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负责人,对包括学生宿舍在内的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负总责,要有相当时间和精力抓安全保卫工作,分析形势、制定措施、督促检查。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将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制定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要不断研究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坚持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逐步建立起长效安全防范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宿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后勤或物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宿舍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学生在住宿、用水、用电、饮食、防火、防盗等方面都有章可循;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值班制度和门卫制度,开通二十四小时固定值班电话;特别是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和渎职行为要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拟兴建的学生宿舍,在设计施工时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对由社会投资兴建的学校,在签约前要认真查看宿舍楼的安全设施,如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提出改进意见;对已经进驻的,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设施和设备存在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物业部门检修。对学生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达标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全,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进行更新。对于火灾隐患严重的学生宿舍,要加大改造力度,同时要加强管理,特别是注意杜绝私拉乱接电话线、电源线和电脑线,以及违章用电、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规使用各种电器造成线路超负荷的现象。(www.xing528.com)
学校后勤或物业管理部门要不断改善学生宿舍和社区的安全设施。学生社区内要设立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建立报警点。学生宿舍内要设立火灾预警监视系统、恶性用电识别装置等,通过技术防范设施,防止火灾发生。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技术配备和条件保障,每年都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保卫设施和装备的添置和更新。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情况的检查监督,各学校应结合各自的实际,加强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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