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摘要
国学研究传统以文献知识为主。王国维自1925年提出“二重证据法”,将甲骨文作为文献以外的新知识和新证据。20世纪80年代,饶宗颐、杨向奎、汪宁生等分别提出发展“三重证据法”的思路。到了90年代,文学人类学者界定“三重证据法”:第一重证据—文字训诂考据,第二重证据—出土文献,第三重证据—人类学、民族学的参照材料;将其提升到方法论的高度加以倡导。21世纪初,发展为“四重证据法”,将考古实物及图像命名为“第四重证据”。作为文学人类学者自我超越的新方法论之一,四重证据法在学术实践中取得了一系列成绩。本章梳理四重证据法的学术生成脉络,透过这一方法论在现代学术潮流中的演变一窥文学人类学中国本土化的进程。
中国文学人类学[1]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如果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文化寻根热和文学人类学批评[2]的兴起以及对西方文学人类学著作译介[3]为标志,它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不过30年。然而,如果要追溯文学人类学的学术渊源,文学与人类学的跨学科研究范式在中国已有百余年历史:20世纪初,比较文学先驱王国维先从叔本华哲学视角重新解读《红楼梦》,后又提出考证古史的“二重证据法”,树立了中国人文研究现代创新的表率。再后来,茅盾、孙作云等运用比较神话学方法进行中国神话研究;闻一多、郑振铎等取法人类学古典进化论,刷新了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范式。[4]纵观20世纪上半叶中国学术思想的发展进程,可以说由于文艺学、民族学、人类学等方面的共同努力,实际上已在文学人类学研究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包括顾颉刚、闻一多、郑振铎、朱自清、凌纯声等一大批著名学者在内的先驱们为后来的文学人类学研究留下了不可低估的成果。[5](www.xing528.com)
近30年来,文学人类学从跨学科研究逐渐发展成为新兴交叉学科,不断促进文学创作的观念变革和人文研究的范式革新。从整个中西学术交汇发展的语境中来检视文学与人类学[6]这两个学科的交叉整合,不难看出其背后所蕴含的人文学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之间跨学科、跨领域的范式革新与通融。四重证据法即是文学人类学界所作的跨学科研究范式革新的方法论探索之一。
20世纪80年代,饶宗颐、杨向奎、汪宁生等学者从各自的民族学和历史学领域对“三重证据法”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推进。20世纪90年代,文学人类学学者叶舒宪将“三重证据法”(第一重证据—文字训诂考据,第二重证据—出土文献,第三重证据—人类学、民族学的参照材料)明确提升到方法论的高度。21世纪初,三重证据法发展为“四重证据法”,叶舒宪将考古实物及图像命名为“第四重证据”。作为文学人类学者自我超越的新方法论之一,四重证据法在学术实践中取得了一系列成绩。本章即对四重证据法的学术沿革进行梳理,透过这一方法论在现代学术潮流中的演变一窥文学人类学中国化的历史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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