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简称,或进一步简称为“高职”。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于“高职”一词的解释的第二项即“指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急需的专门人才。”
高职在我国应该说已经不是新生事物了,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职业大学所办的就是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以后,国家大力扶植、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先是高职专科与普通专科并轨,统称为高职高专,统一招生统一管理,随后国家逐步取消了普通专科教育,非师范类专科一律改为高职,后来又将师范类专科也纳入高职,高职已经完全取代了过去的大专而成为一个新的学历名词。当今我国的高等教育领域,可以说本科和高职已经“平分天下”,过去所说的普通大专已经成为历史名词逐步退出了教育舞台。在高等教育领域,无论是学校数量还是在校生数量,高职已经占据了“半壁江山”。
高职是教育类型的名称,而专科是学历层次的名称,我国高等教育学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作为高等教育中的一类教育类型,当然也应该分为研究生、本科、专科这三个层次,事实上一个完备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就是应该由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构成,高职教育比较完善的我国台湾地区就是如此,不仅仅有高职专科,还有高职本科和高职研究生。我国大陆地区当前的教育情况,主要是发展专科层次的高职教育,但是国家已经在布局和设计高职的学历晋升结构,很快接轨高职高专的高职本科甚至高职研究生教育就会出现。
1.高职教育的本质特征
高职教育的本质特征就是培养高端技术型、技能型人才。教育的性质是由其培养的人才的性质决定的,不同的教育形式最根本的差别便在于其培养的人才的差异性。教育形式的不同,实际上就是培养目标的差异。对教育性质的判断,实际上就是对培养目标的解析。
社会需要的人才类型,从本质上说,是由不同的社会需要所决定的。在科学原理(即客观规律)形成社会的直接利益的过程中,存在着两个转化:一个是科学原理演变为工程(或产品)设计、工作规划、运行决策;另一个是将工程原理应用于实践从而转化为工程、产品等物质形态。两个转化需要两大类人才:一类是发现和研究客观规律的人才;另一类是应用客观规律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的人才。前者称学术型人才,后者称应用型人才(包括工程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三类)。
(1)学术型人才。即从事发现和研究客观规律的工作的人才。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中,都有一些被称为“家”的人物,如物理学家、化学家、语言学家、生物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等,他们就属于此类人才。学术型人才还包括一些理论工作者,他们的主要任务也是阐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客观规律。与此相适应,教育培养的学术型人才指的就是掌握了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理论的科学家和理论工作者。综上所述,学术型人才的主要特点是:以客观规律为研究对象,从事学术性的工作,区别于应用型人才。
(2)工程型人才。主要从事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的有关事业的设计、规划、决策工作,如建筑师、软件设计师、统计师、经济师、测绘师、会计师以及大型船舶的船长、舰长,飞机的机长等,他们不同于学术型人才以探究科学规律、原理为己任;也不同于技术型、技能型人才以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实际操作或运作;他们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类人才,把学术型人才所发现的科学规律、原理转化成可以直接运用于实践的设计、规划、决策等,表现为图纸、计划、方案等形式。
(3)技术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由工程型人才设计出来的图纸、计划、方案,需要通过技术型人才或技能型人才的操作或运作,使之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可以直接应用的社会成果,如工业产品、工程产品等。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都是指在生产第一线或工作现场从事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的工作,只有经过他们的努力才能使工程型人才的设计、规划、决策变换成物质形态或者对社会产生具体作用。二者的区别在于所含的智力成分不同,后者主要依赖操作技能进行工作,技术工人属于这类人才。在我国当前情况下,大多数技师也属于技能型人才。但是在石化、钢铁、航空、半导体等大型企业或现代化企业中,技师劳动组成中的智力成分已占相当大的比例,因而这些技师应归为技术型人才。一些高技术设备的操作者,虽有操作内容,但不能简单地归入技能型人才,尚须分析其智力含量的多寡,来决定其是技术型人才还是技能型人才。
概而言之,技术型人才有如下特征:第一,在生产第一线或工作现场从事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的工作,即能够直接出成果,包括社会物质产品和服务产品(区别于学术型人才和工程型人才);第二,具有形成技术应用能力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技能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相当的智力含量,不是简单的技能操作(区别于技能型人才)。
总之,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是高等教育的基本功能,培养的人才的差异性是高教形式最本质的特征。高职教育最本质的特征就在于其培养目标是技术型人才,其他特性都是围绕着这个特性而产生的,并为这个特性所制约。
2.高职教育的发展
从1980年初建立职业大学到现在,我国高职教育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是1996年,全国人大才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法律上确定了高职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由此也拉开了高职教育发展的序幕; 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中央提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工作要求,我国高职教育开始进入了蓬勃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转变了传统的人才培养观念,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加强了与行业、企业的结合,深化了改革,加快了发展,增强了培养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办学思想日益明确,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形式日趋多样化。高职教育着力内涵建设,调整专业结构,注重提高质量,提高办学效益,通过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等重大工程,抓住了机遇,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国高职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经过30多年的实践和建设,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类型,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必须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从其发展规模看,占半壁江山,为我国经济建设培养了一批急需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型人才。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社会对高级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
