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通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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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5 通用规定涉及的规范条款
规范原文摘录
1 通则6.13.3
屋面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屋面面层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包括屋面突出部分及屋顶加层,但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其不燃烧体屋面基层上可采用可燃卷材防水层;
2 屋面排水宜优先采用外排水;高层建筑、多跨及集水面积较大的屋面宜采用内排水;屋面水落管的数量、管径应通过验(计)算确定;
3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等处应采取与工程特点相适应的防水加强构造措施,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4 当屋面坡度较大或同一屋面落差较大时,应采取固定加强和防止屋面滑落的措施;平瓦必须铺置牢固;
5 地震设防区或有强风地区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6 设保温层的屋面应通过热工验算,并采取防结露、防蒸汽渗透及施工时防保温层受潮等措施;
7 采用架空隔热层的屋面,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应按照屋面的宽度或坡度的大小变化确定,架空层不得堵塞;当屋面宽度大于10 m时,应设置通风屋脊;屋面基层上宜有适当厚度的保温隔热层;
8 采用钢丝网水泥或钢筋混凝土薄壁构件的屋面板应有抗风化、抗腐蚀的防护措施;刚性防水屋面应有抗裂措施;
9 当无楼梯通达屋面时,应设上屋面的检修人孔或低于10 m时可设外墙爬梯,并应有安全防护和防止儿童攀爬的措施;
10 闷顶应设通风口和通向闷顶的检修人孔;闷顶内应有防火分隔。
2 通则6.14.4
烟道和通风道应伸出屋面,伸出高度应有利烟气扩散,并应根据屋面形式、排出口周围遮挡物的高度、距离和积雪深度确定。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0.60 m,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坡屋面伸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烟道和通风道中心线距屋脊小于1.50 m时,应高出屋脊0.60 m;
2 烟道和通风道中心线距屋脊1.50~3.00 m时,应高于屋脊,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得小于0.60 m;
3 烟道和通风道中心线距屋脊大于3 m时,其顶部同屋脊的连线同水平线之间的夹角不应大于10°,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得小于0.60 m。
3 防规5.1.4
建筑高度大于100 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 h。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 h和1.00 h。
4 防规5.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5 防规6.3.7
建筑屋顶上的开口与邻近建筑或设施之间,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 防规6.7.10
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 h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 h时,不应低于B1级。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 mm。
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 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
7 住设7.4.1
住宅的屋面、地面、外墙、外窗应采取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内的措施。
8 住设7.4.2
住宅的屋面和外墙的内表面在设计的室内温度、湿度条件下不应出现结露。
9 屋面3.0.5
屋面防水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并应按相应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表3.0.5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3.1.2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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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6 排水涉及的规范条款
图4-6 有组织排水与无组织排水的高度
图4-7 汇水面积
图4-8 水落口中心距端部女儿墙内边的距离
规范原文摘录
1 通则6.13.2
屋面排水坡度应根据屋顶结构形式,屋面基层类别,防水构造形式,材料性能及当地气候等条件确定,并应符合表6.13.2的规定。
表6.13.2 屋面的排水坡度
注:(1)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
(2)卷材屋面的坡度不宜大于25%,当坡度大于25%时应采取固定和防止滑落的措施;
(3)卷材防水屋面天沟、檐沟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 mm。天沟、檐沟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
(4)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5)架空隔热屋面坡度不宜大于5%,种植屋面坡度不宜大于3%。
2 屋面4.2.3
高层建筑屋面宜采用内排水;多层建筑屋面宜采用有组织外排水;低层建筑及檐高小于10 m的屋面,可采用无组织排水。多跨及汇水面积较大的屋面宜采用天沟排水,天沟找坡较长时,宜采用中间内排水和两端外排水。
3 屋面4.2.6
采用重力式排水时,屋面每个汇水面积内,雨水排水立管不宜少于2根;水落口和水落管的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造型要求和屋面汇水情况等因素确定。
条文4.2.6 当采用重力式排水时,每个水落口的汇水面积宜为150m2~200m2,在具体设计时还要结合地区的暴雨强度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常规做法来进行调整。屋面每个汇水面积内,雨水排水立管不宜少于2根,是避免一根排水立管发生故障,屋面排水系统不会瘫痪。
4 屋面4.2.7
高跨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其低跨屋面受水冲刷的部位应加铺一层卷材,并应设40 mm~50 mm厚、300 mm~500 mm宽的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高跨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水落管下应加设水簸箕。
