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周世宗扩建东京外城的规划和奖励建设邸店的政策,适应了经济发展新形势和众多居民生活上的需要,因而到北宋初期东京的建设进一步取得了成就,人口急剧地增长。与此相应的,商业的发展十分迅速,在沿汴河地带不仅邸店大量增设,日用必需品的新行市也纷纷兴起了。邸店的增设,是促成新行市兴起的主要因素之一。
宋太宗晚年曾说:“东京养甲兵数十万,居人百万,转漕仰给在此一渠水(指汴水)。”(《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淳化二年六月乙酉”条及《宋史·河渠志》)这样众多人口的日用必需品的“仰给”,必须依靠众多客商从汴河源源不断地运来,已不是原有交通不便的封闭式的“市”中“行市”所能调度。随着商人组织“行”的成长,汴河一带邸店的大量增设,沿汴河一带的空地上日用必需品的新“行市”也产生了。起初这种新“行市”带有临时的或定期的集市性质,上市时集合,市罢即散去,并不长期占用土地。有的甚至在桥上作临时交易,或成为定期的集市,称为“市桥”。由于这种新“行市”的逐渐形成和固定,到北宋中期,官府便从中抽地税,规定“须就官地为市交易”,并准许租借官地造屋而设立永久性新“行市”。例如宋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九月,由修完京城所申请批准,租官地与民“创屋”而“为面市”(《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元丰二年九月丙子”条)。这时沿汴河新设行市经官府抽税的,除面市外,还有斛衁行、菜行、果子行、牛行、马行、纸行等,都是主要日用必需品的新行市,用来接待客商从汴河运来的大量日用商品,以供应日益增长的都城居民的需要。元丰八年七月殿中侍御史黄洚,见到官府对这许多新兴行市抽地税为害严重,上奏请求罢免。其中谈到“沿汴河堤岸空地,先有朝旨许人断赁”,可见这许多新行市原是从沿汴河堤岸空地上兴起的。奏文还指出:“沿汴官司,拘拦牛马、果子行,须就官地为市交易,并其余诸色行市不曾占地,亦纳课钱,以至市桥亦有地税,残民损国,无甚于此。”为此奏请朝廷,“诏沿汴官司,拘拦牛马、果子行,并磨团户、斛衁、菜、纸等诸色及市桥地课并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八“元丰八年七月庚戌”条)。所谓“拘拦牛马、果子行”,该是牛行、马行、果子行原设在没有拘拦的空地上,官府强制他们加以拘拦,并按占地多少抽税。“磨团户”该是面市的别名,因为面市必须设有磨粉作坊,“团”当是“行”的别名。斛衁行又是米麦行的别名。从此可知许多日用品的新行市,都是为了便利客商运来而设在沿汴的空地上的,在没有被官府拘拦或强制“就官地为市交易”以前,应该已经营很长一段时间了。
与此同时,官府为了与商人争利,还曾一度在这些沿河近桥地段设置官营的果子行、面行、肉行。元丰八年五月乙未的诏中,讲到修完京城所管属的“万木场、天汉桥及四壁果市、京城猪羊圈、东西面市、牛圈、垛麻场、肉行、西塌场俱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八)。根据《东京梦华录》,商人的果子行设在州桥之西,而官营的果子行同样设在州桥,天汉桥就是州桥的正名。官营果市设有多处,官营面市又有东西两处,在设官营肉市的同时还设有官营的猪羊圈和牛圈,另有官营的西塌场具有仓库性质。北宋官府不仅一度办官营的日用品行市,而且严格地控制客商入京商品的运输和堆积场所。原来由汴河的纲船(赋税运输船)附带载着商货入京,从元丰二年起,规定入京商货先运到泗州,“官置场堆垛”,再由官船运到京师(《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元丰二年十月己亥”条)。运到京师以后,按规定也要用官船,私船不得入汴。看来官营的面市、肉市,在元丰八年罢废以后,到宋哲宗绍圣年间又曾一度恢复。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八月,大臣曾布曾与哲宗谈论到官营的肉市、面市:
布曰:“肉市、面市,皆与细民争利。……然商贾之物悉载以官舟,私船不得入汴,人实患之。”上曰:“内臣亦多云不便,云面市虽泥雨,亦须船载来官场中。”布曰:“一日有一日课利,不可不来,宜其不能避风雨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绍圣四年八月庚子”条)据此可知,面市、肉市都设在沿河地段,所有商品都必须用船载来。所谓肉市,即是设有许多屠宰作坊的猪羊肉市场。(www.xing528.com)
