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防范围
《装规》适用于民用建筑非抗震设计和6~8度设防烈度抗震设计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9度设防烈度抗震设计需要专门论证。
2.丙类建筑抗震等级
《装规》第6.1.3的强制性条款规定:装配整体式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设计要求。丙类装配整体式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6.1.3确定(见表6.4-1)。
表6.4-1 丙类装配整体式结构的抗震等级(《装规》表6.1.3)
注: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此表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比较,框架结构、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装配式与现浇有以下几点不同:
(1)对剪力墙结构装配式要求更严,装配式的划分高度比现浇低10m,从80m降到70m。
(2)同样,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划分高度,装配式比现浇低10m,由80m降到70m。
(3)没有给出筒体结构和板柱-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
辽宁省地方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DB21/T 2572—2016)关于抗震等级的规定,给出了筒体结构和板柱-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关于现浇混凝土结构的规定一样。
丙类建筑是指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3.乙类建筑(www.xing528.com)
乙类建筑是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
《装规》第6.1.4条款规定:乙类装配式整体式结构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当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且抗震等级为一级时,应采取比一级更高的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Ⅰ类时,仍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此条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高规》关于现浇混凝土结构的规定一样。
4.甲类建筑
甲类建筑是指特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不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装规》不适用甲类建筑。
5.《装规》未覆盖的情况
《装规》第6.1.7条款规定:抗震设计的高层装配式结构,当其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型等超过本规程的规定或抗震设防标准有特殊要求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的有关规定进行结构抗震性能设计。
6.抗震调整系数γRE
《装规》第6.1.7条款规定:抗震设计时,构件及节点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应按表6.1.11采用;当仅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组合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应取1.0。预埋件锚筋截面计算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应取1.0。见表6.4-2。
表6.4-2 构件及节点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装规》表6.1.11)
7.地震作用下的弯矩与剪力的放大
《装规》第6.3.1条中有如下规定:“当同一层内既有预制又有现浇抗侧力构件时,地震状况下宜对现浇抗侧力构件在地震作用下的弯矩和剪力进行适当放大。”
这条规定出于对装配式抵抗侧向力的效能的审慎,但究竟适当放大多少合适?是5%还是30%?规范没有给出具体的范围,条文说明中也没有说明,只能靠结构设计师自己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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