5 屋面4.2.9
严寒地区应采用内排水,寒冷地区宜采用内排水。
6 屋面4.2.11
檐沟、天沟的过水断面,应根据屋面汇水面积的雨水流量经计算确定。钢筋混凝土檐沟、天沟净宽不应小于300 mm,分水线处最小深度不应小于100 mm;沟内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 mm;檐沟、天沟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
7 屋面4.2.12
金属檐沟、天沟的纵向坡度宜为0.5%。
8 屋面4.11.16
重力式排水的水落口(图4.11.16-1、图4.11.16-2)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落口可采用塑料或金属制品,水落口的金属配件均应作防锈处理;
2 水落口杯应牢固地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其埋设标高应根据附加层的厚度及排水坡度加大的尺寸确定;
3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 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防水层下应增设涂膜附加层;
4 防水层和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 mm,并应黏结牢固。
图4.11.16-1 直式水落口
1—防水层;2—附加层;3—水落斗。
图4.11.16-2 横式水落口
1—水落斗;2—防水层 ;3—附加层;4—密封材料;5—水泥钉;
9 09措施/建7.3.5
两个水落口的间距,一般不宜大于下列数值:有外檐天沟24 m;无外檐天沟、内排水15 m。
10 09措施/建7.3.6
水落口中心距端部女儿墙内边不宜小于0.5 m。
3.1.3 构造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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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7 构造层涉及的规范条款
续表
规范原文摘录
1 屋面3.0.2
屋面的基本构造层次宜符合表3.0.2的要求。设计人员可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功能、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组合。
表3.0.2 屋面的基本构造层次
注:(1)表中结构层包括混凝土基层和木基层;防水层包括卷材和涂膜防水层;保护层包括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2)有隔汽要求的屋面,应在保温层与结构层之间设隔汽层。
2 屋面4.3.1
混凝土结构层宜采用结构找坡,坡度不应小于3%;当采用材料找坡时,宜采用质量轻、吸水率低和有一定强度的材料,坡度宜为2%。
3 屋面4.3.2 卷材、涂膜的基层宜设找平层。找平层厚度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 找平层厚度和技术要求
4 屋面4.3.3
保温层上的找平层应留设分格缝,缝宽宜为5~20 mm,纵横缝的间距不宜大于6 m。
5 屋面4.4.1
保温层应根据屋面所需传热系数或热阻选择轻质、高效的保温材料,保温层及其保温材料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 保温层及其保温材料
6 屋面4.4.2
保温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层宜选用吸水率低、密度和导热系数小,并有一定强度的保温材料;
2 保温层厚度应根据所在地区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计算确定;
3 保温层的含水率,应相当于该材料在当地自然风干状态下的平衡含水率;
4 屋面为停车场等高荷载情况时,应根据计算确定保温材料的强度;
5 纤维材料做保温层时,应采取防止压缩的措施;
6 屋面坡度较大时,保温层应采取防滑措施;
7 封闭式保温层或保温层干燥有困难的卷材屋面,宜采取排汽构造措施。
7 屋面4.4.3
屋面热桥部位,当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时,均应作保温处理。
8 屋面4.4.4
当严寒及寒冷地区屋面结构冷凝界面内侧实际具有的蒸汽渗透阻小于所需值,或其他地区室内湿气有可能透过屋面结构层进入保温层时,应设置隔汽层。隔汽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隔汽层应设置在结构层上、保温层下;
2 隔汽层应选用气密性、水密性好的材料;
3 隔汽层应沿周边墙面向上连续铺设,高出保温层上表面不得小于150 mm。
9 屋面4.4.5
屋面排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找平层设置的分格缝可兼作排汽道,排汽道的宽度宜为40 mm;
2 排汽道应纵横贯通,并应与大气连通的排汽孔相通,排汽孔可设在檐口下或纵横排汽道的交叉处;
3 排汽道纵横间距宜为6 m,屋面面积每36m2宜设置一个排汽孔,排汽孔应作防水处理;
4 在保温层下也可铺设带支点的塑料板。
10 屋面4.4.6
倒置式屋面保温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倒置式屋面的坡度宜为3%;
2 保温层应采用吸水率低,且长期浸水不变质的保温材料;(www.xing528.com)
3 板状保温材料的下部纵向边缘应设排水凹缝;
4 保温层与防水层所用材料应相容匹配;
5 保温层上面宜采用块体材料或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
6 檐沟、水落口部位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堵头或砖砌堵头,并应作好保温层排水处理。
11 屋面4.4.7
屋面隔热层设计应根据地域、气候、屋面形式、建筑环境、使用功能等条件,采取种植,架空和蓄水等隔热措施。
12 屋面4.4.8
种植隔热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隔热层的构造层次应包括植被层、种植土层、过滤层和排水层等;
2 种植隔热层所用材料及植物等应与当地气候条件相适应,并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3 种植隔热层宜根据植物种类及环境布局的需要进行分区布置,分区布置应设挡墙或挡板;
4 排水层材料应根据屋面功能及环境、经济条件等进行选择;过滤层宜采用200 g/m2~400 g/m2的土工布,过滤层应沿种植土周边向上铺设至种植土高度;
5 种植土四周应设挡墙,挡墙下部应设泄水孔,并应与排水出口连通;
6 种植土应根据种植植物的要求选择综合性能良好的材料;种植土厚度应根据不同种植土和植物种类等确定;
7 种植隔热层的屋面坡度大于20%时,其排水层、种植土应采取防滑措施。
13 屋面4.4.9
架空隔热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隔热层宜在屋顶有良好通风的建筑物上采用,不宜在寒冷地区采用;
2 当采用混凝土板架空隔热层时,屋面坡度不宜大于5%;
3 架空隔热制品及其支座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4 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宜为180 mm~300 mm,架空板与女儿墙的距离不应小于250 mm;
