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效测量和监测
施工单位单位绩效测量和监测程序以确保:
(1)监测职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
(2)将绩效测量和监测的结果予以记录。
(3)能够支持企业的评审活动包括管理评审。
(4)包括主动测量与被动测量两个方面。
主动测量应作为一种预防机制,根据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法律及法规要求,制定包括监测对象与监测频次的监测计划,并以此对企业活动的必要基本过程进行监测。内容包括:
监测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的各项计划及运行控制中各项运行标准的实施与符合情况;
系统地检查各项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机具和机电设备、现场安全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实施与符合情况;
监测作业环境(包括作业组织)的状况;
对员工实施健康监护,如通过适当的体检或对员工的早期有害健康的症状进行跟踪,以确定预防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对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签署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集体协议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www.xing528.com)
被动测量包括对与工作有关的事故、事件,其他损失(如财产损失),不良的安全绩效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失效情况的确认、报告和调查。
施工单位应列出用于评价安全生产状况的测量设备清单,使用唯一标识并进行控制,设备的精度应是已知的。施工单位应有文件化的程序描述如何进行安全生产测量,用于安全生产测量的设备应按规定维护和保管,使之保持应有的精度。
2.事故、事件、不符合及其对安全绩效影响的调查
目的是建立有效的程序,对施工单位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调查、分析和报告,识别和消除此类情况发生的根本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并通过程序的实施,发现、分析和消除不符合的潜在原因。
施工单位应保存对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分析和报告的记录,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一份所有事故的登记簿,并登记可能有重大安全生产后果的事件。
3.审 核
目的是建立并保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案和程序,以评价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其要素的实施能否恰当、充分、有效地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审核应主要考虑自身的安全生产方针、程序及作业场所的条件和作业规程,以及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管理评审
目的是要求施工单位单位的最高管理者依据自己预定的时间间隔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施工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在实施管理评审时应主要考虑绩效测量与监测的结果、审核活动的结果、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结果和可能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内、外部因素及各种变化,包括企业自身的变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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