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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商史: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王朝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典籍中殷商称王夏、商、周三代,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王朝。其代表国家的统治者则称王。《周礼》成书于战国[1],那时正当列国僭号称王称帝[2],后来秦议帝号,又采用皇帝之称[3],三代以前所谓“三皇五帝”的称号,就是在这时候根据人们的理想所追名的[4]。其原始的称号,本来叫作氏。只有出现了统一的奴隶制国家以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才称为王。《韩非子·五蠹》说:“夫王者能攻人者也。”

殷商史: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王朝

(一)典籍中殷商称王

夏、商、周三代,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王朝。其特点是有了阶级,有了剥削,有了私有财产制度,有了维护奴隶主对奴隶进行统治压迫的国家机器。其代表国家的统治者则称王。

三代以前,有所谓“三皇五帝”,其说始见《周礼》。《周礼·春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周礼》成书于战国[1],那时正当列国僭号称王称帝[2],后来秦议帝号,又采用皇帝之称[3],三代以前所谓“三皇五帝”的称号,就是在这时候根据人们的理想所追名的[4]

其原始的称号,本来叫作氏。如三皇称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5],或称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6]。五帝称有熊氏(黄帝)、高阳氏(颛顼)、高辛氏(帝喾)、陶唐氏(尧)、有虞氏(舜)[7],或金天氏(少皞)、高阳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8]。此外还有好多种说法[9],也都称之为氏[10]。氏就是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的酋长,它不是统一国家的皇帝,那时候还没有统一的国家。

只有出现了统一的奴隶制国家以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才称为王。

《说文》:“王,天下所归往也。”王字的意义,被后世渲染成为一个极为美好的字眼。释者首先以为王能通天、地、人之道[11],只有有道者才能成为王[12]。又或以王能通德[13],王德能通天地四方[14]。王能具备四德[15],王德能合乎仁义[16],王能以德行仁[17]。或以王与天地及所谓道者同大[18]。或以王为圣人[19],为神所向往[20]。或以王能隆礼尊贤[21],能以德兼人[22],能得天下之众[23],能御众以正人之德[24]。所以又说必须能作民之父母,才能成为天下之王[25]

其实王字在古文字中,据徐中舒先生说,象人端拱而坐[26],乃最高统治者居于王位之形。也有人说王字本象斧钺,而斧钺实为军事统率的象征[27]刘师培谓王国者“古代人民以尚武立国”,“君主者,军中之将帅也”[28]。是则古代王位的得来,乃由于武力征服之所致,并非由于所谓道德仁义、神圣通大云云。

譬如夏禹,首先征伐三苗。古文[29]尚书·大禹谟》说:“帝曰:咨,禹!惟时有苗弗率,汝徂征。三旬苗民逆命。七旬有苗格。”今本《竹书纪年》舜三十五年说:“帝命夏后征有苗,有苗氏来朝。”《墨子·兼爱下》说:“禹曰:济济有众,咸听朕言!”“蠢兹有苗,用天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封诸群(君),以征有苗。”又《非攻下》说:“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苗师大乱,后乃遂几。”《战国策·魏策一》说:“昔有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恃此险也,为政不善,而禹放逐之。”又《魏策二》说:“禹攻三苗,而东夷之民不起。”此事古籍传述极多[30],可见当时必为一场至为激烈的战争

其次又攻杀共工。《荀子·议兵篇》说:“禹伐共工。”《战国策·秦策》也说:“禹伐共工。”《山海经·海外北经》说:“共工之臣,曰相柳氏,禹杀相柳。”又《大荒西经》说:“有禹攻共工国山。”郭璞注:“言攻其国,杀其臣相柳于此山。”又《大荒北经》说:“共工臣名曰繇,禹湮洪水,杀相繇。”郭璞注:“相柳也。”《韩非子·五蠹篇》说:“共工之战,铁铦短者及乎敌,铠甲不坚者伤乎体。”陈奇猷说:“共工一部落,自舜禹以后,未见记载,谅于舜禹之后,远徙未返,或即于此战被消灭,则不可考矣。”[31]

国语·鲁语下》说:“禹致群臣于会稽。”《韩非子·饰邪》说:“禹朝诸侯会稽之上。”《史记·夏本纪》说:“禹东巡狩,至于会稽。”又说:“禹会诸侯江南。”《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说:“禹周行天下,登茅山,以朝群臣。”《左传·哀公七年》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汉书·王莽传》说:“夏后涂山之会,执玉帛者万国。”

所以古文《尚书·大禹谟》说:“无怠无荒,四夷来王。”由于夏禹攻克了三苗和共工等劲敌,方能大会诸侯,得到各族部落的拥护,因而四夷之国才能皆来往归,奉之为王。

又如商汤。《尚书·多士》说:“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又《多方》说:“乃维成汤,克以尔多方。”《诗经·商颂·玄鸟》说:“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又《长发》说:“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敢我曷。苞有三蘖,莫遂莫达,九有有截。韦、顾既伐,昆吾、夏桀。”《孟子·滕文公》说:“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吕氏春秋·简选》说:“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郕,遂禽移大牺,登自鸣条,乃入巢门,遂有夏。远近归之,故王天下。”

所以《诗经·商颂·殷武》说:“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这是说商汤武力强大,殄灭夏桀,克服了四国多方九有,终至无敌于天下,远近拥护来归,成为天下王。

《韩非子·五蠹》说:“夫王者能攻人者也。”《战国策·秦策一》说:“虽古五帝三皇五伯,明主贤君,常欲坐而致之,其势不能,故以战续之。”《韩非子·说疑》说:“古之所谓圣君明王者,非长幼弱也,及以次序也,以其构党与、聚巷族,逼上弑君而求其利也。彼曰:知其然也?因曰: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而天下誉之。察四王之情,贪得人之意也;度其行,暴乱之兵也。然四王自广措也,而天下称大焉。自显名也,而天下称明焉。则威足以临天下,利足以盖世,天下从之。”这是说王者必能以战伐攻人,只要有了威力,然后天下自能从之[32]

因此戴侗《六书故》说:“能一下土谓之王。”金安说:“王,天下所归往也,从一从土,率土归于一也。”[33]意思是说,能统一天下的,才算得是王。

《战国策·秦策》高诱《注》说:“王,有天下也。”汉蔡邕《独断》说:“有天下故称王。”戴侗《六书故》说:“有天下曰王。”意思是说,能获有天下的,才算得是王。

《荀子·正论篇》说:“能用天下之谓王。”又说:“令行于诸夏之国谓之王。”又《王制篇》说:“臣诸侯者王。”申子说:“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王。”[34]《战国策·秦策》说:“夫植国之谓王,能专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35]意思是说能够专擅独行于天下部落之国的,才算得是王。

《诗经·小雅·北山》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说,所谓王,要把国家的一切权力都集中在自己手里。把天下全部土地,都宣布为“王土”,把所有土地上的生产者,都宣布为“王臣”。而王自己,却“以最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的资格而出现”[36]。并利用国家这一“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机器”[37],以统治压迫人民。

我国古代史上夏、商、周或夏、殷、周称为三代,三代称王,亦称作三王。

论语·卫灵公》说:“三代之所以立道而行也。”马融《注》:“三代夏商周。”《孟子·离娄》说:“三代之得天下也。”赵岐《注》:“三代夏商周。”又《滕文公》说:“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尚书·序》说“至于夏商周之书”,孔颖达《疏》:“至于夏商周三代之书。”这是说夏、商、周或夏、殷、周称为三代。

