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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琢谈康路宜居:老百姓口中的包公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李琢在当时的山东省武定府乐陵县当了一个县官,执掌一方大权。无可否认,李氏爷孙三人无私无畏的行动,对同一个地方的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清政府曾下达诏令,对李氏爷孙三人的功绩,勒石记之,以示嘉奖。老百姓深受其害,无处伸冤理枉。李琢到任后,闻知此事,忍无可忍,怒不可遏。李琢反复思忖,终于想出了一个缉拿他的办法。李琢哪里会送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李琢谈康路宜居:老百姓口中的包公

▲杏红村留下的巨大的石碑,无声地讲述着李氏爷孙三人故事。

李琢是路居的一个传奇人物,他的人生故事仿佛一部精彩小说。或者说,他是用路居人固有的坚韧、公正、顽强、智慧和豪气写出了一部“大书”,永远留在了路居大地上。

我们见到的这部“大书”,现存于路居镇杏红营村的一个祠堂里。它其实是两块巨型石碑,高2.8米,宽1米,两块都是同样的高度、同样的宽度、同样的厚重、同样的雄伟、同样的气势,刻制的时间也是同一天—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初二。

▲我们见到的这部“大书”,现存于路居镇杏红营村的一个祠堂里。

▲杏红村

更让人惊奇的是,两碑的主人公都是李琢。他生养了一个儿子—李兆甲,李兆甲又为他生养了一个孙子—李振淮。李琢在当时的山东省武定府乐陵县当了一个县官,执掌一方大权。在他去世之后,他的儿子李兆甲后来“子承父业”,在同一个地方当上了县官。再后来,他的孙子李振淮,同样“子承父业”,做了爷爷和父亲的接班人。这样的奇事,按照现代人的思维方式来说,一定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如此接二连三的家族世袭,其中是否存在着某种暗箱操作?

事实上,“一门三知县”,这完全是李氏家族的一个传奇、一段千古佳话,爷孙三人同在一个地方先后就任那个时代的“七品芝麻官”,虽然职位不高,但爷孙三人坚守在那里,创造了斐然的政绩,赢得了极佳的口碑。无可否认,李氏爷孙三人无私无畏的行动,对同一个地方的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身上都彰显着一种牺牲精神和奉献精神,上一代为下一代做出了表率,使下一代拥有了同样的精神力量,发挥了同样的积极作用,做出了同样显著的贡献。如此优秀的爷孙三代,如此典型的模范人物,自然引起当时朝廷的关注,得到朝廷的大力褒扬,大力推举,大力宣传。因此,清政府曾下达诏令,对李氏爷孙三人的功绩,勒石记之,以示嘉奖。

▲“一门三知县”,这完全是李氏家族的一个传奇。

▲石碑上有四个大字—“奉天诰命”,明确地告诉我们,这是来自最高统治者的“声音”,任何人不容置疑。

我们现在已无法获知当时的朝廷是否派人对李氏爷孙三人的事迹进行“采访”?也无法获取相关档案材料和当时的具体细节。那是240多年前的事了,当事人及知情者都已化成尘土,一切都已烟消云散了。现在,只留下这两块巨大的石碑,无声地讲述那一段历史

我们看到石碑的额头上有四个大字—“奉天诰命”,这似乎是一个“标题”,可谓气势非凡、先声夺人,明确地告诉我们,这是来自最高统治者的“声音”,任何人不可小视,也不容置疑。我们往下阅读,碑文的第一句话就是:“奉天承运,皇帝制曰。”这是再次告诫我们,“曰”字以下的文字,全都来源于当时国家的最高朝廷机关—奉天大殿,字字句句都是乾隆皇帝亲自下达的“制令”。接着,惜墨如金,一一叙述李氏父孙三代人的传奇故事。这样的叙事方式,无疑就是那个时代的“宏大”叙事,如同现在的大策划、大制作,是名副其实的“宏篇巨制”。所以说,两块石碑在我心目中就是一部“大书”,需要我们慢慢阅读、慢慢赏析、慢慢回味。

