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创设安全、稳定、祥和的校园环境,学校可制定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1.机构健全
(1)本单位建立了健全的综治机构、治安网络。
(2)综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召开会议研究综合治理工作。
(3)本单位有群防群治组织,有义务消防队,有治安员及信息员,院系还有学生治保组织,班级有治保委员。
2.领导重视
(1)党(政)一把手任组长,且分工明确。
(2)按时参加学校综治会议和安全检查。
(3)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
3.制度健全
(1)本单位与学校签订了«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消防工作责任书»。
(2)本单位与下级单位签订了«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消防工作责任书»。
(3)根据本单位特点,建立了完整的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有年度综治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5)发生火灾、火险及其他重大的治安、安全事故能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无迟报、漏报、不报现象。
4.安全检查
(1)全年有定期安全大检查。(https://www.xing528.com)
(2)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有安全值班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
(3)安全值班及安全检查记录规范。
5.安全防范
(1)重点部位责任明确,人防、物防、技防到位。
(2)防盗设施、消防器材达标。
(3)能定期或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
(4)重视隐患整改工作,整改率达标。
6.政治稳定
(1)重视校园稳定工作,本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
(2)信息畅通,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本单位不安全因素。
(3)无邪教和反动组织,无本单位人员参加邪教和反动组织。
(4)未发生群众性罢教、罢课、闹事、上访和非法游行事件。
(5)思想教育得力,及时疏导和化解易发不安定因素的矛盾。
(二)考评方法
(1)每年度末考评一次,并评出综治先进单位。
(2)按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3)采取听汇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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