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叶舒宪提出四重证据法,至今已有十余年。在他的倡导下,文学人类学界老中青三代学人在四重证据法的实践与理论方面进行了众多探索,取得了一定突破,使这一方法论引起各方关注,成为中国文学人类学的主要方法论之一。
自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叶舒宪经历了一个对四重证据法渐进式的学术探索过程。对于物和图像的关注,叶舒宪最早在20世纪90年代出版的《〈诗经〉的文化阐释》(1994年)、《〈老子〉的文化解读》(1994年)、《高唐神女与维纳斯》(1997年)、《阉割与狷狂》(1999年)等书中已经开始采用图像和考古学材料作为证据。尤其在《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一书中,一共采用了115条图像和考古学证据。不过,当时叶舒宪采用这些证据,或许是出于对读图时代的学术敏感,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四重证据法,也没有阐释第四重证据的内涵,还有待理论上的进一步深化。
2004年,叶舒宪在《千面女神》一书中提出比较图像学之说,对比较图像学的内涵和特征进行了阐释,并强调了打通比较、异同相生的方法。
所谓比较图像学的方法,又可称为原型图像学的方法,力求从最古老的表现传统根源上入手,把握基本的原型,从而洞悉不同文化中各种女神形象的源流演变,做到查源而知流,克服见木不见林的短视,培育一种整体性的系统观照的文化眼光。……比较图像学的方法特征有二:即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横向比较指的是不同文化的图像之比较,希望能够达到异中求同的“打通”效果;或者从同中见异,更明确地把握不同文化的艺术形象特色。纵向比较指的是某一个原型图像与其后代的各种变形图像之间关联的认识。这种原型与变体的关系有时是一目了然的,相似度十分明显,有时却是较为隐晦的,甚至在色彩、构图诸方面有相反的特征。[79]
叶舒宪曾经自述提出四重证据法的学术初衷:面对知识全球化的大趋势,中国的人文学术传统如何走出偏重于语言文字研究的考据学老套路,借助于文化人类学的宏阔视野和跨学科知识系谱,充分利用古人所轻视和忽略的民俗学、民族学素材,以及古人所无法见到的考古学新材料,获得多方参照和交叉透视的“打通”效果,使得传世文献中误解的和无解的难题获得重新考察的机缘,这是近年来国内的文学人类学和历史人类学研究者竭力尝试的方法更新之途径。[80]
2006年,萧兵和叶舒宪同时关注图像的视觉说服力。萧兵提出了以神画解神话的方法,“理想的办法是把神话文学与神话艺术融通起来,结合起来研究。它们是不可分的整体,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至少在操作上,可以神话读神画,以神画解神话,在研究领域发挥图像的威力”。[81]可惜因为萧兵的学术追求更多地专注于文史问题的具体考释上,在理论阐释方面不够系统,未能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
叶舒宪则在《第四重证据:比较图像学的视觉说服力》中引入物质文化的概念,把物和图像并称为第四重证据。
我将比较文化视野中“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及其图像资料作为人文学研究中的第四重证据,提示其所拥有的证明优势。希望能够说明,即使是那些来自时空差距巨大的不同语境中的图像,为什么对我们研究本土的文学和古文化真相也还会有很大的帮助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这种作用类似于现象学所主张的那种“直面事物本身”的现象学还原方法之认识效果。[82]
2008年,叶舒宪发表了《鲧禹启化熊的神话通释—四重证据的立体释古方法》一文,文中较为系统地阐释了四重证据法的内涵。
一重证据指传世文献。……二重证据指地下出土的文字材料,包括王国维当年研究的甲骨文、金文和后来出土的大批竹简帛书。……三重证据指民俗学、民族学所提供的相关参照材料,包括口传的神话传说,活态的民俗礼仪、祭祀象征等。四重证据则专指考古发掘出的或者传世的远古实物及图像。[83](www.xing528.com)
笔者综合考察叶舒宪提出的四重证据法,主要有三大特点。
第一,四重证据法对证据的分类较前人有一个较大的转变。前人或以学科背景或以证据属性提出证据分类,叶舒宪则用文化文本的概念来涵盖四重证据。叶舒宪认为,第一、第二重证据主要是文字文本,第三重证据主要是口传文本,第四重证据则指向文化文本。重文字文本而轻口传文本、文化文本,是一种文字中心主义的表现。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由历史上社会精英阶层所掌握的文字有一种话语的霸权,对历史的真实和文化的多元有遮蔽作用。第四届文学人类学年会议题中曾经对“文本”概念进行过反思,与会学者认为,从解读文学文本的新批评派代表肯尼斯·伯克,到解读文化文本的阐释人类学代表格尔兹,“文本”的概念经历了从文学批评到人类学诠释的三级跳过程:文学作品(专指书面作品)—文学文本(包括口传的)—文化文本(包括文字的和文字以外的如:“图像叙事”“博物馆象征”和“仪式展演”)等。