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好水上交通和防备好火灾,是临安当政者的两项大事。当时杭州人口密集,居民的住宅连接,多竹木结构,又多草屋,容易着火,而街道不阔,坊巷狭小,一处着火,很容易延烧,因此杭城常常发生延烧几百家、几千家甚至几万家的大火。火灾成为当时杭州居民最严重的灾难。清代汪师韩《杭城火灾考》(收入《韩门辍学》)和杨文杰《火灾补考》(收入《问心斋杂著》),对此有详细考证。
南宋定都此地以前,杭城已多火灾。定都以后,有大量官吏和居民从北方迁来,新迁来居民往往建茅屋居住,因而火灾更加严重。定都之后二年,即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七月,就发生一场大火,烧毁城内外数万家;九月又失火,三省六部的仓库全烧毁。后十年(即绍兴二十年)一月吏部文书又全烧毁。此后不断发生火灾。嘉泰元年(公元1201年)三月四日发生大火,住在宝莲山的御史台一个胥吏于夜间宴会中失火,延烧十多里,烧毁五万八千多家,包括御史台、将作监、军器监、进奏院、太史局、法物库等官署。嘉定十三年(公元1220年)十一月大火又烧毁城内外数万家。绍定四年(公元1231年)正月六日夜望仙桥东牛羊司前民家失火,分数路延烧,到次日中午方息。灾区南到太庙,北到太平坊南街,东到新门秘书省前,东南到小堰门吴家府,西南到宗正司及吴山上,东北到通和坊,西北到十三湾,所烧一万多家。嘉熙元年(公元1237年)六月又烧三万家。此外烧毁三千家的一次,烧毁几百家的多次①。
临安沿用北宋制度,治安机构有属于县的县尉以及县以下分设的巡检。早在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正月,因“数有盗贼”,加之流寓士民多居茅屋,“火政尤当加严”,从臣僚建议,委马步军司“略仿京城内外徼巡之法”,在城内分设四厢,每厢设巡检一人,派遣有才能的都指挥使充任,并量地步远近,设置若干铺,每铺派遣禁军六人负责追捕盗贼,并兼管防火(《宋会要辑稿》兵志三之八)。绍兴二年从两厢增为四厢。乾道七年(公元1171年)又增为八厢,分设二百三十二铺,每铺有兵卒四人,押铺一名,共计一千一百五十五人。淳熙十年(公元1183年)又增为九厢。(www.xing528.com)
原来北宋东京于每坊巷三百步设军巡铺,并于高处建望楼以防火。临安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没有推行这一办法,“临安扑救视汴都为疏”(《枫窗小牍》下)。直到嘉定四年(公元1211年)才分设东、西、南、北与上、中、下七个防隅,建设望楼(《咸淳临安志》卷五七《防虞》)。后来又增设十六个防隅,并建设望楼。同时每坊巷近二百多步,设置一军巡铺,每铺有兵卒三五人于夜间巡警和防烟火。同时又于城内四壁和城外四壁设防隅,分别派遣禁军以备调遣。《咸淳临安志》的《皇城图》与《临安城图》,铁冶岭南有南山望楼,山下有步司潜火营,铁冶岭北有东山望楼。
咸淳年间钱塘县尉所属弓手有五十三人,仁和县尉所属弓手有一百人(《咸淳临安志》卷五七《弓手》)。临安内外设有巡检司十四处:城东、城西、外沙、海内、管界、茶槽、南荡、东梓、上管、赭山、黄湾、硖石、许村、奉口,每巡检司所属士兵有九十六人到一百二十人不等。(《咸淳临安志》卷五七《兵制》“土军”条)。城东、城西的巡检司比较重要,称为都巡检使。所有这些巡检司,大多设在城外交通要道,如城东巡检司设在新开门外,外沙巡检司设在候潮门外,茶槽巡检司设在东青门外,许村巡检司设在候潮门外靠近江边的许村。所有巡检司所属土兵共一千五百人左右,加上坊巷所设兼管治安和火警的军巡铺,再加上各防隅所属的消防火灾的士兵,总数有几千人,用于维持城内外治安和消防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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