(1)探索试验阶段。1978年,天津、无锡等地率先创办了职业大学,这是最早具有高职技术教育性质的学校。1980年国家教委批准设立首批13所职业大学。1985年中央提出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国家教委决定在上海电机制造技术专科学校、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北京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试办5年制技术专科教育。1991年1月,经国家教委和总后勤部共同批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校基础上,建立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率先在全国试办高中起点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通过三改一补发展高职教育的方针,这是我国高职教育发展重大政策转变,也是对高职教育认识更加深入的体现。1997年国家教委明确提出新建高等职业学校一律定名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同时鼓励通过改革、改组、改制发展高职教育的学校照此更名,首批批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挂牌。
(2)快速发展阶段。1998年教育部提出多渠道、多规格、多模式发展高职教育的要求,并拨出了11万个招生指标,在20个省市用于试点发展高职教育,初步形成了以职业能力教育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初步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之路。199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教育部、国家计委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形成六车道一起办高职的繁荣局面。教育部颁发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再一次提出要发展高职教育,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高职教育迎来了大规模发展时期。2004年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印发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使高职教育步入依法健康发展的新轨道。
(3)质量评估阶段。2004年4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为了推动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正式启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并制定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等指导性文件,高职教育从数量的扩张转向质量提升轨道。
(4)启动示范阶段。2006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正式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先后评选出了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这些学校的示范性建设带动和影响了全国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与发展,高职教育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到2008 年,全国共有高职高专院校1168所,在校生近880万人,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47%。(www.xing528.com)
知识拓展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在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被誉为我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工程”。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院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分三批实施,第一批28家,第二批42家,第三批3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市,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分布表
3.高职教育的发展趋势
(1)规模将继续扩大,发展趋向理性。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许多重大而艰巨的任务。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都需要培养一大批能够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对人力资源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高职院校的招生数量还会持续增加。
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将注重把握学校适度规模,提高竞争力,强化高职教育理念与特色,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作为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任务。由于高职教育发展迅速,提高质量的任务更加艰巨。
(2)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由于国家实施高水平示范性院校建设项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双师型”教师培训项目等重大工程,高职院校的生均土地资源、生均校园建筑面积等指标水平还会进一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与实践经验,实习实训设施条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也将取得明显进展。
由单一的职前学历教育逐步转向终身教育:学历与非学历培训结合,教育、培训以及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强化;学生生源出现多元化特色,重新界定“学生”概念,超龄学生的数量将明显增多;学制趋于灵活化,长短学制结合,学分制趋于完善,适应职业多变的需要,整体上呈现高职教育终身化的特征。
(3)模式转型,层次逐步丰富。高职教育模式将由传统的学院式教育模式向就业导向模式转变。
①培养目标:将从“偏重文化技术和理论知识”转向“重视就业技能和发展能力”。
②学习制度:将从“学校是核心,全日制教学是主体”转向“学校与企业合作,实施弹性学制,职前与职后相结合”。
③教学内容:将从“校内课程为主,重视学科性”转向“重视专业领域建设,注重校内学习与工作经验的一致性,就业导向重于书本知识”。
④证书制度:将从单一的“学历证书”转向学历与职业资格的“双证书”制度。
⑤教学评估:将从“重知识考试,重学科标准”转向“重就业能力,重社会评价”,注重校内评价与社会评价的一致性。
⑥学习方法:将从“教室、图书馆和实验室是主要学习地点,书本学习是基础”转向“教室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设计,注重工学结合,就业是促进学习的重要动力”。
⑦学习过程:将从“系统地学习经过组织的主题材料,为进一步学习打基础”转向“满足经济界和学生生涯发展的双重需要,为提高就业技能打基础,重视能力培养”。
⑧专业教师:将从单一的“知识理论型”转向强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视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并占有一定的比例。
⑨学历层次:近期会基本稳定在专科层次,中期将先在东部沿海地区试行本科层次高职教育,远期高职教育的学历层次将呈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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