以解读文化文本为特色的阐释人类学派迅速崛起,反过来对包括文学研究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旧范式提出挑战。[84]从文化文本的视角来看四重证据的分类,从二重证据、三重证据到四重证据,其实体现了阐释人类学对文学与历史研究的反思。把文字文本、口传文本、文化文本并列放入论证中,利用其证据间性来进行互释互证,也许是一个反对文字中心主义、解除历史遮蔽的有效途径。在笔者看来,第四重证据可以合称为“物象”的证据,第三重证据的口传文化则可以称为“语言”和民俗的证据,第一、第二重证据可以称为“文字”的证据,这四重证据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物象—语言—文字”这个整体性的人类生活世界,搭建起了从语言学到现象学的桥梁。如果用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理论来比附,它囊括了人类抽象的理念生活世界和形象的实践生活世界。四重证据的综合运用,使人类的文化生活得以全面和整体性地被研究。四重证据法对于二重证据法的超越,就在于避免了用单一的文字世界来研究人类世界,还原了被人为割裂的人类实践的生活世界。
第二,四重证据法的研究对象较三重证据法有了一个改变。笔者发现,在提出三重证据法时,叶舒宪主要针对的是文学—文化研究;在提出四重证据法时,叶舒宪则主要针对的是文化—历史研究。笔者比较赞同代云红对此进行的分析:叶舒宪在21世纪提出的四重证据法就体现出对20世纪20—40年代古史观的反思及批判。叶舒宪提出四重证据法要探索的首先是被文字叙事所遮蔽或遗忘的“历史”,这样的“历史”就是“神话历史”。[85]“神话历史”一词来自唐纳德·R.凯利等西方当代史学家所倡导的把神话与历史进行整合的研究。凯利指出:“神话和历史被相互割裂,因此导致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历史继续智力和政治上的荣耀,而神话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个被滥用和遭谴责的术语。”因此,“现代历史学家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把神话恢复到历史条件之下—如何从‘遥远过去’的传说背后找回真实”。[86]我们国学的传统原本是文史哲不分,但在现代知识体系下,文、史、哲被割裂成各自为阵的学科话语。一方面,叶舒宪用人类学的反思精神,借用知识考古的话语批判现代性的学科分制,用神话与历史相结合的研究,努力弥合文学与历史之间的分裂。另一方面,在后殖民主义的世界性学术浪潮中,叶舒宪采用人类学的大视野,以“文化”的概念整合四重证据,以“神话历史”的观念重新反思文明史和中原中心史观,突破以往狭隘的古史观,试图重新“在中国发现历史”。叶舒宪认为:“历史必从神话启程,而且要伴随着神话思维前行,这一认识是重新进入中国历史的门径。”[87]可以说,以神话历史作为研究对象,反映了中国文学人类学研究正致力于突破文学本位的神话观,把神话作为古老文明最早的信息源头,从神话叙事和古史考证的跨学科研究中寻找一条重返前文字时代的文明溯源之路。
第三,提出了“立体释古”,也就是“多面相立体阐释”[88]的论证方法。梳理之前学者提出的证据法,可以发现他们在论证方法上多存在两个较突出的倾向:一是在论证中注重实证,排斥阐释或视阐释为补充;二是重视文献证据的价值而轻视非文献证据的价值。叶舒宪一方面着意凸显人类学证据和物质文化证据的价值,另一方面强调实证与跨文化阐释的并用。他指出:“四重证据法的一个开拓性空间在于‘证据间性’的深入探究。”四重证据之间的相互阐发和证明作用,带来的是一种重新进入失落的历史脉络的机遇,由此引发“立体释古”的认识途径。[89]具体说来,就是在提出假设以前,可以先发现事物之间可能的联系,特别是被常识所掩盖着的、被成说和成见所遮蔽着的那种潜在的联系。一旦发现就紧追不舍,看看能不能有充分的支持假说的材料。然后再综合权衡,看假说是否可以提出。一旦提出,就试用四重证据的苛求眼光加以审视和求证,这才能够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90]叶舒宪也指出:并不是每个研究题目都可以同时给出四重证据方面的材料。在权衡证据方面,研究者需要在实践中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断调整、摸索和 总结。[91]
第四重证据指的是“考古发掘出的或者传世的远古实物及图像”。[92]叶舒宪引入人类学“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的概念来阐释第四重证据,以区别第三重人类学证据的“非物质性”。叶舒宪认为应该把第四重证据放在人文研究的优先地位,因为第四重证据的“作用类似于现象学所主张的那种‘直面事物本身’的现象学还原方法之认识效果”。[93]根据《人类学通论》中对物质文化的解释,物质文化是人类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相关的语汇有物品(object)、物质器物(material artifact)、人工制品(artifact)、藏品(collection)。人类学认为,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物质文化、社群文化(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或表达文化)。物质文化包括人类在生产、生活以及精神活动中所采用的一切物质手段和全部物质成果,从衣食住行所需以至于现代科技均涵盖在内,所以它的内容丰富而多样。[94]在此,笔者要特别强调的是,物质文化的研究与欧洲传统的古物学、中国传统的金石学之差异在于,物质文化不仅研究物质客体本身,还要研究物质背后人的行为,更要研究人的认知问题。换句话说,物质文化是关于物质客体的文化表述(the representation of culture in material objects)的研究。[95]
