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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治元年《武陵县志》校注:迄无成书,凡九年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武陵县志》自前明邑侯应能修辑后,入国朝二百余年来,屡修屡辍,迄无成书,迈心窃病之。道光辛丑,考授内阁中书[1],读书中秘,适《一统志》告成,得襄[2]校讐[3]之役,幸窥全书,由协修而总纂、而提调,凡[4]九年。梓有日矣,三十年来之蓄愿已偿,独惜所录之六帙不存,无以供此书之掎摭[13],为悒悒[14]也。

清同治元年《武陵县志》校注:迄无成书,凡九年

《武陵县志》自前明邑侯应能修辑后,入国朝二百余年来,屡修屡辍,迄无成书,迈心窃病之。道光辛丑(1841),考授内阁中书[1],读书中秘,适《一统志》告成,得襄[2]校讐[3]之役,幸窥全书,由协修而总纂、而提调,凡[4]九年。见事有涉吾邑者,手录之,成六帙。谓:异日得告归里,将出而与邑人士纂辑焉,以成邑先辈未竟之志。未几[5],除[6]外职,王事鞅掌[7],未敢赋闲,乃以稿畀[8]族子序珩,期卒吾业,不幸旋化去,又值甲寅(1854)贼陷郡城,珩家罹[9]祸,此录已成劫灰矣。

比蒙恩放归,复与里中二、三子作文字。缘[10]谬承邑人士推许,呈请有司委纂邑志。迈伏念圣朝高厚未报涓埃,幸得以林下之身搜罗掌故,备他年国史之采,亦臣分也,何敢辞?乃出己资,设局书院中,分同人以采访、参订、校对诸役。阅两稔[11]而书成,府尊恽君、邑侯孙君公余手为点勘,佥谓:“事征其实,文去其浮,诚为传信之书。”相与趣[12]付梓人。梓有日矣,三十年来之蓄愿已偿,独惜所录之六帙不存,无以供此书之掎摭[13],为悒悒[14]也。爰[15]叙其巅末于简端,至于纂辑之大旨,已具例言中,兹不赘。

同治元年壬戌(1862)秋七月,前江西巡抚、邑人陈启迈。

【注释】

[1]内阁中书:清代在内阁中设中书,定额为满洲中书70人,蒙古中书16人,汉军中书8人,汉中书30人,官阶为从七品,掌管撰拟、记载、翻译、缮写之事。清代在进士参加朝考以后,除择优任翰林院庶吉士者外,较次者部分用为内阁中书,经过一定的年限,可外补同知或直隶州知州,或保送充任军机处章京,一般很受重视。

[2]襄:帮助,辅佐。

[3]校讐:校对书籍,以正误谬。

[4]凡:一共。

[5]未几:不久。

[6]除:任命官职。(www.xing528.com)

[7]鞅掌:职事纷扰繁忙。

[8]畀:给与。

[9]罹:遭受苦难和不幸。

[10]缘:因为,由于。

[11]稔:指庄稼成熟,也指年。古代谷一熟为一年。

[12]趣:古同“促”,催促,急促。

[13]掎摭:摘取。

[14]悒悒:忧郁,愁闷的样子。

[15]爰: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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