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筑产品价格的特殊性,与一般工业产品价格的计价方法相比,工程造价采用了特殊的计价方法,即按定额计价法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1.定额计价法
定额计价法又称为施工图预算法,是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所采用的行之有效的计价方法。
定额计价法中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使用费,是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完全价格。我国有以下两种计价方式:
(1)单位估价法。单位估价法是根据国家或地方颁布的统一预算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及其单价,以及配套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量,套用相应的定额单价计算出定额直接费,再在直接费的基础上计算各种相关费用及利润和税金,最后汇总形成建筑产品的造价。用公式表示为
(2)实物估价法。实物估价法是先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然后套基础定额,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源消耗量进行归类汇总,再根据当时、当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计算并汇总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得出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在此基础上再计算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将直接费与上述费用相加,即可得到单位工程造价(价格)。
预算定额是国家或地方统一颁布的,视为地方经济法规,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在一般概念上讲,尽管计算依据不同,只要不出现计算错误,其计算结果是相同的。
按定额计价方法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由于有预算定额规范消耗量和各种文件规定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及各种取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高估冒算和压级压价,体现了工程造价的规范性、统一性和合理性。但对市场竞争起到了抑制作用,不利于促进施工企业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劳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出现了另一种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我国在2003年提出的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标报价方法,这种计价法是由国家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四统一”),由各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根据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企业竞争目的及竞争对手情况自主填报单价而进行报价的方法。(www.xing528.com)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实施,实质上是建立了一种强有力且行之有效的竞争机制,由于施工企业在投标竞争中必须报出合理低价才能中标,所以,对促进施工企业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劳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在各相应专业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基础上,针对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根据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综合单价,并汇总各清单合价得出工程总价。即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相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费=∑各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4)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5)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6)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式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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