这部“大书”,分别用汉文和满文两种文字书写而成,一块比较清晰,另一块已经模糊,几乎无法辨认了。我们当然读不懂满文,那些如同神秘符号的文字,好像起到了一种较好的装饰作用,让我们顿感幽远和神秘。我们站在两碑之间,开始沉浸在一种肃穆的氛围中,紧跟着那些文字,如同考古一般,进入了一种古怪的语境,不断在里面艰难跋涉,不断质疑,不断猜想,又精心推算,一一考证,如同披沙拣金,字字恰似珍宝。我们默念着、摩挲着……渐渐的,那些文字开始幻化成一幅幅画面,让我们进入了电影般的场景和小说一样的情节之中,不到落幕,再也走不出来。

康熙二十年(1681年),李琢出生于路居杏红营村。他自小性格开朗,做事坚韧不拔,勤勤恳恳,不怕苦,不怕累。他酷爱习文练武,常常在读书之余,加紧锻炼身体。据说,他曾把一个巨大的草墩,吊挂在屋子的大梁上,当作沙包,每天击打,从而练就了一身硬功夫。后来,他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之际,上京赶考,考中了进士。从此,告别父母,离开家乡,远赴山东,就任武定府乐陵县的知县。

▲石碑上的满文

▲杏红村的老井

让李琢没想到的是,当时乐陵县是一个乱县之地,黑恶势力猖獗,到处横行霸道,欺压百姓,无恶不作,而官场贪腐,要么官商勾结,狼狈为奸,要么独善其身,无所作为。老百姓深受其害,无处伸冤理枉。

当时,乐陵县有一个大盗,号称刘响马,带着一群“弟兄”,常年游走在乐陵县附近,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当地老百姓闻之色变。其间,也曾有官员向上级官府报告,上级官府也曾派兵前来清剿,但似乎对刘响马并未造成什么重创,他依然逍遥法外,继续对抗官府,继续干着打砸抢的勾当。乐陵县衙门不敢为民做主,任其胡作非为。(www.xing528.com)

李琢到任后,闻知此事,忍无可忍,怒不可遏。他当即下决心要拿下这个刘响马,以保乐陵一方平安。但是,刘响马可不容易对付,他神出鬼没,踪迹飘忽,说来就来,说到就到,说走就走,要抓住他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怎么办呢?李琢反复思忖,终于想出了一个缉拿他的办法。

从表面上看,李琢不去“坐班”,不去料理政事,白天走街窜巷,体察民情,晚上竟然设台唱戏,悠哉乐哉,一片歌舞升平。这些情况,刘响马当然知道,他也许认为新来的县官也不过如此,逍遥自在,贪图享乐,哪管百姓的死活?这样倒好,反而送给了他们更多的“机会”。这些大盗也似乎失去了耐性,忍不住了,该动手了吧?

李琢身在衙门,当然也掌握着大盗们的任何动向。他胸有成竹,曾做出一项预判:明天,刘响马肯定会出现在县城里,肯定会前来“看戏”,并伺机动手抢劫。李琢哪里会送给他们这样的“机会”?第二天中午,李琢乔装成一个从乡下来的卖菜人,挑着沉重的担子,艰难地走在街道上。果然,他在一个茶馆里发现了刘响马的踪影。当时,那个大盗正在悠哉乐哉地喝茶,哪想到李知县已经来到了门口,说时迟,那时快,李知县撂下担子,抽出一根狼牙棒,狠狠朝着刘响马的头部打去。刘响马果然不是一个“凡人”,身上也有硬功夫,即便他的头部挨了一棒,也没能把他彻底击垮,他迅速拔出腰间的宝剑,与李琢进行了一番激烈的较量。

李琢的功夫虽然不比刘响马差一等,但他毕竟是个读书人,而且手里拿着的是狼牙棒。几个回合之后,刘响马似乎占了上风,而李琢一直顶着,一招一式,进退有致。此时,李琢的两个下属看见茶铺的火炉上正好有一壶水开了,就提起来,趁刘响马不备,用滚烫的开水冲在他的脚上和身上。刘响马大叫一声,败下阵来。李琢的狼牙棒发挥了作用,几棒下去,制服了刘响马。

