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是基础工程中的一个重要分项工程,也是基坑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当有支护结构时,通常将支护结构设计先完成,而对土方开挖方案提出一些限制条件。有时,土方开挖方案会影响支护结构设计的工况,土方开挖必须符合支护结构设计的工况要求。
1.放坡开挖
(1)开挖深度不超过 4.0 m 的基坑,当场地条件允许,并经验算能保证土坡稳定性时,可采用放坡开挖。
(2)开挖深度超过 4.0 m 的基坑,有条件采用放坡开挖时,应设置多级平台分层开挖,且每组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 1.5 m。
(3)放坡开挖的基坑还要符合以下要求:
① 坡顶或坑边不宜堆土或堆载,遇有不可避免的附加荷载时,应将稳定性验算计入附加荷载的影响。
② 基坑边坡必须经过验算,以保证边坡稳定。
③ 土方开挖应在降水达到要求后,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施工,分层厚度不宜超过 2.5 m。
④ 土质较差且施工期较长的基坑,边坡应采用钢丝网水泥或其他材料进行护坡。
⑤ 放坡开挖应采取相应有效措施降低坑内水位和排除地表水,防止地表水或基坑排出的水倒流回基坑。
(4)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5)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6)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变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2.有支护结构的基坑开挖
(1)采用机械挖土,坑底应保留 200~300 mm 厚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止坑底土体扰动。
(2)采用机械挖土方式时,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撑、井点管、立柱、围护墙和工程桩。
(3)除设计允许外,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操作。
(4)应尽量缩短基坑支撑暴露时间。对一、二级基坑,每一工况下挖至设计标高后,钢支撑的安装周期不应超过一昼夜,钢筋混凝土支撑的完成时间不应超过两昼夜。
(5)对面积较大的一级基坑,土方宜采用分块、分区对称开挖及分区安装支撑的施工方法,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立即浇筑垫层。
(6)基坑中若有局部加深的电梯井、水池等,土方开挖前应对其边坡做必要的加固处理。
3.基坑开挖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机械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www.xing528.com)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排水、放坡、边坡支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3)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 2.5 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 10 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4)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作业。
(5)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6)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7)机械挖土,应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体滑动。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进入,司机必须持证作业。
(8)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 15~30 cm 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9)如开挖的基坑(槽)毗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距离不得小于 1.5 m,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10)为防止基坑浸泡,除做好排水沟外,要在坑四周做挡水堤,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坑内要做排水沟、集水井以利抽水。
(11)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和其他挖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挖方深度和尺寸、选用集水坑或井点降水。
4.土方开挖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四周及栈桥临空面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并且不得擅自拆除、破坏防护栏杆。
(2)沿基坑适当布置上下基坑的爬梯,爬梯侧边设置护栏。
(3)在基坑围护顶部砌筑挡水坎,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4)严格控制坑边堆载。
(5)因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基坑面积也越来越大。为了方便,不少操作者或行人常常在支撑上行走,但如果支撑上无任何防护措施,便很容易发生事故。所以应合理选择部分支撑,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作为坑内架空便道。其他支撑上一律不允许人员行走,要采取相应措施将其封堵。
5.集水坑降水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现场条件,应能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2)集水坑应与基础底边有一定距离。边坡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止土粒流失,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3)采用井点降水,降水前应考虑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的附加沉降、位移。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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