《独断》说:“夏商周称王。”《晋书·百官表》说:“王,古号也,夏商周所称。”《通鉴外纪》说:“学者言夏商周称王。”这是说夏、商、周称王。

《周礼·王官》说:“惟王建国。”干宝《注》:“王,天子之号,三代所称也。”《商君书·更法》说:“三代不同礼而王。”朱师辙注:“三代,夏商周也,皆称王。”[38]梁玉绳说:“夏殷周三代,本皆称王。”[39]这是说夏、商、周或夏、殷、周三代本皆称王,王为三代之所称。

《白虎通·号篇》说:“三王者,何谓也?夏殷周也。”《吕氏春秋·先己》说“三王先教而后杀”,高诱《注》:“三王,夏商周也。”《战国策·齐策一》说“古之五帝三王五伯之伐也”,高诱《注》:“三王夏殷周也。”《春秋穀梁传》说“盟诅不及三王”,范宁《集解》:“三王谓夏殷周也。”杨士勋《疏》:“经史通以三王为夏殷周也。”《礼记·大学》说“三王”,孔颖达《疏》:“三王谓夏殷周。”《司马法》说:“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三王彰其德一也。”[40]《仪礼·士冠礼·记》:“周弁殷冔夏收,三王共皮弁。”[41]这些都是夏、商、周或夏、殷、周称为三王之例。

夏、商、周或夏、殷、周称为三代,三代皆称王,亦称作三王。王为三代之所称,王为三代所称之专号。

所以知道殷商称王者,还可以用各代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来加以证明。

商代最高统治者称王的,早期的先公如“契”已以王称。《荀子·成相篇》说:“契玄王,生昭明。”称契为契玄王。《诗经·商颂·长发》说“玄王桓拨”,毛亨《传》:“玄王,契也。”《国语·周语》说“玄王勤商”,韦昭《注》:“玄王,契也。”又《鲁语》说“自玄王以至主癸”,韦昭《注》:“玄王,契也。”皆以玄王为契。是商代早期的先公契已称玄王。

契不是王,亦非追号,其所以称王者,因其为殷王之始祖。《鲁语上》韦昭《注》:“契,殷之祖。”《诗经·商颂·长发》孔颖达《疏》:“《商颂》以契为玄王,是其为王之祖,故呼为王,非追号为王也。”又说:“汤有天下而称王,契即殷之始祖,故以王言之。”正因为汤有天下而称王,所以对其始祖契,虽非王,亦以王称之。

商代先公又有王亥、王桓,见于甲骨卜辞及《山海经》、《竹书纪年》、《天问》、《吕氏春秋》、《世本》等书,说详王国维《古史新证》[42]。甲骨卜辞又有王夨,郭沫若曾有考释[43],详尽的卜辞又见岛邦男《殷虚卜辞综类》一书[44]

王亥、王桓、王夨之称王,或因其势力强大[45],或汤有天下以后所追称,由于王夨不见经籍,王亥、王桓虽见经籍,但有讹误,书缺有间,亦无从详考。

商汤称武王。《诗经·商颂·长发》说:“武王载旆”,毛亨《传》:“武王,汤也。”《荀子·议兵篇》说:“武王载发”,杨倞《注》:“武王,汤也。”《韩诗外传三》说:“《诗》曰:‘武王载发,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此谓汤武之兵也。”《史记·殷本纪》说:“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

汤又称商王。古文《尚书·伊训》说:“惟我商王布昭圣武。”孔安国《传》:“言汤布明武德。”是以汤为商王。

汤又称殷王。《大戴礼记·保傅》说:“汤以殷王。”《韩诗外传五》说:“汤以殷王。”《说苑·尊贤》说:“汤以殷王。”《淮南子·泰族训》说:“汤以殷王。”《贾子新书·胎教》说:“汤以殷王。”是皆以汤为殷王。

汤又称王。《尚书·汤誓》说:“王曰:‘格尔众庶!’”古文《尚书·仲虺之诰》说:“天乃锡王勇智。”又说:“惟非弗迩声色!”又说:“王懋昭大德。”又《汤诰》说:“王归自克夏。”又说:“王曰:嗟!尔万方有众!”《诗经·商颂·殷武》说:“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王。”《吕氏春秋·简选》说:“汤……遂有夏,远近归之,故王天下。”王者皆指汤,是汤亦称王。

《尚书·酒诰》说:“在昔殷先哲王。”孔安国《传》:“殷先智王谓汤。”古文《尚书·伊训》说:“伊尹祠于先王。”孔颖达《疏》:“谓祭汤也。”《伊训》又说:“先王肇修人纪。”孔安国《传》:“言汤始修为人纲纪。”是汤死之后,又被称为先王或先哲王。

太甲亦称王。古文《尚书·伊训》说:“奉嗣王祗见厥祖。”又说:“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训于王。”又说:“今王嗣厥德。”又说:“嗣王祗厥身。”这所谓“奉嗣王”、“嗣王”、“今王”和“王”,都是指太甲。

古文《尚书·太甲》说:“惟嗣王不惠于阿衡”,“肆嗣王丕承基绪”,“嗣王戒哉”,“王惟庸罔念闻”,“王未克变”,“王徂桐宫”,“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俾嗣王克终厥德”,“王拜手稽首”,“王懋乃德”,“朕承王之休无”,“伊尹申诰于王”,“今王嗣有令绪”。这所谓嗣王、今王及王,也都是指太甲。

祖乙亦称王。《尚书·无逸》说:“昔在殷王中宗”,又说:“自殷王中宗。”《史记·殷本纪》以中宗为大戊,孔安国《传》同,唯古本《竹书纪年》[46]引以中宗为祖乙,与甲骨卜辞称“中宗祖乙”相合。知《史记》、孔《传》之说为非,而《纪年》之说为是[47]。是中宗祖乙亦称为殷王。

梁玉绳说:“《汤誓》:王曰:格尔众,夏王率遏众力。《盘庚》三篇,王凡十一见。《高宗肜日》篇,王三见。《戡黎》篇,王五见。《微子》一举先王、王呼王子。此真商书也。”[48]而以古文《尚书·说命》三篇,王凡十二见。《说命》与《高宗肜日》俱为武丁时记事,《戡黎》记纣时事,微子则为纣之庶兄。是除商汤称王之外,盘庚、武丁及纣亦称王。微子称王子,其父为帝乙,是帝乙亦称王。

帝乙称王之例,除《尚书·微子》称微子为王子之外,古文《尚书·微子之命》说:“殷王元子。”孔安国《传》:“微子,帝乙元子。”而称殷王元子,是称帝乙为殷王。

而纣之称王,亦尚不止此。纣又称商王纣。《逸周书·世俘》说:“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又说:“则咸刘商王纣。”又说:“商王纣于南郊,时甲子夕,商王纣取天智玉琰五,环身以自焚。”《墨子·非攻下》说:“遝至乎商王纣。”又《公孟》说:“昔有商王纣。”纣又称殷王纣。《墨子·明鬼下》说:“昔者殷王纣。”又说:“故昔者殷王纣。”《韩诗外传十》说:“昔殷王纣残贼百姓。”《论衡·谴告篇》说:“无若殷王纣之迷乱。”《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十八》说:“殷之衰也,其王纣作为倾宫灵台。”纣又称王纣。《楚辞·天问》说:“彼王纣之能,孰使乱惑?”

