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特别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应制订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重点要害部位的归属单位必须与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签订责任书,并自觉履行有关规定。
(2)重点要害部位是指对学校的安全起决定性作用和有重要影响的部位,主要包括:①为重大政治性活动服务的部位;②关系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校内闭路电视、广播、通讯的部位;③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研部门和重要仓库;④掌握重要秘密和文件的部门;⑤存储贵重机器、仪器、资料和珍贵文物的部位;⑥对外有账户的财务部门或直接对校财务负责的财会室;⑦配备有贵重音像设备、电教设备的电教部位;⑧计算机相对集中的办公室和计算机机房或贵重办公设备较多的部位;⑨存放各种考试试卷和其他严防泄密文件的库房;⑩其他存放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贵重物品的部位。
(3)重点要害部位的确定:凡属上述所列部位归属部门的负责人,要主动向保卫处(科)讲明具体情况,并填写«重点要害部位审定书»,经保卫处(科)负责人提出意见,报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审定,并向公安机关备案。(www.xing528.com)
(4)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①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应由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技术胜任的人员承担。对不合适在重点要害部位上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完备,具有防火、防盗、防爆、防抢劫、防恶性事故等作用。③重点要害部位要视情况安装技术防范措施或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联系电话报保卫处备案。
(5)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职责:①各重点要害部位要结合具体情况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②归属部门的负责人必须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并配合公安机关、保卫处进行安全检查。③重点要害部位的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完善相应安全措施,并将有关情况通知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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