从《东京梦华录》看来,北宋末年官营的行市已不存在,商人的行市还多设在沿河近桥地方。果子行设在朱雀门外以及州桥以西大街上。《东京梦华录》说:“如果子亦集于朱雀门外及州桥之西,谓之果子行。”(卷三《天晓诸人入市》)又说:“至州桥投西大街,乃果子行。街北都亭驿,相对梁家珠子铺,余皆卖时行纸画、花果铺席。”(卷二《宣德楼前省府宫宇》)说明当时的“行”,不仅设有便于客商运集商品而发售的“市”,同时设有同行的商铺。果子行中,除花果铺席以外,夹杂有珠子铺和纸画铺等,当是街市进一步发展的结果。这时牛行和马行都已发展成繁华街市,因而有马行街和牛行街之称。牛行与马行依然沿用唐代马行设有酒楼的风习。在旧曹门朱家桥以东的牛行街,设有看牛楼酒店,原是看验牛而谈论交易以及订约的场所。在土市子(潘楼以东的十字街)以北的马行街,“街东曰庄楼,今改作和乐楼,楼下乃卖马市也”(卷二《潘楼东街巷》)。庄楼之下就是卖马市,可知庄楼原是看验马而谈论交易以及订约之处。因为宋代仍沿用唐代买卖牛马要订立契约,如三天内发现疾病可解约的法律规定①。随着街市的发展,这种酒楼也主要用于招待宾客的宴会,因而有的名称也改了。和庄楼隔街相对的,还有杨楼,杨楼以北,有穿过南北向的马行街的东西两巷,叫做大小货行,“皆工作伎巧所居”(卷二《酒楼》)。这是手工业作坊组成的大货行和小货行所在。“马行北去,及小货行时楼”(卷三《马行街北诸医铺》)。时楼就是小货行所设酒楼。可知除牛马行以外,当时别的行也设酒楼以便谈论交易或签订契约。《东京梦华录》卷四《肉行》所说“坊巷桥市皆有肉案”,仅是零售的肉铺,更有大规模作坊的肉市,在外城正门南薰门内,每天晚上所宰猪,“每群万数”,“须从此入京”,“止数十人驱逐,无有乱行者”①。所说“每群万数”,形容数量很多,并非确数,但可见南薰门内“肉市”的屠宰作坊,规模十分巨大。因为人民生活上的需要,特别准许每天到晚上,待进出城门的人稀少时,大群的所宰猪可以从南薰门驱赶进城。每日大量需要的所宰猪,当是从南面城外的水路(蔡河)运来,到晚上再驱赶从南薰门进城,送作坊屠宰分割。“直至天明,其杀猪羊作坊,每人担猪羊及车子上市,动以百数”(同书卷三《天晓诸人入市》)。这就是所谓肉市。同时,“其卖麦面,秤作一布袋,谓之一宛;或三五秤作一宛;用太平车或驴马驮之,从城外守门入城货卖,至天明不绝”(同书、同卷、同一节),可知城外还有面市。
同书卷四《鱼行》,谈到“每日早惟新郑门、西水门、万胜门,如此生鱼有数千担入门;冬日即黄河诸远处客鱼来,谓之车鱼”。东京每日所需鲜鱼,当是从西面城外的水路(汴河)运来,因而鱼行设在外城西边三个城门口接待鱼贩,再分发给许多酒楼、食店以及零售商店和摊贩。同书卷二《宣德楼前省府宫宇》,还说:“州桥曲转大街,面南曰左藏库(按即国库),近东郑太宰宅、青鱼市内行。”所说青鱼市内行,当是设在城中的青鱼行市所在。当时设在外城四周城门口内外的日用必需品的新“行市”,除了肉市、面市、鱼行以外,还有其他许多种。杨侃《皇畿赋》说:“十二市之环城,嚣然朝夕。”(吕祖谦《宋文鉴》卷二)环绕着外城四周共有十二个新“行市”,都是像肉市、鱼行那样赶早市或晚市,早晚忙碌的,其中应该有菜行。当时把鱼、肉、菜三种行市看作同样重要,因为都是日常生活所必需的。
同书卷三《都市钱陌》讲到:“都市钱陌,官用七十七,街市通用七十五,鱼肉菜七十二陌,金银七十四,珠珍、雇婢妮、买虫蚁六十八,文字五十六陌。行市各有长短使用。”“钱陌”是指使用的串起来的每一百文钱,当时官府只以七十七文为“陌”,街市上一般通用只七十五文,各种“行市”中使用的更加减少。据此可知当时重要的“行市”,除鱼、肉、菜行以外,还有金银行、珠珍行、雇婢妮行、买虫蚁行和文字行等。同书卷二《东角楼街巷》,讲到皇城东南角的东角楼附近“十字街以南有姜行,高头街以北有纱行;东角楼以东的潘楼街,南通一巷,谓之界身,并是金银采帛交易之所”。这个界身巷,当即金银行之所在。文字行当即书籍行,宋代或称书籍铺为文字铺①。东京除国子监的官刻书以外,商人的雕版印刷业也很发达,书籍铺往往刊行书籍发售,因而特别有“文字行”这个行市。这也是东京新兴的行市之一。这种行市到南宋临安更为发展,称为“书房”或“文籍书房”(参看图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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