纣又称商王受。古文《尚书·泰誓》说:“今商王受弗敬上天。”又说:“今商王受力行无度。”又说:“今商王受狎侮五常。”《尚书·牧誓》说:“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古文《尚书·武成》说:“今商王受无道。”《白虎通·五经》说:“商王受不率仁义之道。”纣又称殷王受。《尚书·无逸》说:“无若殷王受之迷乱。”受即纣。

纣又称商王帝辛。《国语·周语》说:“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史记·周本纪》也说:“商王帝辛,大恶于民。”韦昭曰:“帝辛,纣名。”

纣亦称商王。《尚书·多士》说:“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孔安国《传》:“告商王之众士。”《吕氏春秋·先识览》说:“殷内史向挚,见纣之愈乱迷惑也,于是载其图法,出亡之周。武王大悦,以告诸侯曰:商王大乱,沈于酒德。”纣又称殷王。《墨子·非命下》说:“为鉴不远,在彼殷王。”又称后王。《尚书·多方》说:“乃维尔商后王。”孔安国《传》:“后王,纣。”又称王。《逸周书·克殷》说:“武王先入,适王所,乃克射之,立王子武庚。”

另外也还有泛称殷人之王、殷王与多先哲王的。《管子·轻重戊》说:“殷人之王。”《白虎通·三教》说:“殷人之王。”《尚书·多士》说:“殷王亦罔敢失帝。”孔安国《传》:“殷家诸王。”《论衡·异虚》说:“殷王传于周。”又《齐世》说:“殷王之教。”《尚书·召诰》说:“兹殷多先哲王在天”,等等。虽不能确知所指王者为谁,但其必为殷代的最高统治者,是没有问题的。

而由甲骨卜辞看来,如说:王曰,王若曰;王贞,王曰贞,王卜贞;王曰;王今夕亡祸,王今夕宁,王旬亡祸;王受又,王受又又,受王又;王弗每;叶王事,乡王事;王梦,王疾;若王,左王,各王,孽王,它王,祟王;王族,王邑,王寝,王,王妇,王众,王臣,王奚;王呼,王令,王大令;王出,王往,王入,王来,王归,王步,王涉,王,王省,王,王至,王;王黍,王立黍,王鱼,王大支鱼;王田,王狩,王焚,王支,王畜马;王望,王从,王正,王伐,王,王,王立中,王乍邑,王立史;王来正人方,王来正孟方;以及王宾,王祭,王祀,王司之类,文繁不能备录[49]

依甲骨卜辞的时代,从盘庚迁殷,而小辛、小乙、武丁、祖庚、祖甲、廪辛、康丁,一直到武乙、文丁、帝乙、帝辛等十二个最高统治者,盖无一不以王称。

夏、商、周三代的最高统治者,基本上都称王。但由夏到商,由商到周,并不是完全一律,有一个演变发展的过程。

夏代最高统治者,都是称名的。但从禹到桀十七个最高统治者中,像太康(即庚)、仲康、少康、孔甲、胤甲、履癸等六人,已以十干为号。而像禹、启和桀,则已开始称王。

商代最高统治者,先公从上甲到示癸六世,先王从大乙到帝辛三十一人,俱以十干为号,著号不著名。而由甲骨卜辞看来,从商代后期盘庚迁殷,直到纣辛之灭,十二个最高统治者,已全部称王。商王始祖契,先公王亥、王恒、王夨和早期的汤、大甲、祖乙,也都以王称。早期称王的,虽因史料不足,还看不怎么清楚。但后期全部称王,则已显而易见。

至于周代,渐有谥法,而十干之号遂不立[50]。西周的十二个和春秋的十四个共二十六个最高统治者,已全以王称。又因王权势力强大,始祖后稷以及太王、王季、文王,也都以王称之。

到了战国,所谓最高统治者周王,虽然仍以王称,实则有名无实,大权旁落。诸侯不但僭号称王,而且继以称帝。秦并天下,又有皇帝之称。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夏、商、周三代称王的变迁,也意味着奴隶制由产生到发展,由昌盛到衰微的一个演变过程。中国的奴隶制,大概产生于夏代早期,发展于夏代后期商代前期,昌盛于商代后期和西周,衰微于春秋。到战国时代,则由奴隶制转化为封建制。这与最高统治者称王的发展和变化,是完全一致的。

【注释】

[1]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1927年油印本,载《饮冰室合集》(专集)第24册,1936年;郭沫若:《周官质疑》,《金文丛考》,1932年,又1954年;张心澂:《伪书通考》,1939年。

[2]《皇帝制度之成立》,《清华学报》第九卷第4期,1934年。

[3]《史记·秦始皇本纪》。

[4]崔述:《补上古考信录·前论·论古无三皇五帝之说》;郭沫若:《金文所无考》,《金文丛考》;于省吾:《皇帝称号的由来和秦始皇的正式称号》,《吉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1962年第2期。

[5]《史记·秦始皇本纪》及《太平御览》卷七八引《春秋纬》。

[6]《尚书大传》(陈寿祺辑本)及《白虎通》。

[7]《史记·五帝本纪》及《世本》(辑本《世本八种》)。

[8]《尚书序》及皇甫谧《帝王世纪》(徐宗元辑本)。

[9]吕思勉:《三皇五帝考》,《光华大学半月刊》第二卷第1期,1932年;又《古史辨》第七册中编,1941年。

[10]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韩诗外传》:“孔子升泰山,观易姓之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氏,不可得而数者万数。”

[11]《说文》引孔子说:“一贯三为王。”又引董仲舒说:“古文造文肴,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又见《春秋繁露》。

[12]《管子·君臣上》:“王天下者,其道王之也。”又《形势》:“欲王天下,而失天下之道,天下不可得而王也。”《荀子·王制篇》:“彼王者不然,仁眇天下,义眇天下,威眇天下。仁眇天下,故天下莫不亲也;义眇天下,故天下莫不贵也;威眇天下,故天下莫不敌也。以不敌之威,辅服人之道,故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是知王道者也。”

[13]《管子·兵法》:“通德者王。”

[14]俞樾《儿笘录》:“王者中天下而立,其德上际于天,下极于地,东西南北,无思不服,故其字从二从十,而天地四方无不具矣。是谓天下所归往,非止通天、地、人之谓也。”

[15]《韩诗外传五》:“王者何也?曰,往也,天下往之之谓王。善养生者,故人尊之;善辩治人者,故人安之;善设显人者,故人亲之;善粉饰人者,故人乐之。四德具而天下往之,往之之谓王。”

[16]《逸周书·谥法解》:“仁义所在曰王。”《乐纬·稽耀嘉》:“仁义所生曰王。”《白虎通·号篇》:“仁义合者称王。”《七经义纲》:“德合仁义者称王。”

[17]《孟子·公孙丑》:“以德行仁者王。”

[18]《老子》:“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广雅·释诂》:“王,大也。”《尔雅·释亲》:“父之考为王父。”《礼》谓大父为王父,是王与大亦同义。

[19]《荀子·正论篇》:“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强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辩莫之能分;至众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者,非圣人莫之能尽,故非圣人莫之能王。”又云:“天下者,至大也,非圣人莫之能有也。”

