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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保金概念与期限简介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些合同中,往往约定由付款义务方保留一部分款项暂不给付,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待质保期届满或标的物交付后一定期限届满,标的物质量合格再行给付。缺陷责任期为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期限。但不能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的最低保修期限。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建设工程质保金概念与期限简介

1.保证金的含义

质保金条款作为合同付款义务方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手段,被广泛运用到建设工程、承揽加工以及买卖等合同关系当中。在这些合同中,往往约定由付款义务方保留一部分款项暂不给付,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待质保期届满或标的物交付后一定期限届满,标的物质量合格再行给付。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缺陷责任期及其期限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工程竣工之前(一般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保修书中应该明确约定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期限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为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期限。但不能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的最低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要求如下:(www.xing528.com)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规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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