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权是人们为了充分地表达思想、进行言语交际而获得和拥有说话机会的权利。[18]葛兰西、福柯、哈贝马斯、罗兰·巴特都对话语权进行了相关的表述,其中葛兰西较早从意识形态角度表述话语权问题,他指出:“社会集团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形式中——在统治的形式中和‘精神和道德的领导’的形式中。”[19]“精神和道德的领导”即文化领导权或称之为话语权。他还指出:“文化霸权的取得不单靠统治阶级的外部强制力,更主要的是靠一种让人不易察觉的社会共识来使某种观念获得一致赞同。”[20]福柯“权力话语”最具代表性,他认为:“权力是影响、控制话语活动的最根本因素,反过来讲,权力也是通过话语来执行实现其特殊效应的。”[21]费尔克拉夫也认为在现代和后现代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争夺霸权的实践和斗争,在很大程度是以话语实践的形式出现的。[22]概括来说,话语是权力的表达,是权力的实现形式,是权力的组成部分。话语与权力如此纠葛且密不可分,话语权就是权力在话语上的集中体现。在话语权上的认识,笔者认为有两层含义:
一是说话的权力。在一定场合下有发言的权力,这是第一步。因为话语是存在信息交流或者情感交流的,所以笔者认为自言自语的话语权是不存在的。并不是所有的场合任何人都有权力说话,话语权掌握在有相对权力的人手中。比如传统课堂上,老师就有优先的话语权,学生要经过允许才能获取话语权。在这个层面上,掌握政权的执政党有着极大的优势,主流媒体是执政党意愿的扩音器,能够在最黄金的时段、最显要的位置、最大篇幅、循环反复去表达自己的主张和意愿。这是我们党的优势所在,也是宣传党的主张和意愿的重要方式。
然而,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出现了一种去中心化的趋势,网络通信的发展,从技术层面为每一个普通公民提供了说话的权力,改变了原来的话语权垄断,自媒体的大量出现也证实了人人皆有话语权的状况。“四川严书记女儿事件”[23]“西安‘哭诉维权’事件”[24]“重庆保时捷女司机掌掴事件”[25]都是由个体在网络上出声,事件经过发酵,引发民众高度关注,迫使公权力介入,给民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在这个层面来看,在网络上每个发音者的话语权是平等的,即使是权威公知也只能和网民平等对话。这当然也存在普通个体大量并未引起关注的话语,在民众的关注度上,普通民众是无法与公知、大V、网红相比的。但关注程度并不能决定受众的接受和认同程度,这就涉及话语权的另一个方面:话语权的实现。(www.xing528.com)
二是话语权的实现。这是建立在上一个层面的基础上的,首先要能够说话,才能体现话语的影响力。但没有实现影响力的话语是没有最终掌握话语权的话语。即便是执政党在最权威的媒体,最显要的位置,用最引人瞩目的方式,以最频繁的循环强调,如果没有获取受众的认同以实现话语交往的目的,是不能实现话语权的。相反,一个普通公民通过网络表达自己思想意识,从而引起广大民众的关注、积极响应和认同,这实际上是掌握并实现话语权的。所以在这个层面上,福柯的话语权理论是需要我们重视起来的。他认为“首先应该将权力理解为:众多的力的关系……权力,不是什么制度,不是什么结构,不是一些人拥有的什么势力,而是人们赋予某一个社会中的复杂战略形势的名称”[26]。权力的政治形式只是权力的局部。权力(话语权)是意象性的但非主观的,统治集团的国家机器是控制不了一个社会的权力网的。权力不是自上而下,而是自下而上的。[27]因此,话语上的权力,不仅仅是权力赋予的,话语权的实现更需要话语本身的力量,用话语的力量实现权力,才能真正地实现话语权。
拥有说话的权力的“话语权”和最终获取认同的“话语权”同样重要,一个是让人听到,一个是让人说话的权力是基础,获取认可是最终的目的,没有基础就无从谈及目的的实现,没有目的的实现,基础也只能流于空谈,二者缺一不可的组成了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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