刘响马被投入监狱,经过法办之后,最终斩首示众。乐陵县的百姓欢呼雀跃,奔走相告,都说李知县为民做主,秉公执法,把一个谁也不敢惹的罪大恶极的盗匪处决了,真是大快人心、大得民心的好消息。从此以后,乐陵有了一位铁面无私、敢为民申冤的好官,老百姓一提起李琢,就把他称为“大英雄”,称为“包青天”。

▲杏红村的老屋

李琢也一如既往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只要老百姓找到他诉说冤屈,他都能不偏不倚,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几年之后,李琢就把一个乱县治理成了一个安定富庶之地。实事求是地说,在乐陵,从来没有哪一位县官得到老百姓如此拥戴,也没有哪一个县官能这样大公无私地把乐陵治理好。当然,也有很多“小人”嫉妒他,暗中陷害他、诬告他,特别是在雍正六年(1728年)和乾隆四年(1739年)之间,清政府对全国县级衙门的腐败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清查,许多贪官污吏因而被抄家、被处决。李琢在这两次“反腐”行动中,都留下了清清白白、廉政奉公的美名。在那个时代,李琢能如此做一个正正派派的清官,简直就是一个奇迹。他的形象在乐陵百姓的心目中,已经固化为一个完美的“包公”。

不幸的是,李琢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去世,享年70岁。去世之后,骨灰送回云南,安葬于他的家乡路居。

李琢的儿子李兆甲自幼受父亲的影响,崇拜父亲,学习父亲,以自己的父亲是乐陵的“包公”为荣,时时处处以自己父亲的言行为准则。长大以后,也像父亲当年一样,不仅武艺高强,而且一身正气。乐陵的老百姓看在眼里,爱在心上,都希望李兆甲继承父位,执政乐陵。

幸运的是,当时的朝廷也顺应民意,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对李兆甲破格任用,选派他到山东省武定府乐陵县,接任知县。李兆甲到任之后,不辱父名,勤政廉洁,爱民如子,把一个乐陵县治理得风生水起,百业兴盛,老百姓过着安居乐业、幸福祥和的生活

此时,李琢的孙子李振淮也成长起来,在山东武定府某县任试用知县,转正之后,正准备接任父亲李兆甲的职位时,外婆在路居去世了。李振淮便与母亲奔丧,回到了家乡。可是,在安葬好外婆之后,李振淮贪恋家乡宝地,不想外出,就在路居谋生,以教书为业。

就在那时,李氏爷孙三代在同一个地方就任知县的奇事,引起了朝廷的重视,朝廷迅速下诏,追封李琢为“文林郎”,追封其夫人业氏为“孺人”。同时,另赐一篇诏文,表彰李氏三代为官,清正廉洁,公正不阿,意在激励李兆甲和李振淮要像李琢一样,守土有责,执政为民。两份诏令都于当年勒石为记,立在李琢的故乡

与此同时,在山东的李兆甲已积劳成疾,几欲告病还乡。但是,乐陵县的百姓不答应。他们把热切的目光投向了李兆甲的儿子李振淮,期望这位年轻的李氏才俊,继续担当大任,继续治理乐陵。现在看来,乐陵县的百姓对李振淮寄予的“厚望”,已是对李琢后代的坚定信赖,已不仅仅是一种热爱情绪,而是一种深深的依赖思想。因为在几代乐陵人的印象中,只有依靠像李琢一样的人,才能使这个地方安定下来、强胜起来。

为此,李兆甲三番五次写信给儿子李振淮,规劝他尽快返回山东履职。在这种情况下,李振淮不得不告别路居,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再次奔赴山东,接任乐陵县知县。可是,仅仅过了一年,父亲李兆甲病逝于山东。李振淮悲痛欲绝,不忍心让父亲的遗魂飘荡在省外。于是,千里迢迢护送着父亲的遗体回到路居,安葬于家乡。此后,李振淮没再返回山东,先栖身于杏红营,不久又移居华宁。

那两块石碑则一直矗立在家乡的某个角落,许多文字已逐渐“隐退”,而在路居人的心中,依然活着一个“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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