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时代,人们一日两餐,第一顿饭叫朝食,也称饔,在上午九点左右;第二顿饭叫食,又称飧,一般在申时,也就是下午四点左右。古代稼穑艰难,产量不高,取火也不易,所以,第二顿饭通常是吃第一顿剩下的,因此,飧就有熟食和剩饭的意思。《左传》和《公羊传》都记载了晋灵公派刺客杀赵盾的事,刺客早上去的时候,隔着门看见赵盾正在吃“鱼飧”,感叹赵盾如此节俭,必定是个仁人,所以没有下手。作为晋国的重臣,早饭吃剩的鱼肉,当然是节俭的表现。一日两餐,也符合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因此古人是不睡午觉的。
到汉代,官僚贵族阶层已是一日三餐。《汉书·淮南厉王传》载,淮南王刘长谋反,被判流放蜀地,汉文帝念及他是宗室,特下令准许他每日可吃三餐,且给肉五斤,酒二斗。犯罪的贵族仍可一日三餐,一般贵族的饮食情况自不待言。皇帝甚至可以一日四餐,《白虎通义》称:“平旦食,少阳之始也;昼食,太阳之始也;晡食,少阴之始也;莫食,太阴之始也。”这段话未必是陈述事实,但皇家与贵族在饮食方面的奢侈是可以想见的。不过当时普通百姓仍是一日两餐,晁错在《论贵粟疏》中说“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是说一日两餐是人生存的起码条件,否则就会因饥寒交迫而造反。普通百姓一日两餐的饮食习惯持续了很多年,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国内有些地区仍延续着这样的习惯。(www.xing528.com)
古代有“钟鸣鼎食之家”的说法,当时的贵族宴享时用鼎作食器,不同等级的贵族可使用的鼎的数量不同,《春秋公羊传》称“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在镬中煮熟的肉食先升入鼎中,罗列于庭院。再从鼎中取出,移至俎上入席,在俎上用刀切割,然后分给食者。做熟的饭则装入簋中入席。宴席开始时还要奏乐,即鸣钟。正式宴会的饮食分为四部分:饭、膳、羞、饮。饭是主食,膳是各种肉食,羞是装在豆中的果品,饮是酒或其他饮品。鼎只出现在正式宴会,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平时吃饭不用。这是上古时代的情况,随着中国人起居方式的改变,鼎最终彻底退出了饮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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