为灌县)产软玉。”[8]根据当代《汶川县志》记载:“龙溪乡马灯的变质岩中产绿玉和白玉。”[9]其后,笔者又在龙溪乡政府的网页上查到:龙溪地质成分有辉长岩、片岩、变质岩、砂岩等,矿产资源有玉石、花岗石、金刚砂等,也证明了龙溪产玉之说。但是,龙溪产玉并不等于龙溪玉是三星堆(金沙)的玉源,只能说其为三星堆、金沙玉源提供了可能性。
第二重证据。因为三星堆(金沙)文化一期最早距今约4 800年,相当于中原文化的龙山时代,还属于无文字时期,在甲金文和简帛中,都缺乏相关的记载。由此也说明,第二重证据之不易得,四重证据并非每一重证据都能顺利找到。对于三星堆(金沙)文化这样无文字时代的古史考证,“文献不足征”是必然遇到的情况,那么,要利用不同证据间的互释互动,第三重人类学证据和第四重考古学证据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第三重证据。从现有研究来看,关于人类学方面的证据也非常缺乏。无法从文化上把龙溪玉和三星堆(金沙)玉器联系起来,这就造成了证据链的断裂。
第四重证据。绝大多数考证都是从考古学的角度来论证的,应该说,从上文所综述的对龙溪玉与三星堆(金沙)玉器所进行的考古学和地质学考证,得出两者玉质较为相近的结论,是比较有实证价值的。但要证明龙溪玉就是三星堆的玉源,还存在着一个致命的问题:从论证上来说,考古学所进行的检测是用今天的龙溪玉和三四千年前的三星堆(金沙)古玉进行对比,这个论证方法是以今证古。但是,今天三星堆(金沙)古玉因为经历数千年地质变化受沁的原因,会造成科学检测上的一些偏差,因此,也很难确证龙溪玉就是三星堆(金沙)的玉源。从实证的角度来说,考古学最核心的证据应该是古玉矿的发现,但是至今为止,这一核心证据还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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