[20]《太平御览》卷七六引《春秋·文耀钩》:“王者往也,神所向往,人所归落。”又《元命苞》:“王者往也,神之所输向,人所乐归也。”

[21]《荀子·大略篇》:“隆礼尊贤而王。”

[22]《荀子·议兵篇》:“以德兼人者王。”

[23]《管子·霸言篇》:“得天下之众者王。”

[24]《易·师·彖》:“能以众正,可以王矣。”郑玄注:“能御众有正人之德。”

[25]《尚书·洪范》:“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尚书大传》:“母能生之,能食之;父能教之,能诲之。圣王曲备之者也,能生之,能食之,能教之,能诲之,故曰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

[26]徐中舒:《皇王士三字之探原》,《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四本,1934年。

[27]林沄:《说王》,《考古》1965年第6期。

[28]刘师培:《论古代人民以尚武立国》,《国粹学报》第二卷第2期,1906年;又《刘申叔先生遗书》第五〇册《左盦外集》第一〇册,1936年;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影印。

[29]古文《尚书》及孔安国《传》之伪,至清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而始明。但其书采辑魏晋逸经旧说,有的还可以补苴汉人之缺失,未可一概否定。见朱彝尊:《古文尚书辨》;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赵翼:《陔余丛考》卷一《宋㐵疑古文尚书》条;焦循:《尚书补疏序》;成瓘:《蒻园日记》卷二《读尚书随笔》,《合考阎氏毛氏朱氏三家之议古文尚书》;陈澧:《东塾读书记》五《尚书》,《论伪孔传不可废》;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三《尚书古文疏证》;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载《饮冰室合集》(专集)第17册。

[30]王鸣盛:《尚书后案》:“禹奉舜命征三苗,作誓,又偃兵修政,舞干羽,三苗自服。古书所载甚多,就予所见,在《战国策》卷二二《魏策》一篇,又卷二三《魏策》二篇,《墨子》卷四《兼爱下》篇,又卷五《非攻下》篇;《韩非子》卷一九《五蠹》篇;《荀子》卷一〇《议兵》篇,又卷一八《成相》篇;《贾子新书》卷四《匈奴》篇;《淮南子》卷一〇《缪称训》,又卷一一《齐俗训》,又卷一三《氾论训》;桓宽《盐铁论》卷九《论功》篇;刘向《说苑》卷一《君道》篇;《古文苑》卷一五扬雄博士箴》。此事散见群书,晋人掇入《大禹谟》,以己意润饰之。”

[31]陈奇猷:《韩非子集释·五蠹》第1049页,1958年。

[32]刘师培:《论古代人民以尚武立国》。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第2页,1952年,又1966年;收入《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

[33]孔广居:《说文疑疑》王字下引。

[34]《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引申子曰。

[35]《太平御览》卷七七引。

[36]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第5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又见《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三分册,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37]列宁:《论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主义》第413页,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

[38]朱师辙:《商君书解诂》定本,1956年。

[39]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

[40]《太平御览》卷二七〇引《司马法》。

[41]《礼记·郊特牲》同。

[42]王国维:《古史新证》,《国学月报》第二卷第8—10期,1927年;又《燕大月刊》第七卷第2期,1930年;又来薰阁影印手稿本,1935年。

[43]郭沫若:《卜辞通纂·考释》第68页,1933年。

[44]〔日〕岛邦男:《殷虚卜辞综类》第479页,1967年。参见〔日〕岛邦男:《殷虚卜辞研究》第245页,1958年。

[45]胡厚宣:《甲骨文商族鸟图腾的遗迹》,《历史论丛》第一辑,1964年。

[46]《太平御览》卷八三引《竹书纪年》。

[47]王国维:《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考释》第9页,1917年;又《殷卜辞所见先公先王续考》,《学术丛书》本,又《观堂集林》卷九,1917年;又《古史新证》。

[48]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

[49]参见〔日〕岛邦男:《殷虚卜辞综类》,1967年。

[50]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帝王名考》条。

(二)甲骨文中王又称帝

由于社会上人王的产生,在宗教信仰方面,就出现了对于上帝的崇拜。马克思说:“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1]恩格斯说:“没有统一的君主,就决不会出现统一的神。”[2]随着阶级社会和国家的产生,人们的宗教观念也就发生了变化,当国家强大的最高统治者出现时,人们就想象出在天上也有一个全能的神。

根据甲骨卜辞,殷代的最高统治者称王,在天上的至上神,则称为帝。

人间的国王,能以战伐攻略,兼并部落,统一诸国,擅断专权,制杀生之威。又把天下所有土地,都宣布为王有,把所有土地上的生产者,都宣布为王臣,自己以最高及唯一的所有者的面目而出现,并利用国家机器以统治人民。

天上的上帝,在殷人的心目中,也相应地变为神权的统一,成了一个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神。它主宰着大自然的风云雷雨、水涝干旱,决定着庄稼的生产、农业的收成。它处在天上,能下降城邑,作为祸害。邻族来侵,殷人以为是帝命所为。出师征讨,必先卜帝是否授佑。帝虽居天上,但能给人间以福祥灾疾,能直接护佑或作孽于殷人。它甚至可以降下命令,指挥着人间的一切[3]

天上的上帝,和人间的国王这样密切地配合,是因为天上的上帝始终服务于人间的国王,它永远是人王这一最高统治者镇压劳动人民的有利工具。

由甲骨卜辞看来,首先殷人以为先王死后,可以升天配帝。如武丁时卜辞说:

贞咸宾于帝。

贞咸不宾于帝。

贞大□宾于帝。

贞大甲不宾于帝。

贞下乙□于帝。

贞下乙不宾于帝。(乙2293、2455、7167、7198、7434、7511、7549、8328)

武乙、文丁时卜辞说:

庚子卜,咸□于帝。五月。(南明50)

咸即大乙[4]。下乙即祖乙[5]

宾读为嫔。郝懿行说:“宾嫔古字通。”[6]《山海经·大荒西经》说“启上三嫔于天”,可证。

嫔即妃,妃即配。古成语常说嫔妃,亦说嫔配。戴侗《六书故》说:“嫔,配也。”“妃,匹配之尊称也。”《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妃。”孔颖达《疏》:“妃,配也。”《尔雅·释诂》,妃音配。《广韵》,妃又音配。《玉篇》,妃又音配。《集韵》说:“妃通作配。”《诗经·卫风·氓序》:“丧其妃耦。”又《有狐序》:“丧其妃耦焉。”妃都读作配。《左传·文公十四年》:“子叔姬妃齐文公。”《释文》说:“妃音配,本亦作配。”《史记·吕太后本纪》:“吕太后者,高祖微时妃也。”是古代自春秋以迄汉时,都以妃为配。

桂馥说:“妃通作配。”[7]王煦说:“古配、妃音义并通。”[8]钮树玉说:“妃、配并从己声,故古通。”[9]席世昌说:“妃配本同声,重读如今之配,轻读即如今之妃,无二音也。”又说:“古书多以妃作配,后代妃字即专为后妃之妃,常人妃合字,不便通用,转借配字当之。”[10]所以段玉裁说:“妃字亦假配为之。”[11]王筠说:“妃本音配,故借配。”[12]朱骏声说:“妃,经传亦以配为之。”[13]

