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哲学的主要特征是诸子百家争鸣。所谓“百家”为学派的约数,见诸《汉书·艺文志》记载的诸子作品共计189种,对当时乃至后世产生深刻影响的则有儒、道、墨、法等。
(一)儒家思想
孔子是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哲学的基本观念是“仁”,“仁”就是关爱他人,所谓“仁者爱人”。爱的途径有忠、恕两条:所谓忠,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所谓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也是主体内在的意识,是自己决定自己,所谓“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有仁德的人会用心去对待人,既自爱,又爱人;既自尊,又尊人。孔子提出“仁”的观念是由于当时的人际纷争和社会动乱,感觉到形成合理的人际关系的重要意义,认为仁德的品质是人类生存的必须。孔子的另一个重要观念是“礼”,孔子的“礼”是周礼,周礼是借鉴了夏、商两代的统治经验建立起来的,也是当时唯一可参照的典章制度。孔子关于仁和礼的关系有诸多论述,但核心命题是“克己复礼为仁”。他希望通过社会成员的自觉来恢复社会的有序性,如果人们以礼约束自己的行为,天下就会成为仁爱和睦的社会,“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在天人观方面,孔子肯定天是至高无上的价值理想,“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所以人应当敬畏天命。孔子所谓的天命有客观必然性的含义,“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孔子认为天命是可知的,他自称“五十而知天命”。尽管他敬畏天命,却又力图与之疏远,“子不语怪,力,乱,神”,而将注意力集中于人事活动。孔子从客观必然性的角度来规定天命、处理天与人的关系的观点,对后世儒家的天人观有很大的影响。
孔子去世之后,儒学发生了分流,战国时期有“儒分为八”之说,而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的是孟子和荀子两家。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仁学思想,将其发展为“仁政”,它是以善心扩充弘扬的形式来实现国家的组织行为。孟子把孔子“富而后教”的目标管理思想和需要层次论具体为“黎民不饥不寒”和“养生丧死无憾”(《孟子·梁惠王上》),包含了物质和心理、客观与主观两个层面。当物质和心理的需求都得到满足时,国家才有可能对民众施行教化,使其向善。孟子认为,施行仁政有内外两个方面,在内即得民心,要尊重民意,顺民之所欲;在外即行王道,王道的推广必然是天下一统,最终实现“王天下”的政治理想。孟子仁政说的理论基础则是性善论,孟子认为人皆有与生俱来的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心”,它们构成仁义礼智的发端。现实中的人不能为善是环境影响不能发挥其本性所致,因此人需要通过修养来发现内心的善端。
孟子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对天人合一理论进行自觉阐发的学者,他的天人合一思想包括两层基本含义:首先,天是外在于人的客观必然性,它主宰人事活动,人必须摒除主观好恶顺从于天,“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孟子·离娄上》);其次,天性即人心,心、性、天是同一的概念,人是通过认识自己的内心来知性、知天的,所谓“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孟子提出了“万物皆备于我”的观点,因为万物的本性也由天赋予,只要向内体验到自己的本性,就能与天、万物之性相通,达到天人合一这一最高境界。
荀子的天人理论吸收了道家天道自然的思想,认为天有自身运行的规律,与人事活动无关,也不能主宰人类社会,“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荀子·礼论》)。荀子并不否认天与人具有同一性,但他更强调人对万物的超越,“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气”是万物同一的基础,而位于进化最高序列的人又区别于其他自然物,人可以凭借礼义法制驾驭万物。放弃人的作为而一味顺从天命才是割裂了天人之际的联系和统一。在人性界定方面,荀子持性恶论的观点,他把人的生理需求和感官享受划归人的本性,一方面认可其合理性,同时又给予其恶的否定评价。他认为人的本性虽恶,但国家可以通过教化和礼法约束使人性转化为善,可见荀子评价善恶的标准是社会的礼义法度和国家的统治秩序。
(二)道家思想
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老子和庄子。老子的思想以“道”为核心,老子的道有两层含义:首先,道是万物之本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其次,道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所谓“反者,道之动”,矛盾对立面是相互转化的,事物总是朝着与其初始状态相反的方向发展变化的。基于这种朴素的辩证思维,老子在人生观方面主张以柔克刚、以弱胜强,在社会历史观方面则主张清静无为,所有违反规律的人为只会加速事物朝恶化的方向转化,春秋战国乱世的形成正是由于统治者膨胀的欲望带来的相互争夺造成的。“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的人生智慧,也是一种政治智慧。(www.xing528.com)
庄子继承了老子关于道的规定,认为道是宇宙的“本根”,天地万物为道所生并受其制约。在此基础上,庄子提出了“齐物”与“逍遥”的观点。“齐物”即万物齐一,庄子否认事物的确定性和差别性,“是”与“非”只是人认识的结果,即便生与死也无本质区别,“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庄子·知北游》)。“逍遥”即自由,它是庄子的人生哲学,《庄子·逍遥游》中的大鹏鸟要凭借风力才能展翅高飞,因而并非真正的自由,真正的自由是“无待”。所谓“无待”,对外指放弃世俗的欲望,对内指泯灭主体的意识活动,从而摆脱纷繁的世界,求得精神的安宁,享有真正的逍遥。
道家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其理论与儒家互补而共同构成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主干。魏晋玄学、宋明理学都吸收了老庄的思想,其深奥的理论和丰富的想象则启迪了后世的道教。
(三)墨家思想
墨子是墨家思想的创始人。墨子的思想体系是在批判儒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核心是“兼爱”。所谓“兼爱”即不分远近、不别亲疏、不讲等差的爱,墨子反对儒家尊尊亲亲的礼制,要求打破等级任用贤才。墨子还反对儒家重义轻利的观点,认为应该兴利除害,并提倡节用。墨子也反对儒家的天命观,认为人与自然的区别在于人的力,“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墨子·非乐》),这里的“力”指的是劳动,墨子认为劳动是人生存的手段,人可以通过强力战胜天命。
墨子作为工商业者,其学说代表了这个阶层追求社会平等的欲求,抨击了不劳而获的不合理现象。墨学在当时与儒学并为“显学”,百家争鸣期间有“非儒即墨”之说,战国以后逐渐衰微,影响远不及儒、道两家,至清中叶以后其价值才被学者们重新认识并发掘。
(四)法家思想
法家的先驱是春秋时期的邓析、子产,其学派的形成则以战国中期的李悝、吴起、申不害、慎到、商鞅等人掀起的变法运动为代表,其主张包括重法、重术、重势三个倾向。战国末期的韩非总结了前期法家的学说,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法家持发展进化的历史观,认为处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人类面临不同的问题,因此“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韩非子·五蠹》)。要解决当代的问题必须探索新的治国之道,是古非今、泥古不化、“言必称先王”的行为如同“守株待兔”。作为荀子的弟子,韩非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并将其发展到极端,他认为追求利益、贪图私利是人的天性,本无可厚非,但统治者可以利用人的贪利之心诱导其服务于国家,为国家耕战。
法家可以说是春秋战国时期把理论运用于社会实践取得最大成功的学派,秦在法家思想的引导下完成了统一大业。虽然后世的统治者多把儒家思想定为正统,但如西汉宣帝教训儿子时称汉家制度为“霸王道杂之”一样,其真实面目往往是“外儒内法”。法家思想实为历代统治者维护君权专制的理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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