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一种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标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①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按照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
②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计算,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 (5-4)
措施项目费=Σ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5-5)
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5-6)
单项工程造价=Σ单位工程造价 (5-7)
建设项目总造价=Σ单项工程造价 (5-8)
其中,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构成类似。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与定额计价方法中单价法、实物法有着显著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管理费和利润等是分摊到各清单项目单价中,从而组成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③综合单价的特点。
企业的综合单价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a.各项平均消耗水平要比社会平均水平高,体现其先进性。
b.可体现本企业在某些方面的技术优势。
c.可体现本企业局部或全面管理方面的优势。
d.所有的单价都应是动态的,具有市场性,而且与施工方案能全面接轨。
④综合单价的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式为:(www.xing528.com)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清单项目组价内容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清单项目工程数量 (5-9)
清单项目组价内容工程量是指根据清单项目提供的施工过程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的计价定额分项工程量。投标人使用的计价定额不同,这些分项工程的项目和数量就可能是不同的。
相应综合单价是指某一计价定额分项工程相对应的综合单价,它包括该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加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⑤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特点。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与采用定额计价相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如下特点。
a.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进行投标报价,由于设计图的缺陷,不同投标企业的人员理解不一,计算出的工程量也不同,因此报价相去甚远,容易产生纠纷。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相同的工程量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来填写不同的单价,符合商品交换的一般性原则。
b.满足竞争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让企业自主报价,将属于企业性质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水平、取费等留给企业来确定。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自身的生产效率、消耗水平、管理能力与已储备的本企业报价资料,确定综合单价进行投标报价。可体现出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的高低,从而产生了企业整体实力的竞争。
c.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中标后,业主要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在报价基础上,中标价就成为合同价的基础,投标文件上的单价则成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业主根据施工企业完成的工程量,可以很容易地确定进度款的拨付额。待工程竣(交)工后,再根据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乘以相应单价,业主也可以很容易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
d.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不需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负责,相应地,这一部分风险则由业主承担。这种模式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权责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
e.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如果采用定额计价模式,业主对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不敏感,往往等竣(交)工结算时才知道它们对项目投资的影响有多大。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若发生设计变更,能立刻知道它们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这样业主就能根据投资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或进行方案比较,以确定最恰当的处理方法。由于工程数量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增大了招标投标市场的透明度,为投标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合理的基础环境,真正体现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工程价格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即定额不再作为计价的唯一依据,政府不再参与,而是由企业根据自身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制定自己的报价定额,自主报价。
2.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1)工程造价构成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者其中的人工费或人工费与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和税金,最后汇总得到单位工程造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2)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
(3)计价依据不同。
这是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时唯一的依据就是定额,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其本质还是政府定价;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时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管理状况及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反映的是个别成本。
(4)风险承担不同。
在定额计价方式下,量价合一,量、价风险都由乙方承担;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实行的是量价分离,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这样对合同双方更加公平合理。
(5)项目的划分不同。
在定额计价中,项目划分按施工工序列项,实体和措施项目相结合,施工方法、手段单独列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规定,不能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项目划分以实体列项,实体和措施项目相分离,施工方法、手段不列项,不设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
(6)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原则上不同。
按照定额计价模式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数量,是施工时工程的实际数量,即考虑施工时采取措施因素所增加的预留量和操作裕度等因素所确定的量;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考虑施工因素,所计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图样图示尺寸的数量。典型的如土方工程量在两种不同模式下,同一个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相差较大。
随着行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推崇的PPP模式、BOT+EPC模式、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等,与传统模式不同,工程造价计价的规则与表现形式也会有所更新,但本质都是一样的,即工程造价的组成因素基本是一致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