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的设计与施工技术尤为重要。国家规定深基坑支护要进行结构设计,深度大于 5 m 的基坑安全度要通过专家论证。
1.深基坑支护的一般安全要求
(1)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的结构型式或采用几种型式相结合。
(2)当采用悬臂式结构支护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 6 m。基坑深度超过 6 m 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地下水位较低的地区和能保证降水施工时,也可采用土钉支护。
(3)寒冷地区基坑设计应考虑土体冻胀力的影响。
(4)支撑安装必须按设计位置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并应切实使围檩与挡土桩墙结合紧密。挡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
(5)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措施,防止边坡卸载过快。
(6)钢筋混凝土支撑其强度必须达设计要求(或达 75%)后,方可开挖支撑面以下土方;钢结构支撑必须严格材料检验和保证节点的施工质量,严禁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焊接。
(7)应合理布置锚杆的间距与倾角,锚杆上下间距不宜小于 2.0 m,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5 m;锚杆倾角宜为 15°~25°,且不应大于 45°。最上一道锚杆覆土厚不得小于 4 m。
(8)锚杆的实际抗拔力除经计算外,还应按规定方法进行现场试验后确定。可采取提高锚杆抗力的二次压力灌浆工艺。
(9)采用逆做法施工时,要求其外围结构必须有自防水功能。基坑上部机械挖土的深度,应按地下墙悬臂结构的应力值确定;基坑下部封闭施工,应采取通风措施;当采用电梯间作为垂直运输的井道时,对洞口楼板的加固方法应由工程设计确定。
(10)逆做法施工时,应合理地解决支撑上部结构的单柱单桩与工程结构的梁柱交叉及节点构造,并在方案中预先设计。当采用坑内排水时必须保证封井质量。
2.深基坑支护的施工监测
1)监测内容(www.xing528.com)
(1)挡土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和沉降。
(2)挡土结构墙体变形的观测。
(3)支撑立柱的沉降观测。
(4)周围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
(5)周围道路的沉降观测。
(6)周围地下管线的变形观测。
(7)坑外地下水位的变化观测。
2)监测要求
(1)基坑开挖前应做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控方法及精度要求、检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监控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线以外 1~2 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应作为保护对象。
(3)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始值,且不应少于 2 次。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4)各项监测的时间可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确定。当变形超过允许值,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5)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项目和各监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采用的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监测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监测结果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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