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服饰色彩的政治标志功能远远超越了服饰的装饰美化功能。西周至春秋时期,已经产生了以服色区分尊卑秩序的观念。在古代服饰色彩的演变中,一般来讲,总是以正色为尊,所以青、赤、黄、白、黑五种正色受到了统治者的推崇。先秦时期,人们以赤、黑二色为尊,所以“大夫以上,赤芾乘轩”(《毛传》),证明了赤为贵色。杨伯峻先生在《论语译注》里说:“古代大红色叫‘朱’,这是很贵重的颜色。‘红’和‘紫’都属此类,也连带地被重视。”除赤色外,黑色也被周人视为吉色,贵族通常以黑色衣料做礼服,在祭祀、婚仪、冠礼等场合穿戴。
古代服饰的颜色要体现天尊地卑的观念,周代冕服为玄衣裳,后世皇帝的冕服也是上玄下。玄为黑色,即天之色;,《说文》解释为“浅绛”,郑玄注《周易》形容其为“黄而兼赤”,约略相当于今之橙黄色,为地之色。秦汉以降,不同朝代尊崇不同的颜色是受到“五德”观念的影响。“五德”的观念来自五行。中国人认为,世界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构成的,五种元素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战国时期的学者用这个关系来解释王朝更迭,由此形成“五德终始说”。五种德表现为五种颜色,金白色、木青色、水黑色、火赤色、土黄色,这五色也是中国人观念中的正色。不同的朝代尊崇不同的德,因而尊崇不同的颜色。《明实录》载:“历代异尚,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秦尚黑,汉尚赤,唐服饰尚黄,旗帜尚赤。今国家承元之后,取法周、汉、唐、宋以为治,服色所尚于赤为宜。”明代尚赤,但仍以黄色为皇家御用。黄色作为皇家专用颜色始于隋唐时期,并一直延续到清代。(www.xing528.com)
服饰的色彩同样也是区分官场品阶地位高低的重要标志。隋大业元年(605年),命“五品已上,通着紫袍,六品已下,兼用绯绿,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黄”(《隋书·礼仪志》)。从这时起,历唐、宋、明各代,基本上都采用了以服装色彩区分等级的制度。隋代的服色等级制度还相当粗疏,至唐逐渐精细。唐武德年间规定,亲王及三品以上“色用紫”,五品以上“色用朱”,六品、七品“服用绿”,八品、九品“服用青”,流外官、庶人、部曲、奴婢“色用黄白”(《新唐书·车服志》)。上元元年(674年),高宗又“敕文武官三品已上服紫,金玉带(束腰之革带以金、玉为饰);四品深绯,五品浅绯,并金带;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并银带;八品深青,九品浅青,鍮(tōu,铜矿石或天然铜)石带;庶人服黄,铜铁带”(《旧唐书·高宗下》)。这一规定极为详细,服色成为社会身份的鲜明符号,穿紫袍者煊赫,着青衫者寒酸,上下之间,悬若隔天。白居易诗中有云:“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从诗中提到的服装颜色可知他被贬后的官职是卑微的八九品小官。唐诗中也多以服色代指人物,如“雪中退朝者,朱紫尽公侯”(白居易《歌舞》);“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白居易《卖炭翁》);“绿衣监使守宫门,一闭上阳多少春”(白居易《上阳白发人》,“上阳”即上阳宫,“绿衣监使”指掌宫太监,为七品内官)。与官宦等级分明的服色相比,平民士庶的服色也受到严格的规范与限定,不可随意僭越,如汉代限定“散民不敢服杂彩”,而唐代也规定“妇人衣青碧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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