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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及支付方式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价就是中标价,因为中标价是指评标时经过算术修正的、并在中标通知书中申明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价格。(二)工程合同价款约定一般规定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在合同中约定数额,如合同价款的3%等;约定预付方式,如竣工结算一次扣清等;约定归还时间,如质量缺陷期退还等。

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是合同文件的核心要素,建设项目无论是招标发包还是直接发包,合同价款的具体数额均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一)签约合同价与中标价的关系

签约合同价是指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协议书中列明的合同价格,对于以单价合同形式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各种价格的总计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就是中标价,因为中标价是指评标时经过算术修正的、并在中标通知书中申明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价格。法理上,经公示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向招标人回复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中标的中标价就受到法律保护,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这是因为,合同价格属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核心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有关“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之规定,发包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价格签订合同。

(二)工程合同价款约定一般规定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和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约定的依据要求: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2)约定的时间要求: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

3)约定的内容要求: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4)合同的形式要求:书面合同。

在工程招标投标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招标文件应视为要约邀请,投标文件为要约,中标通知书为承诺。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若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

(2)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合同价款约定内容

1.工程价款进行约定的基本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对工程价款进行如下基本事项的约定:(www.xing528.com)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预付工程款是发包人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资金周转问题提供的协助。如使用的水泥、钢材等大宗材料,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置工程材料预付款。应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数额:可以是绝对数,如50万元、100万元,也可以是额度,如合同金额的10%、15%等;约定支付时间: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支付、开工日前7天支付等;约定抵扣方式:如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抵扣;约定违约责任: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的利息计算,违约责任等。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3)工程计量与进度款支付。应在合同中约定计量时间和方式,可按月计量,如每月30天,可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划分分段计量。进度款支付周期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约定支付时间,如计量后7天、10天支付;约定支付数额,如已完工作量的70%、80%等;约定违约责任,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的利率,违约责任等。

(4)合同价款的调整。约定调整因素,如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调整,钢材价格上涨超过投标报价时的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等;约定调整方法,如结算时一次调整,材料采购时报发包人调整等;约定调整程序,承包人提交调整报告交发包人,由发包人现场代表审核签字等;约定支付时间与工程进度款支付同时进行等。

(5)索赔与现场签证。约定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如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现场代表或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核对等;约定索赔提出时间,如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等;约定核对时间,如收到索赔报告后7天以内、10天以内等;约定支付时间,如原则上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等。

(6)承担风险。约定风险的内容范围,如全部材料、主要材料等;约定物价变化调整幅度,如钢材、水泥价格涨幅超过投标报价的3%,其他材料超过投标报价的5%等。

(7)工程竣工结算。约定承包人在什么时间提交竣工结算书,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什么时间内核对,核对完毕后,在多长时间内支付等。

(8)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合同中约定数额,如合同价款的3%等;约定预付方式,如竣工结算一次扣清等;约定归还时间,如质量缺陷期退还等。

(9)合同价款争议。约定解决价款争议的办法:是协商还是调解,如调解由哪个机构调解;如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应标明具体的仲裁机关名称,以免仲裁条款无效,约定诉讼等。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需要说明的是,合同中涉及价款的事项较多,能够详细约定的事项应尽可能具体约定,约定的用词应尽可能唯一,如有几种解释,最好对用词进行定义,尽量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造成合同纠纷

2.合同中未约定事项或约定不明事项

合同中没有按照工程价额进行约定的基本要求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当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式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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