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宋代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最终形成了一系列较为严谨的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同样经历了一个发展阶段。
北宋初年的科场,沿袭唐代风气,考生行卷也很盛行。主考官受命将赴贡院时,达官贵人可以向他推荐人才,美其名曰“公荐”。考生被录取后要向主考官谢恩,称其为“师门”“恩门”,自称“门生”。建隆三年(962年),宋太祖下诏,令及第者不得拜谢主考官及其亲属,不得称主考官为师门、恩门,也不得对主考官自称门生。乾德元年(963年)又下令在朝为官者不得进行所谓的“公荐”,否则将以重罪论处。乾德三年(965年),因一个翰林学士的儿子中了进士,太祖借机下令,凡官宦之家的子弟被录取,都要另外派大臣在中书省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才能及第。淳化三年(992年),大臣苏易简受命为主考官,得到诏令之后,他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奔赴贡院,以躲避亲属及同僚的托请。此后就逐渐形成了锁院制度:考选期间,所有考官进入贡院封闭,与外界断绝一切联系,与家人也不许见面,直至考试结束。锁院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这一次考试的进程,有时会长达50天。
对后世中国考试制度产生重要影响的弥封及誊录制度也产生于宋代。弥封又称封弥,也称糊名,就是把考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密封起来。弥封制度最早出现在唐代,但只用于制科和吏部试,礼部试则不用。淳化三年(992年),宋太宗在殿试中首次采用了弥封。景德四年(1007年),宋真宗接受礼部侍郎周起的建议,将弥封法用于省试。明道二年(1033年),宋仁宗诏令各州,在发解试中实行弥封法。至此,弥封制度全面施行于宋代科举的三级考试中。今天,我们国家的各种正式考试均普遍采用这一制度。但是,弥封之后,考官还是可以通过试卷上的字迹认出自己熟悉的考生。为克服这一弊端,宋代又首创了誊录制度,即所有考生的考卷都要由专门的文职吏员抄写一遍,再交给主考官评阅。宋代考生答题时亲笔写的试卷称真卷,誊录后封存;誊录的卷子称草卷,交考官评阅。景德四年(1007年),誊录制度被正式用于当年的殿试,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宋真宗专门设立了誊录院,省试也开始实行誊录。此后,这一制度又被推广到各类发解试中。誊录制度也为后世科举所继承,清代科考的考生用黑色的墨答卷,称墨卷;誊录的卷子用红色的颜料来抄写,称朱卷。抄写过程中难免会有错漏,阅卷后要进行核对。如果放榜后考生怀疑誊录有误,也可以申请复核。
此外,宋代还有其他的一些制度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如通过对考场的合理设置防止考生相互交流;通过对考务人员的职责安排防止他们之间互通信息等。另外,宋代考生进入考场时要经过严格的搜身检查。搜身的做法唐代就有了,但宋代的搜身却比唐代苛刻得多,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宋代文人李觏有诗描绘其场景为“中贵当枨闑(niè),搜索遍靴底。呼名授之坐,败席铺冷地”。当时甚至有人指责这种做法“颇失取士之体”。
锁院和弥封、誊录制度的实施意义非常重大,各种徇私舞弊的途径基本被截断,官宦之家与庶族平民之间的界限也终于被打破了。公平公正的考试制度使得宋代有一大批来自社会下层的读书人进入官场,甚至进入统治集团的核心,由此扩大了宋王朝的统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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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科举故事三则
沈括《梦溪笔谈》载:有一个名叫郑獬的年轻人很有才华,也颇有名声,因此很是自负,不料在国子监的解试中仅名列第五。他愤愤不平地在答谢主司的启词中大发牢骚,并表达了不满、讥讽的意思。没想到参加殿试的时候仍是这位主司做主考官,主司为报复郑獬而把一份他认为应该是郑獬的卷子挑出来,加以斥逐。放榜之后,郑獬居然以第一名及第。
《宋史·苏轼传》载:欧阳修做主考官时,对一位考生的文章极为赞赏,经与其他几位考官商议,决定把这个考生列为第一。之后,他又有点犯嘀咕:哪个考生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呢?想来想去觉得只有自己的学生曾巩有这个水平,恰好曾巩参加了这次科考。把自己的学生定为第一,欧阳修总觉得会有徇私的嫌疑。于是,他最终将这份卷子列为第二。启封之后发现,这个第二居然是苏轼。苏轼因为欧阳老师的公心而“被”第二名了。
陆游《老学庵笔记》载:苏轼对一个名叫李廌的人非常赏识。李廌参加省试时,恰好苏轼是主考官。苏轼看到一篇文章,从语言和文风上判断它是李廌写的,兴奋地对黄庭坚说“这就是我的李廌”,并录取了这个考生。放榜之后发现,李廌名落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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