古文《尚书·大甲》说:“先王维时懋敬厥德,克配上帝。”《诗经·大雅·文王》说:“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孝经·圣治》说:“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礼记·郊特牲》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

甲骨卜辞说宾帝,即是配上帝的意思。《楚辞·天问》说:“启棘宾帝。”[14]《逸周书·王子晋》说:“上宾于帝所。”与卜辞句法相同,也是说配帝的意思。

大乙汤是商代开国之君。卜辞称大乙为高祖乙[15]。《尚书·盘庚》称汤为高祖、高后、古后、先后和神后。《楚辞·天问》称后帝。《诗经·商颂·那》和《烈祖》称烈祖。《玄鸟》称商之先后。《玄鸟》、《长发》和《史记·殷本纪》又称为武王。

大甲者,《孟子·尽心》说:“太甲贤。”《史记·殷本纪》说:“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帝太甲称太宗。”《尚书·无逸》说:“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孔安国《传》:祖甲,“汤孙太甲”。孔颖达《疏》:“此祖甲是汤孙太甲也。”[16]

祖乙者,卜辞称中宗[17]。《太平御览》卷八三引《竹书纪年》说:“祖乙滕即位,是为中宗。”《史记·殷本纪》说:“祖乙立,殷复兴。”今本《竹书纪年》说:“祖乙之世,商道复兴,庙为中宗。”《尚书·无逸》说:“在昔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18]

武丁时卜辞说:

□亥卜,贞□三示御大乙、大甲、且乙、五牢。(佚917)

大乙高祖,为商代开国之君,大甲太宗,为修德贤主,祖乙中宗,为复兴明王,三个先王,在武丁时认为都是有所作为的贤君,所以称他们为三示,而合并起来,祭祀他们。

《晏子春秋·内篇·谏上》说:“汤、太甲、祖乙、武丁,天下之盛君也。”《孔丛子·论书》说:“汤及太甲祖乙武丁,天下之大君。”因为汤、大甲、祖乙,都是“天下之盛君”,或“天下之大君”,所以武丁要特别合祭他们,并称他们为三示。而由卜辞看来,武丁还认为他们德可以宾帝,死后可以配天。

因而在天上的至上神称帝,在人间的最高统治者,除了称王之外,祭祀先祖,于其生父亦称为帝。

如武丁时卜辞,祭其生父小乙,称为父乙帝。

贞父乙帝。(乙956)

祖庚、祖甲时卜辞,祭其生父武丁,称为帝丁。

甲戌卜,王曰:贞勿告于帝丁,不。(粹376)

廪辛、康丁时卜辞,祭其生父祖甲,称为帝甲。

贞其自帝甲又。(粹259)

贞其先帝甲其弘。(库1772)

□酉卜,,□帝甲日其牢。(戬5.13;续2.18.9)

己卯卜,,贞帝甲□其且丁。(后上4.16)

武乙时卜辞,祭其生父康丁,称为帝丁。

乙卯卜,其又岁于帝丁,一牢。(南辅62)

帝乙时卜辞,祭其生父文丁,称为文武帝。

□子卜,贞王其又于文武帝升,其吝夕又□,于耒丁丑□王弗每,酒。

乙丑卜,贞王其又于文武帝升,其以五人正,王受又。(簠143;续2.7.1)

□□卜,贞翌日□□王其又□文武帝升,正。王受又又。(前1.22.2)

乙丑卜,□□其又□□武帝□□三牢,正,□□又又。(前4.17.4)

庚□□,□□□于文□帝升,正,□□□□。(粹3621)

……其□文武帝,乎于癸宗若,王弗每。(龟2.25.3;珠84)

□□卜,贞于卯□□□□文武帝…………(虚308)

帝辛卜辞,祭其生父帝乙亦应称为帝乙。这样的卜辞例句,虽然尚未发现[19],但殷末二王帝乙、帝辛的称帝,经籍中所见极多。

其称帝乙的,如《易·泰》说:“帝乙归妹。”又《归妹》说:“帝乙归妹。”《尚书·酒诰》说:“自成汤咸至于帝乙。”又《多士》说:“自成汤至于帝乙。”又《多方》说:“至于帝乙。”《左传·文公二年》说:“宋祖帝乙。”又《左传·哀公九年》说:“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太平御览》卷八三引《竹书纪年》说:“帝乙居殷。”《史记·殷本纪》说:“帝乙立,殷益衰。”又《三代世表》说:“帝乙,殷益衰。”

其称帝辛的,如《国语·周语》说:“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史记·周本纪》之说同。《逸周书·克殷》说:“帝辛从。”《太平御览》卷八三引《竹书纪年》说:“帝辛受居殷。”《史记·殷本纪》说:“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又《三代世表》说:“帝辛,是为纣。”

王死后称帝,亦见《大戴礼记》及《礼记》。《大戴礼记·诰志》说:“天子卒葬曰帝。”《礼记·曲礼下》说:“天子崩后,措文庙,立之主曰帝。”郑玄《注》:“同之天神。”孔颖达《疏》:“曰帝者,天神曰帝,今号此,主同于天神。”

吕大临说:“鬼神莫尊于帝,以帝名之,言其德足以配天也。”《公羊传·成公八年》何休引孔子说:“德合天者称帝。”王卒后称帝,以其德合于天,同于神,因而可以配天。这与甲骨卜辞先王可以宾帝,天上的至上神称帝,人王祭其生父亦称帝,是完全相合的。

殷代天上的至上神称帝,人间的最高统治者亦称帝,其分别在于,人间的最高统治者于帝前或帝后另加先王之名。

又因为神帝在天上,所以有时候就在帝前加一上字称上帝。人间的最高统治者,则相应地在帝前加一王字称王帝,以示区别。

甲骨卜辞称上帝之例,如武丁时卜辞说:

□□卜,争,□上帝降。(南师1.31;续存上168)

祖庚祖甲时卜辞说:

□□□,出,□上帝□□兄□□□。(后上28.14;通368)

廪辛、康丁时卜辞说:

五鼓上帝若王□又又。(甲1164)

甲骨卜辞称王帝之例,如祖庚、祖甲时卜辞说:

□□,王卜曰:兹下上若,于王帝。(平元219;续存上1594)

廪辛、康丁时卜辞说:

贞隹王帝人不若。(续4.34.7;南诚75)

王帝今日□□。(宁1.515)(www.xing528.com)

天上的至上神称上帝,人间的最高统治者称王帝,王帝在人间,对上帝在天上而言,亦可以称为下帝。上下互相配合,这样才有便于最高统治者在人间的统治。

武丁时卜辞又有称上子和下子的。称上子的例子,如说:

□上□受我又。

贞上子不我其受又。

贞□□□我□。(后上8.6)

贞上子受我又。

贞上子受我又。(后上8.7)

□上子受我又。

贞上子不我其受□。

贞上子不我其受又。(后上8.8)

贞上子不□其□又。

贞上子不我其受□。(海1.11)[20]

贞上子受我又。(日汇1.43)[21]

受我又,即授我佑。这是贞问上子授我佑,与上子不我其授佑的正反两面。上子受我又,与上子不我其受又,犹他辞屡言帝受我又和帝不我其受又。

武丁时卜辞称下子的例子,如说:

贞氏下子。(乙4754)

