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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四重证据法:被误读的四个证据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考察学界对四重证据法的研究,笔者发现有学者把四重证据法误解为单纯的实证方法。但是本书第一章对证据的溯源和对二重证据法的学术梳理已经说明,“证据”一词原本就包括了实证与阐释之意。[4]但是,笔者认为四重证据法并非移情于“口头文化”,而是要兼顾“口头文化”与“物质文化”。这种强调证据材料而轻视论证方法的学术理路,在王国维时期提出二重证据法时即有登峰造极的表现。

解读四重证据法:被误读的四个证据

考察学界对四重证据法的研究,笔者发现有学者把四重证据法误解为单纯的实证方法。一说到证据,自然就跟科学实证挂钩。但是本书第一章对证据的溯源和对二重证据法的学术梳理已经说明,“证据”一词原本就包括了实证与阐释之意。在二重证据法的学术语境中,其诞生之初就不仅有科学实证的背景,还有国学考据阐释学的渊源。

此外,有不少学者认为四重证据法的演变只是证据的层累性增加,换句话说,除了多发现一种证据材料,其论证模式与方法并没有发生变革。比如李菲就认为:“这一研究范式的内在分析框架描述为‘层累结构’,意指其重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材料间的互证互释。或许今后还可能发展至第五重证据、第六重证据……”[2]王大桥认为:“从二重、三重到四重(有理由相信还会出现五重甚至六重)证据法的推崇,在思维方式上没有根本的改变。”[3]代云红对以上意见进行了反驳,他指出:叶舒宪的四重证据法既不同于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也不同于他的三重证据法之处,首先在于研究视点的转移(从专注书写文化到移情于口头文化)。[4]但是,笔者认为四重证据法并非移情于“口头文化”,而是要兼顾“口头文化”与“物质文化”。此外,代云红认为李菲和王大桥都忽略了两点:一是叶舒宪对“历史”的看法,即从成文历史到被文字遮蔽或遗忘的历史。二是忽视了贯穿于三重证据法和四重证据法里的理论范式—神话仪式思维和原型理论。[5]

笔者认为,造成以上认识误差的原因有二:其一是因为学界对多重证据法的关注点都集中在“证据”而忽略了“论证方法”。其二是多重证据法的提倡者从王国维到饶宗颐、杨向奎、汪宁生等人也都强调新材料的发现而相对忽视论证方法的讨论,叶舒宪虽然在后来的一系列文章中阐发了“中程理论”“跨文化阐释”“神话思维”“物质文化情境直观”等论证理论,综观其对多重证据法的论述,还是强调新材料较多。这种强调证据材料而轻视论证方法的学术理路,在王国维时期提出二重证据法时即有登峰造极的表现。二重证据法诞生之初,曾一度掀起了人们寻找史料的狂热,以为史料越多则实证越有力。傅斯年1930年在致王献唐的信中说:“敝所设置之意,并非求继续汉学之正统,乃欲以‘扩充材料,扩充工具’为方术,而致中国历史语言之学于自然科学之境界中。”[6]傅斯年“扩充材料,扩充工具”的“方术”,实际上是实证主义归纳法的典型思路,以对史料(证据)的穷尽搜集、证而不疏作为史学研究的基础。(www.xing528.com)

“从史料出发”之论来自德国兰克实证主义史学的影响。兰克被称为“历史科学之父”,他1824年在《拉丁与日耳曼民族史》中提出“按事情本来的样子”(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7]即“如实直书”。在利用文献的过程中,兰克还主张“外证”与“内证”相结合,发展出一整套评判的方法。他以不偏不倚的态度科学地考证历史,客观地呈现历史的真实面貌,标榜“完全的客观性”从而开创了实证主义史学,其影响从德国发展到了法国、英国、美国甚至中国。然而,把历史等同于实证科学,其问题在于,历史学家所认知的对象和自然科学是有差异的。历史学家不可能直接面对已经消逝于过去的历史真相,那么如何可能像自然科学家那样来验证其真伪?

自20世纪初期开始,实证史学就遭遇了危机。探究实证主义史学遭到质疑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在知识考古中,最大的难题是历史间距,因为时间的不可逆性,当代人无法逾越历史之间的距离,抵达历史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境(在没有考古学之前,根本无法还原其情境,即便有了现代考古学方法也只能部分还原其情境),要完全做到纯粹科学意义上的实证是不可能的。由此,“狄尔泰强调历史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不同,文德尔班与李凯尔特等人则进一步指出历史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别”。[8]其二,人作为知识考古中不可或缺的主体,自身所作出的判断就很难做到绝对的客观性。尽管“历史科学之父”兰克声称要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去考证历史,然而他自己的著作却因为充满了天意史观和民族偏见而频频遭人诟病。有后来者批判实证主义史学所谓的“让事实说话”,其实并非是让事实自己说话—因为只有历史学家让事实说话的时候,事实才会说话;并且,在什么语境下说话和按照什么顺序来说话,这全是由历史学家决定的。希罗多德被后人并称为“历史之父”和“谎言之父”的现象,同样证明了史学家们所表述的“历史事实”摇摆于真相与谎言、确定和可能之间。其三,历史事件是以人的活动为中心,研究历史必然无法回避人的精神性,而人的精神性是很难进行实证研究的。实证主义史学的方法仅仅关注人的外部活动,在阐释人的内心世界方面却无能为力,这样实证出来的历史真相也肯定是不完整的。基于此,克罗齐和柯林武德都赞成历史学是一门特殊的科学,自然科学是从外部考察自然界的,而历史学必须从其内部考察人类经验和思想。鲁宾孙等新史学家认为,不同的时代总是要按照该时代的知识总和与价值观来重新解释历史,历史才会变得有用,强调“历史学的理想和目的应该伴随着社会和社会科学的进步而变化”,要求“把历史写作同当今文明所创造的知识和观点调谐起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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