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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②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④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

土建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 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30 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2 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 5 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②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③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①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②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③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消防安全要求

1)防火间距要求

(1)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应不小于 15 m,距离其他区域应不小于25 m。

(2)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应不小于20 m。

(3)易燃废品的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应不小于30 m。

(4)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5)临时设施最小防火间距,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国务院《关于工棚临时宿舍和卫生设施的暂行规定》。

2)现场道路及消防要求

(1)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 3.5 m,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处,还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

(3)临时性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的道路旁,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期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3)临时设施要求

(1)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正在修建的建筑物 20 m 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6 m。(www.xing528.com)

(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 m。

(3)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离铁路的中心线以及小量易燃品贮藏室的间距不小于30 m。

(4)临时宿舍距离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 m。

(5)为贮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贮存的数量,按照有关规定来确定。

(6)在独立的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时,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超过 2 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市区不小于 20 m,在农村应不小于 10 m。作为临时宿舍的简易楼房的层高应当控制在2 层以内,且每层应当设置2 个安全通道。

(7)生产工棚包括仓库,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8 m,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 m,并且要双扇向外。

4)消防用水要求

施工现场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 ㎜。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m 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3.消防设施、器材的布置

1)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一般临时设施区域内,每 100 m2 配备2 只 10 L 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 1 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并留有消防车道。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 25 m2 配备 1 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征,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 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30 m。

(5)24 m 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6)施工现场的临时消火栓应分设于各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保证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能达到工程内任何部位。

(7)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 m。

(8)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 0.1 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两支水枪同时布置在堆场内最远和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 13 m,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 5 L/s。

2)灭火器的设置地点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环境温度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其使用温度范围见表 1-2。

表1-2 灭火器类型

3)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球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7)消防水池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m,在水池的周围留有消防车道。在冬季或寒冷地区,消防水池应有可靠的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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