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进入建识网
表4-11 玻璃涉及的规范条款
图4-12 安全玻璃与夹胶玻璃
规范原文摘录
1 铝门窗4.12.2
1 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体外开窗;
2 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 mm的落地窗;
3 倾斜安装的铝合金门窗。
2 玻璃7.1.1
安全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1的规定;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和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表7.1.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
表7.1.1-2 有框平板玻璃、超白浮法玻璃和真空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
3 玻璃7.2.1
活动门玻璃、固定门玻璃和落地窗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规定的安全玻璃;
2 无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 mm的钢化玻璃。
4 玻璃7.2.2
室内隔断应使用安全玻璃,且最大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
5 玻璃7.2.4
浴室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浴室内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8 mm的钢化玻璃;
2 浴室内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2 mm的钢化玻璃。
6 玻璃7.2.5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www.xing528.com)
1 设有立柱和扶手,栏板玻璃作为镶嵌面板安装在护栏系统中,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规定的夹层玻璃;
2 栏板玻璃固定在结构上且直接承受人体荷载的护栏系统,其栏板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不大于5 m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 mm钢化夹层玻璃。
2)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 m时,不得采用此类护栏系统。
7 玻璃7.2.7
室内饰面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饰面玻璃可采用平板玻璃、釉面玻璃、镜面玻璃、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等,其许用面积应分别符合本规程表7.1.1-1和表7.1.1-2的规定;
2 当室内饰面玻璃最高点离楼地面高度在3 m或3 m以上时,应使用夹层玻璃;
3 室内饰面玻璃边部应进行精磨和倒角处理,自由边应进行抛光处理;
4 室内消防通道墙面不宜采用饰面玻璃;
5 室内饰面玻璃可采用点式幕墙和隐框幕墙安装方式。龙骨应与室内墙体或结构楼板、梁牢固连接。龙骨和结构胶应通过结构计算确定。
8 玻璃7.3.1
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应采取保护措施。
9 玻璃7.3.2
根据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可采取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设置护栏等防碰撞措施。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应采用可靠护栏。
10 玻璃8.1.1
当风荷载标准值不大于1.0 kPa时,百叶窗使用的平板玻璃最大许用跨度应符合表8.1.1的规定。
表8.1.1 百叶窗使用的平板玻璃最大许用跨度(mm)
11 玻规8.2.2
屋面玻璃或雨篷玻璃必须使用夹层玻璃或夹层中空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 mm。
12 玻璃8.2.4
上人屋面玻璃应按地板玻璃进行设计。
13 玻璃11.1.3
采用U型玻璃构造曲形墙体时,对底宽260 mm的U型玻璃,墙体的半径不应小于2000 mm;对底宽330 mm的U型玻璃,墙体的半径不应小于3200 mm;对底宽500 mm的U型玻璃,墙体的半径不应小于7500 mm。
14 玻璃11.1.4
当U型玻璃墙高度超过4.5 m时,应考虑其结构稳定性,并应采取相应措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