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章立制并随变化了的情况和形势不断修改、完善,是维护好学校治安秩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学校加强治安保卫工作日常管理的直接依据。各级各类学校应把治安保卫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完善当作大事来抓。
建章立制并随变化了的情况和形势不断修改、完善,是维护好学校治安秩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学校加强治安保卫工作日常管理的直接依据。各级各类学校应把治安保卫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完善当作大事来抓。
围绕学校治安工作,各校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若干类别的规章制度:
1.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2.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3.现金、票据、印鉴、财务资料、有价证券、文物、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保卫管理制度;
4.学校集中管理的集体宿舍、家属区、招待所、食堂等内部设施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5.治安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www.xing528.com)
6.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的报告制度;
7.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9.学校与公检法部门协作联系制度;
10.校内集会、讲座、布告栏、学生社团、勤工助学、社会调查活动的管理制度。
学校制订治安保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涉及治安保卫和师生安全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出漏洞;同时,还要坚持“经常性”原则,对有关的规章制度要经常清理和检查,做到在治安保卫工作各个环节上,凡没有建章立制的,要迅速制订规章制度;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要下决心调整有关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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