“氏”是祭名,这是贞问氏祭下子的卜辞。

子者,《广雅·释诂》说:“子,君也。”《礼记·曲礼下》:“虽大曰子”。郑玄《注》:“天子亦谓之子。”上子者,上帝的别称。下子者,即指王帝而言。上子为上帝,所以能授佑于人间。下子为王帝,因其为先祖,所以才对他祭祀。

上子下子,都称子,犹上帝王帝都称帝。这样上下呼应,人间的最高统治者,便可以借着人们对于上帝的迷信,为所欲为,以统治天下。所以说天上的上帝,其实是人王这一最高统治者借以镇压人民的宣传工具。

【注释】

[1]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52页,1956年版。

[2]1846年10月18日恩格斯《致马克思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65页,1972年版。

[3]胡厚宣:《殷代之天神崇拜》,《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第二册,1944年。

[4]胡厚宣:《殷卜辞中的上帝和王帝》,《历史研究》1959年第9—10期。

[5]胡厚宣:《卜辞下乙说》,《北京大学四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乙上,1940年;又《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第三册,1944年。

[6]郝懿行:《山海经笺疏·大荒西经》。

[7]桂馥:《说文义证》妃字下。

[8]王煦:《说文五翼》妃字下。

[9]钮树玉:《段氏说文注订》妃字下。

[10]席世昌:《席氏读说文记》妃字下。

[1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妃字下。

[12]王筠:《说文句读》妃字下。

[13]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妃字下。

[14]据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棘字说改正。

[15]如后上3.7;续1.17.4;库1742;粹163、165、166;七P19;摭续29;宁1.57、1.160、1.162、1.163;南明534、535、536;京3909、3973;续存上1789。

[16]《孔丛子·论书》:“《书》曰:其在祖甲,不义为王。公西赤曰:夫太甲为王居丧,行不义。孔子曰:太甲即位,不明居丧之礼,而干冢宰之政。”亦以祖甲为太甲。

[17]戬3.4;续1.14.6;甲1264、1481;南明555;续存上1795、1802。

[18]《尚书》及《史记·殷本纪》或以中宗为太戊,王国维已辨其误。见所著《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考释》第9页,1917年;又《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1917年;又《古史新证》,1927年,1930年,1935年。

[19]郭沫若据《帝王世纪》,以为“帝乙末年,必有迁沫之事”,因而卜至帝乙前期为止,并无帝辛时之物,见所著《卜辞通纂后记》,1933年。

[20]《海外甲骨录遗》,《棪斋所藏甲骨》,《东方文化》第四卷第1—2期,1958年。

[21]〔日〕松丸道雄:《日本散见甲骨文字蒐汇》。《谷边橘南氏所藏》,《甲骨学》七号,1959年。

(三)甲金典籍称余一人

由甲骨卜辞看来,殷代的最高统治者,除了称王之外,还称作帝、王帝和下子。而由甲骨、金文和一些典籍看来,商、周两代的最高统治者,除了称王、称帝、称天子之外,还有另外一种称号,叫“一人”、“余一人”或“予一人”[1]

在殷代的甲骨卜辞中,早期称最高统治者为“一人”。如武丁以前的卜辞说:

壬申,一人贞不。(前6.131.;续补2226)

武丁时卜辞或言其于一人祸,如说:

贞其于一人祸。(甲2092、2094、2095、2096、2097、2099、2100、2107、2123;佚389即邺初下36.1)[2]

贞其于一人祸。(续补819)

□其□一人□。(虚后1081)

贞其于一人□。四月。(甲2863)[3]

贞其□一人□。十一月。(京2662;续存上338)

□亥卜,□旬□,其于□□祸。(山西省博物馆藏片)或言不于一人祸,如说:

乙亥卜,争,贞王祟,不于□人祸。(前63.7.2;京1898)

癸未卜,争,□旬祟,不□一人祸。八月。(京1838;续补5366)

癸酉卜,贞旬祟,不于一人□。(续补454)

□酉卜,争,□旬□,不□一人□。(续补10481)

癸丑卜,贞□□祟。贞不于一人□。(续补10000)

或以“不于一人祸”和“其于一人祸”正反两面相对贞,如说:

□□卜,贞□鸣,不□一人祸。

□□一人□。六月。(安明140)

或言亡于一人祸,如说:

□亥卜,□贞旬□祟,亡于一人□。(龟2.28.8;续存上866)亡读为无。《说文解字》段玉裁《注》:“亡假为有无之无。”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亡假借为无。”《后汉书·列女传》李贤《注》:“亡,无也。”无与毋同。《诗经·民劳》“无纵诡随”,《左传·昭公二十四年》作“毋纵诡随”。又《诗经·小明》“无恒安息”,《春秋繁露·祭义》作“毋恒安息”。《史记·鲁周公世家》引《尚书》“无逸”作“毋逸”可证。

又或辞虽残缺,但一人之称,还很清楚,如说:

丁卯卜,贞□祟,在□,□于一人□。一(库675)

□旬□祟,□□一人□。(南无114)

□□□祟,一人□□。(甲2092、2094、2095、2096、2097、2099、2100、2107、2123;佚389即邺初下36.1)

□□祟,□于□□祸。(安明152)

还有:

□令多子□从一人□王□。(续补3891)

壬申卜,争,贞一人□。(平双九;续存下31)

□酉卜,争,□□一人□□夆。(虚1284)

一人。二(虚2267)

到祖庚、祖甲时卜辞,则称余一人,如说:

癸丑卜,王曰:贞翌甲寅彡酉,自上甲衣至后,余一人亡祸。兹一品祀,在九月,冓示癸彘。(金124)

乙巳,王卜,贞余一人亡祸。三

乙巳卜,王曰:贞余一人其又祸。(上海博物馆藏片)

癸未卜,王□三虿,甲申□自上甲至□,余一人□□。

……余一人亡祸。(宁3.94)

己酉卜,王曰:贞余一人自取祖乙于若。(契25)

《殷契卜辞》二十五片,旧释“己酉卜,王曰:贞自取祖乙于若”[4]。今以北京大学所藏原甲骨实物核校,若上夺一止,下为余一人,非常清楚。因为原书拓本模糊,旧释非是。

甲骨卜辞至武乙、文丁时,字体遒劲笔挺,文字写法和所卜事类每与武丁时期相同。论者或以为有复古的情况。所以这时最高统治者同武丁时一样,仍旧称一人。如说:

壬寅,贞月义戠,王不于一人祸。

又祸。(H23:66)

这片牛胛骨卜辞,是197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小屯南地所发现。1975年曾在全国出土文物汇展中展出。其照片又曾发表在《考古》1975年第三期。“戠”读作“埴”,亦为“炽”,意思是红色。“王”犹言“王曰”。这是占卜月亮忽然变成了赤色,殷王问是否于“一人”有祸之辞。又如说:

癸未,贞今旬又祟,不于一人祸。(佚76;粹400)

□未,贞□□祟,□□一人祸。(南师1.172;外46)两版同文[5],又或为一版之折,但中间有缺,不相连属。

帝乙、帝辛时卜辞,最高统治者依然继续祖庚、祖甲时的称号,叫余一人,如说:

甲戌,王卜,贞令电盂方,西戌典西田方妥,余一人从多田正亡左,自上下祟□。(0922)

乙亥,王卜,□□□,□□□妥,余一人□□□自上下于祟□□□告于大□□。(续补2189)