在四重证据法的实践方面,叶舒宪采用四重证据法进行了一系列立体释古的尝试,其代表作品有发表于《民族艺术》的关于四重证据法的连续“六论”:《大禹的熊旗解谜》(《民族艺术》2008年第1期);《蛙人:再生母神的象征—青海柳湾“阴阳人”彩陶壶解读》(《民族艺术》2008年第2期);《牛头西王母形象解说》(《民族艺术》2008年第3期);《二里头铜牌饰与夏代神话研究—再论“第四重证据”》(《民族艺术》2008年第4期);《〈容成氏〉夏禹建鼓神话通释—五论“四重证据法”的知识考古范式》(《民族艺术》2009年第1期);《玄鸟原型的图像学探源—六论“四重证据法”的知识考古范式》(《民族艺术》2009年第3期)。以及《西周神话“凤鸣岐山”及其图像叙事》《虎食人卣与妇好圈足觥的图像叙事》《熊图腾与东北亚史前神话》《珥蛇与珥玉:玉耳饰起源的神话背景》等文。此外,还有专著《熊图腾—中华祖先神话探源》《神话意象》《金枝玉叶—比较神话学的中国视角》《图说中华文明发生史》《中华文明探源的神话学研究》等。通过这一系列探索,叶舒宪揭开了中国文明神话历史的面纱,提出了“玉教是中国的国教”“熊曾为中华民族的图腾”“商代的图腾玄鸟应为猫头鹰”等观点,对中华文明进行了一系列的重新解读,在国内学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早在20世纪90年代,叶舒宪与萧兵、王建辉合作主编的“中国文化的人类学破译”系列丛书[96]就采用三重证据法进行了一系列阐发中国文化原典的尝试。这一尝试在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成为新时期以来文化阐释经典文学的重要先导。2010年后,南方日报出版社相继出版了叶舒宪主编的“神话历史”丛书,成为继“中国文化的人类学破译”丛书之后关于多重证据法的又一次较大规模的学术探索。“神话历史”丛书是21世纪成长起来的文学人类学青年学者采用四重证据法解读神话历史的新锐探索,主要包括:谭佳《断裂中的神圣重构:〈春秋〉的神话隐喻》(2010年);荆云波《文化记忆与仪式叙事:〈仪礼〉的文化阐释》(2010年);唐启翠《礼制文明与神话编码:〈礼记〉的文化阐释》(2010年);黄悦《神话叙事与集体记忆:〈淮南子〉的文化阐释》(2010年);叶舒宪、唐启翠编《儒家神话》(2011年);林炳僖《韩国神话历史》(2012年)。该丛书采用四重证据法追溯中国神话历史轨迹,借“神话历史”的视域对上古文化元典进行全新解读,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发掘出文明本源的密码和文化构建的奥妙,进行了探寻中华文明独有特质的尝试与努力。
在四重证据法的理论建设和研究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中华文明探源的神话学研究”(2009—2012年)集结了众多学者历时多年的研究,呈现了四重证据法从理论摸索到规模性实践应用的丰硕学术成果。2010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中国文学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研究”则把四重证据法列入方法论的重点研究对象。
此外,四重证据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还亮相各大学术会议,与其他学科进行对话与交流,引起了较为广泛的关注,显示出这一方法论的活力。比如,在第二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97]上,首次出现了关于“人文科学与证据”的集中讨论。该讨论由叶舒宪的大会发言—《国学考据学的证据法研究及展望》拉开序幕,来自各大高校的相关学者从物证发展方向、证据科学的国学渊源与资源、证据科学的哲学认识论根源、人文发展轨迹、符号学意义等各方面,探讨了“人文科学与证据”的诸多关联点和学术价值,也进一步从学理上完善了四重证据法的运用价值,拓展了证据科学的研究领域和意义。又如,在中国玉石之路与玉兵文化研讨会[98]上,来自考古界、文学界、收藏界的专家学者围绕石峁古城与石峁玉器进行探讨,面对石峁遗址的众多谜题,文学人类学四重证据法显示了在解读无文字文明方面的方法论优势,文学人类学学者以四重证据法解读了石峁遗址建筑用玉的堂奥并提出了“玉文化先统一中国说”,促进了考古学与文学人类学的跨学科对话。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