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行过冠礼,女子行过笄礼,表示已经成年,就有了婚配的资格。《仪礼》有《士昏礼》,讲述婚礼的仪式。《礼记》有《昏义》,揭示婚礼的人文内涵。“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古代的婚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个主要环节,称“六礼”。
“纳采”就是后世所说的“提亲”。采是采择的意思,是女方谦虚的说法,意思是自家女儿是男家选择的对象之一。男家要先请媒人到女家提亲,提亲时送的礼物是雁,女家同意议婚就收下礼物。古代议婚,必须通过媒人或使者,不能直接接触。如果男女私订终身,是会被耻笑的。《孟子·滕文公下》讲:“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问名”是询问女子母亲的姓氏,以了解对方的血缘关系,避免同姓婚配。《左传》中还有“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的记载。“同姓不婚”是古代婚礼的一个重要原则。鲁哀公十二年(前483年),鲁昭公的夫人孟子去世,孟子是吴国人,史书应记为“吴孟子卒”。但《春秋》却写作“孟子卒”,因为吴国与鲁国同为姬姓国,鲁昭公娶吴孟子的行为是“非礼”的,出于为尊者讳的考虑,隐去“吴”。
“纳吉”是男家得知女子姓氏之后进行占卜。如果得到吉兆,就派使者到女家通报。女方主人闻讯后谦虚地回复,大致意思是:小女不堪教育,恐不能与尊府匹配。但既然已经得了吉兆,我家也同有这吉利,所以不敢推辞。
“纳徵”相当于后世的订婚。徵是成的意思。双方的婚姻关系由此确定。纳徵时,男家要送的聘礼是黑色的帛五匹,鹿皮两张。订婚之后,一般就不能悔婚,否则会给家族带来耻辱。
“请期”指男方到女方家中请求指定婚期。一般情况下,男方会事先通过占卜选定好结婚日期,但是为了表示对女方的尊重,男方会派使者到女方家,请求指定婚期。出于礼仪,女方主人会谦虚表示:还是让夫家决定吧。这时,使者才将已经占卜的吉日告诉女方。女方主人表示同意。(www.xing528.com)
“亲迎”,今天称迎亲,是婚礼的核心,有详细的程序。以上五个环节都是男家派使者到女家进行,而且都是在早晨。亲迎则由新郎亲自去女家,而且是在“昏”时,也就是日落后约半小时。据梁启超、郭沫若等学者考证,昏时成婚,是上古抢婚习俗的遗存,大约因为抢婚需要借助夜色的掩护。新郎昏时来,新娘因之去,这就是后世“婚姻”一词的来历。
婚礼的六礼一直延续到唐代。到了宋代,六礼被简化为纳采、纳币(相当于纳吉)、亲迎三个仪节,并相沿到清代。
之后是成婚的仪式,新郎、新娘在新房中共进第一餐。古人的饮食习俗是分餐制,各种食物每人一份。而婚礼的情况有所不同,主食、调味的酱和肉汤每人各一份,鱼肉、小猪肉和风干兔肉两人共用一份,这种安排称“共牢而食”。餐后用卺饮酒,卺是一个葫芦对剖而成的瓢,夫妇各持一片,这种安排称“合卺而饮”。通过这一仪式使一对新人完成从素昧平生到结成至亲的过渡,也体现夫妇一体、彼此敬爱的意思。
婚礼的最后一个仪节是拜见舅姑,即公公、婆婆。婚礼次日清晨,新娘沐浴梳妆,以新妇的身份拜见公公、婆婆,并以枣和栗子为礼物送公公,以干肉送婆婆,再送公婆一只煮熟的小猪。公婆接受礼物表示接纳新娘为自己的家庭成员,并承认其家庭主妇的地位。
古代婚礼与后世乃至今日有许多不同。首先,古代成婚的时间是在傍晚,而不像今天在上午。其次,古代婚礼十分简朴,没有大吃大喝的宴席,不过,从汉代起婚礼就开始变得奢靡。汉宣帝曾下诏禁止民间嫁娶摆酒,当时甚至被某些官员指责为“苛禁”。以后,帝王和贵族的婚姻规格不断攀升,民间婚礼的排场也越来越大,政府的各种干涉都成效不大。第三,新婚夫妇并无特殊的服饰,新郎新娘的服色皆以黑色为主,与后世大红大彩的风气完全不同。此外,新娘也没有盖头,盖头大约是到宋代才出现的,起初是请男家的一位女亲来掀起,后来又变为由新郎亲手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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