丁巳,……伐东……余一□……示……彡□。(虚168;续补4237)

在甲骨卜辞之中,最高统治者称一人或余一人的例子,自早期武丁以前至帝乙、帝辛时,除廪辛、康丁时以外,各期都有,可以说是相当普遍。

周代铜器铭文,因袭了殷人的说法,最高统治者也称余一人,又称我一人。如说:

王若曰:女勿余乃辟一人。

王曰:凤夕召我一人烝四方。(大盂鼎)

这是周康王称余一人和我一人的例子。又如说:

王若曰:余一人在位,弘唯乃智。

虔夙夕,惠我一人。(毛公鼎)

王若曰:迺作余一人咎。

王曰:敬明乃心,用弼我一人。(盨)

这是周宣王称余一人和我一人的例子。又如说:

虚卹不易,左右余一人。(叔夷镈)

这是周灵王时,王室衰微,大权旁落,齐灵公僭号冒称余一人的例子。

以上周康王代表西周早期,周宣王代表西周晚期,周灵王、齐灵公则代表春秋时期,周代最高统治者称余一人和我一人是相当普遍的。

商、周最高统治者称余一人之例,还见于古代典籍。

《国语·周语》说:“《汤誓》曰: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韦昭《注》:“天子自称曰余一人。”《吕氏春秋·顺民》说:“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论衡·感虚》说:“祷辞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这是商汤称余一人的例子。

《尚书·汤誓》说:“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史记·殷本纪》说:“尔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罚。”古文《尚书·汤诰》说:“明听予一人诰。”又说:“俾予一人辑宁尔邦家。”又说:“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孔安国《传》:“天子自称曰予一人。”这是商汤称予一人的例子。

古文《尚书·太甲》说:“一人无良,万邦以贞。”孔安国《传》:“一人,天子。”这是太甲称一人的例子。

《国语·周语》说:“盘庚曰:国之臧,则惟尔众,国之不臧,则惟余一人,是有佚罚。”这是盘庚称余一人的例子。

《尚书·盘庚》说:“不惕予一人。”又说:“听予一人之作猷。”又说:“邦之臧,惟尔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又说:“动予一人。”又说:“暨予一人猷同心。”又说:“协比谗言予一人。”这是盘庚称予一人的例子。

《吕氏春秋·重言》说:“高宗乃言曰:以余一人正四方,余惟恐言之不类也。”高宗即武丁,见《易·既济》,《尚书·高宗肜日》、《无逸》,《论语·宪问》及《史记·殷本纪》等书。《说苑·君道》说:“高宗者,武丁也。”这是武丁称余一人的例子。

《淮南子·道应训》说:“纣闻而患之曰:恐伐余一人。”这是纣称余一人的例子。

《孟子·梁惠王下》说:“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孙奭《疏》:“一人指纣而言之也。”《逸周书·太子晋》说:“如武王者,义杀一人,而以利天下。”孔晁《注》:“一人,纣也。”《淮南子·泰族训》说:“纣有南面之名,而无一人之德。”这是纣称一人的例子。

以上,乃商代最高统治者自商汤至殷纣称余一人、予一人或一人的事例。

西周则有《大戴礼记·文王官人》说:“论辩九用,以交一人。”卢辩《注》:“一人,文王自谓也。”这是周文王称一人的例子。

古文《尚书·泰誓》说:“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又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又说:“尔其孜孜奉予一人,恭行天罚。”《尚书·金縢》说:“兹攸俟,能念予一人。”《论语·尧曰》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墨子·兼爱中》说:“武王曰:虽有周亲,不若仁人,万方有罪,维予一人。”《大戴礼记·武王践祚》说:“予一人所闻,以戒后世子孙。”《韩诗外传三》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说苑·贵德》也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史记·鲁周公世家》说:“兹德能念予一人。”裴+《集解》引马融说:“一人,天子也。”张守节《史记正义》:“一人,武王也。”这是周武王称予一人的例子。

《诗经·大雅·下武》说:“媚兹一人,应候顺德。”毛亨《传》:“一人,天子也。”陈奂说:“一人指武王。”方玉润说:“一人谓武王也。”[6]这是周武王称一人的例子。

古文《尚书·微子之命》说:“毗予一人。”《尚书·酒诰》说:“则予一人以怿。”又《多士》说:“予一人惟听用德。”《逸周书·皇门》说:“联尽臣夫明尔德,以助予一人忧。”这是周公摄政时称予一人的例子。

《尚书·酒诰》说:“惟我一人弗恤。”又《多士》说:“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这是周公摄政时称我一人的例子。

《尚书·君奭》说:“故一人有事于四方。”孔安国《传》:“一人,天子也。”这是周公摄政时称一人的例子。

《吕氏春秋·重言》说:“成王曰:余一人与虞戏也。”《说苑·君道》也说:“成王曰:余一人与虞戏也。”《吕氏春秋·长利》说:“惟余一人营居于成周,惟余一人有善,易得而见也,有不善,易得而诛也。”这是成王称余一人的例子。

古文《尚书·蔡侯之命》说:“则予一人汝嘉。”又《周官》说:“弼予一人。”又《君陈》说:“惟予一人膺受多福。”《逸周书·尝麦》说:“尔弗敬恤尔执,以屏助予一人。”《说苑·至公》说:“昔周成王之卜居成周也,其命龟曰,予一人兼有天下。”这是成王称予一人的例子。

《尚书·康王之诰》说:“惟予一人钊报诰。”古文《尚书·毕命》说:“予一人以宁。”这是康王称予一人的例子。

古文《尚书·冏命》说:“惟予一人无良。”《逸周书·祭公》说:“俾百僚乃心,率辅弼予一人。”《列子·周穆王》说:“王乃叹曰:於乎!予一人不盈于德,而谐于乐。”这是穆王称予一人的例子。

《尚书·吕刑》说:“尔尚敬逆天命,以奉我一人。”这是穆王称我一人的例子。

《尚书·吕刑》又说:“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孔安国《传》:“天子有善,则兆民赖之,其乃安宁长久之道。”孔颖达《疏》:“我天子一人有善事,则亿兆之民蒙赖之,若能如此,其乃安宁,惟长久之道也。”这是穆王称一人的例子。

《汲冢琐语》说:“宣王之元配献后生子,天子曰:若而不利,余一人命弃之。”[7]这是宣王称余一人的例子。

《诗经·大雅·烝民》说:“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序》:“尹吉甫美宣王也。”这是宣王称一人的例子。

以上乃西周最高统治者自文、武至宣王称余一人、予一人、我一人或一人的事例。至于东周春秋时代自周平王至周敬王,最高统治者称余一人、予一人或我一人的事例,这里就省略不记了。春秋时代,共主衰微,王命不行,列国争强,诸侯称霸,既已僭号称王[8],更是以天子自命,亦冒一人之称。到战国时代,中国社会转入封建制时期,最高统治者的王位,逐渐等于虚设,东西分治,称君称公,最后连个王号都保不住,削弱成为不过一个小国,无异七国之臣。终至亡于强秦,先六国而灭。所以最高统治者称余一人、予一人、我一人或一人的例子,就逐渐稀少。

