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历次灾害表明,能够抗击地震灾害的房屋能完好地抵御绝大部分自然灾害。针对地震灾害,搞好房屋建筑抗震设计,提高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是在自然灾害中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而有效的措施。对于新建校舍应按照抗震要求进行防灾设防,对于老旧房屋或没考虑抗震设防的房屋应对其进行抗震鉴定并进行抗震防灾加固,能够保证校舍具有较好的抗灾性能,减少自然灾害发生时由于房屋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校舍建筑抗震设防的目的是在遇到可能发生的地震时,减少建筑物的破坏,防止建筑物倒塌,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地震部门根据历史地震统计和地震预测科学对我国不同地区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一般50年)可能发生的地震进行科学预测,并以地震烈度的形式给出了不同地区的基本设防烈度。使用者可以通过«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得到本地区的基本设防烈度。该烈度即为进行建筑抗震设计的基本依据。
我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以“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作为建筑抗震设计的基本准则,并且对小震、中震、大震作了具体规定。
对应于前述抗震设防指导思想,新建校园房屋建筑应满足三个水准的抗震设防要求:
第一水准:当遭遇较常发生的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小震)时,建筑物不受损坏,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第二水准:当遭遇等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建筑物可能有损坏,但这种损坏不致危及人和设备的安全,略加修理即可恢复正常使用;
第三水准:在遭遇极少可能发生的、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大震时,应避免建筑物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以满足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新建校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www.xing528.com)
国内外历次强烈地震经验证明,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主要是由于现有建筑物的倒塌所引起。从以往地震沉重的灾难中总结出来的十分重要的经验是:震前对缺乏抗震能力的建筑物进行抗震鉴定与加固,可以保障原有建筑的安全,大大减轻地震灾害。
根据工程实践一般可采取“三级筛选”的抗震加固决策。首先,根据建设年代、技术档案和现状情况确定出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未采取抗震措施的房屋建筑,这是一级“筛选”;然后,在这些房屋建筑内,根据房屋的重要性、产生次生灾害的危险性,结合学校的改造计划,房屋维修、大修计划确定需要进行抗震加固的范围,这是第二级“筛选”;除短期预报外,对于列入学校近期改建、改造计划的房屋可不进行加固,对临时性建筑不进行抗震鉴定、加固,最后根据抗震鉴定标准对这些建筑物进行抗震鉴定,凡不满足抗震鉴定标准的建筑物需进行抗震加固,这是第三级“筛选”。
抗震加固必须按抗震鉴定、加固设计、设计审批、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五步程序进行。未经鉴定不得做加固设计;没有设计或设计未经审批的不得施工;施工未果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验收。
①抗震鉴定。就是按照我国现行的有关抗震鉴定标准对现有建筑物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经鉴定不合格的工程提出抗震加固计划报上级抗震减灾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年度加固计划。
②抗震加固设计。列入年度计划的加固工程,加固前必须进行加固设计。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计算书和工程概算等。
③设计批准。所有抗震加固设计方案和概算都要经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批。审批内容是:是否符合鉴定标准和工程实际,设计数据是否准确,方案是否合理和便于施工,设计文件是否齐全。
④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有施工执照,必须按图纸施工,并严格遵照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做好施工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要保证施工质量,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
⑤工程验收。所有完成抗震加固的工程,都要认真验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