至于列国,自僭号称王,又称东帝西帝,以至秦议帝号,采用皇帝之称,终于成为后来中国历史上长期的皇帝制度,那是封建社会以后的事情了。

最高统治者王或天子自称为一人,臣下也称他为一人。《白虎通·号篇》说:“王者自谓一人者,谦也,欲言己才能当一人耳。臣下谓之一人何?亦所以尊王者也。以天下之大,四海之内,所共尊者一人耳。”古文《尚书·太甲》孔颖达《疏》:“谓天子为一人者,其义有二。一则天子自称一人,是为谦辞,言己是人中之一耳。一则臣下谓天子为一人,是为尊称,言天下惟一人而已。”

天子自称又为余一人。《史记·孔子世家》《集解》引服虔说:“天子自称余一人。”《国语·周语》韦昭《注》:“天子自称曰余一人。”

余一人亦作予一人。《礼记·玉藻》说:“凡自称天子曰予一人。”孔颖达《疏》:“天子与臣下言及遣摈者,接诸侯,皆称予一人。言我于天下之内但只是一人而已,自谦退言,与余人无异。若臣下称一人,则谓率土之内惟此一人尊之也。”古文《尚书·汤诰》孔安国《传》:“天子自称曰予一人。”《尚书·金縢》孔颖达《疏》:“《礼》,天子自称曰予一人,故以一人言天子也。”又《君奭》孔颖达《疏》:“《礼》,天子自称曰予一人,故为天子也。”《孝经·天子》邢昺《疏》:“天子自称则言予一人。予,我也,言我虽身处上位,犹是人中之一耳。是谦也。若臣人称之,则亦言一人,言四海之内,惟一人乃为尊称也。”

《尔雅·释诂》:“予、余,我也。”段玉裁说:“《诗》、《书》用予不用余,《左传》用余不用予。《曲礼下》注云:余予古今字。”[9]

今按甲骨、金文余一人之余,都作余,是古文本应作余。《说文》:“余,语之舒也。”《尔雅·释诂》:“余,我也。”又“身也”。段玉裁说:“余之引申训为我。”朱骏声说:“盖自称发声之词。”[10]古经籍古文作余,今文作予。《说文》:“予,推予也。”假借为余字。段玉裁说:“推予之予,假借为予我之予。《仪礼》古文、《左氏传》皆作余,郑曰:余予古今字。”[11]朱骏声说:“予,假借为余。”[12]

至于天子所以称一人者,如前所举,乃言“天下之内,但只是一人”。“言天下惟一人而已。”“谓率土之内,惟此一人尊之。”“言四海之内,惟一人乃为尊称。”“以天下之大,四海之内,所共尊者一人耳。”朱右曾还说:“曰予一人,言天下莫有抗也。”[13]

《孟子·万章》说:“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礼记·曾子问》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又《坊记》说:“子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又《丧服四制》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大戴礼记·本命》说:“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史通·疑古》说:“夫天无二日,地惟一人。”

这样,由于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以天下之大,四海之内,惟天子一人为至尊无上的一个圣大神人,在这广大的“普天之下”,就成了奴隶制社会“以最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的资格而出现”[14]的奴隶主。

中国历史上夏、商、周三代的最高统治者称王,王者乃三代最高统治者所称之专号,王字起于三代之夏,夏禹实为最先称王之人。

夏代的最高统治者,一般都称名,少数以十干为号,有几个主要的最高统治者开始称王。

商代的最高统治者,一般不再称名,已全部以十干为号。在早期还只是主要的几个最高统治者称王,到晚期在整个甲骨文字时代,始全以王称。

而周代的最高统治者,多用谥法,不以名称,亦无十干之号。自文、武开国以下,所有的最高统治者全部称王。

到了战国,所谓最高统治者周王,虽然仍以王称,实则徒有虚名,不过像一个小小的侯国,后来分为东西两周,称君称公,终于不能不丢掉了王号。

夏、商、周三代,是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时期。中国的奴隶制,产生于夏代早期,发展于夏代后期和商代前期,昌盛于商代后期和西周,衰微于春秋,到战国则逐渐进入了封建制社会。

夏、商、周三代最高统治者称王的演变,大体上是与奴隶制的产生、发展、昌盛、衰微的过程相符的。

当夏禹时,在典籍中,一方面与唐虞合称唐虞夏而称氏,一方面又与商周合称为夏商周而称王。氏代表原始氏族社会,王代表奴隶制社会,乃是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而夏禹以一人兼而跨之,实代表由原始社会到奴隶制社会的一个过渡时期。

另外夏禹一方面称王,一方面又称后,后者乃是原始社会母系时代的孑遗。但既已称王,而且由禅让到继承,不传贤而传子,由官天下变为家天下,则已远非母权时代可比。夏代早期虽已产生了奴隶制,但还具有原始社会的一些残迹,也说明夏初虽已进入了奴隶制社会,实亦不过奴隶制社会的初期,还有一定程度的过渡时期的性质。

奴隶制发展到了商代后期,最高统治者奴隶主除了称王之外,又称帝。利用人民对于至神上帝的迷信和崇拜,以统治天下。

到了西周,最高统治者奴隶主除了称王、称帝之外,又称天子,把自己说成是上天的儿子,把暴力压迫说成代天行道,这样才好为所欲为地欺压臣民。

在商、周两代,最高统治者除了称王、称帝、称天子之外,还称作一人或余一人。谓“天下之内,但只是一人”,“以天下之大,四海之内,所共尊者一人耳”,“言天下惟一人而已”。这样在广大的“普天之下”,就成了奴隶制社会“以最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的资格而出现”的奴隶主。

也说明这时的奴隶制,已达到了极为昌盛的时期[15]

及至春秋战国时代,由于奴隶们不断地反抗和斗争,生产力、生产关系也有了急剧的发展,又由于新兴力量的崛起,社会制度的改革,奴隶制终至于被摧毁瓦解,从而转入了封建制。

最高统治者称王、称帝、称天子、称余一人之例,逐渐减少。反而大权旁落,由诸侯僭号称王,而且继以称帝。及秦并天下,又有皇帝之称。后来成为中国长期封建社会的皇帝制度,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

【注释】

[1]胡厚宣:《释余一人》,《历史研究》1957年第1期。又《重论“余一人”问题》,《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中华书局,1981年;又《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十辑,《古文字研究论文集》,1982年;收入《释中国》第三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

[2]《殷虚文字甲编考释》,图版19,1961年。今补拼甲2092及佚389(邺初下36.1)两片。

[3]《殷虚文字甲编考释》,图版163,1961年。

[4]容庚、瞿润缗:《殷契卜辞释文》,1933年。

[5]参见胡厚宣:《卜辞同文例》,《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九本,1947年。

[6]唐兰:《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考古学报》1962年第1期,谓一人指成王。

[7]洪颐煊:《经典集林》卷九《汲冢琐语》。

[8]如春秋时代,楚于周平王三十一年(前740年),吴于周简王元年(前585年),越于周敬王二十三年(前497年)时,即已称王。及入战国时代,在周烈王、周显王之世,六国先后皆称王。

[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余字下。

[10]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余字下。

[1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予字下。

[12]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予字下。

[13]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太子晋》。

[14]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第5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又见《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三分册,人民出版社,1963年。

[15]商代后期,称余一人之例,见于甲骨。西周称余一人之例,见于金文。惟典籍所见,偶亦早到商汤,或晚到春秋。但终以商代后期至西周时期最为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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