5 当屋面宽度大于10 m时,架空隔热层中部应设置通风屋脊;
6 架空隔热层的进风口,宜设置在当地炎热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正压区,出风口宜设置在负压区。
14 屋面4.4.10
蓄水隔热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水隔热层不宜在寒冷地区、地震设防地区和振动较大的建筑物上采用;
2 蓄水隔热层的蓄水池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现浇混凝土,蓄水池内宜采用20 mm厚防水砂浆抹面;
3 蓄水隔热层的排水坡度不宜大于0.5%;
4 蓄水隔热层应划分为若干蓄水区,每区的边长不宜大于10 m,在变形缝的两侧应分成两个互不连通的蓄水区。长度超过40 m的蓄水隔热层应分仓设置,分仓隔墙可采用现浇混凝土或砌体;
5 蓄水池应设溢水口、排水管和给水管,排水管应与排水出口连通;
6 蓄水池的蓄水深度宜为150 mm~200 mm;
7 蓄水池溢水口距分仓墙顶面的高度不得小于100 mm;
8 蓄水池应设置人行通道。
15 屋面4.5.1
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5.1的规定。
表4.5.1 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
注:在I级屋面防水做法中,防水层仅作单层卷材时,应符合有关单层防水卷材屋面技术的规定。
16 屋面4.5.2
防水卷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卷材可按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和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选用,其外观质量和品种、规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2 应根据当地历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屋面坡度和使用条件等因素,选择耐热度、低温柔性相适应的卷材;
3 应根据地基变形程度、结构形式、当地年温差、日温差和振动等因素,选择拉伸性能相适应的卷材;
4 应根据屋面卷材的暴露程度,选择耐紫外线、耐老化、耐霉烂相适应的卷材;
5 种植隔热屋面的防水层应选择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17 屋面4.5.3
防水涂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涂料可按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和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选用,其外观质量和品种、型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2 应根据当地历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屋面坡度和使用条件等因素,选择耐热性、低温柔性相适应的涂料;
3 应根据地基变形程度、结构形式、当地年温差、日温差和振动等因素,选择拉伸性能相适应的涂料;
4 应根据屋面涂膜的暴露程度,选择耐紫外线、耐老化相适应的涂料;
5 屋面坡度大于25%时,应选择成膜时间较短的涂料。
18 屋面4.5.4
复合防水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的防水卷材与防水涂料应相容;
2 防水涂膜宜设置在防水卷材的下面;
3 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不得作为防水卷材黏结材料使用;
4 水乳型或合成高分子类防水涂膜上面,不得采用热熔型防水卷材;
5 水乳型或水泥基类防水涂料,应待涂膜实干后再采用冷粘铺贴卷材。
19 屋面4.5.5
每道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5.5的规定。
表4.5.5 每道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mm)
20 屋面4.5.6
每道涂膜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5.6的规定。
表4.5.6 每道涂膜防水层最小厚度(mm)
21 屋面4.5.7
复合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5.7的规定。
表4.5.7 复合防水层最小厚度(mm)
22 屋面4.5.8
下列情况不得作为屋面的一道防水设防:
1 混凝土结构层;
2 Ⅰ型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
3 装饰瓦及不搭接瓦;
4 隔汽层;
5 细石混凝土层;
6 卷材或涂膜厚度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防水层。
23 屋面4.5.9
附加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檐沟、天沟与屋面交接处、屋面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以及水落口、伸出屋面管道根部等部位,应设置卷材或涂膜附加层;
2 屋面找平层分格缝等部位,宜设置卷材空铺附加层,其空铺宽度不宜小于100 mm;
3 附加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5.9的规定。
表4.5.9 附加层最小厚度(mm)
注:涂膜附加层应夹铺胎体增强材料。
24 屋面4.5.10
防水卷材接缝应采用搭接缝,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表4.5.10的规定。
表4.5.10 卷材搭接宽度(mm)
25 屋面4.5.11
胎体增强材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胎体增强材料宜采用聚酯无纺布或化纤无纺布;
2 胎体增强材料长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 mm,短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0 mm;
3 上下层胎体增强材料的长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幅宽的1/3;
4 上下层胎体增强材料不得相互垂直铺设。
26 屋面4.6.1
屋面接缝应按密封材料的使用方式,分为位移接缝和非位移接缝。屋面接缝密封防水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6.1的规定。
表4.6.1 屋面接缝密封防水技术要求
27 屋面4.6.2
接缝密封防水设计应保证密封部位不渗水,并应做到接缝密封防水与主体防水层相匹配。
28 屋面4.6.3
密封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当地历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屋面构造特点和使用条件等因素,选择耐热度、低温柔性相适应的密封材料;
2 应根据屋面接缝变形的大小以及接缝的宽度,选择位移能力相适应的密封材料;
3 应根据屋面接缝黏结性要求,选择与基层材料相容的密封材料;
4 应根据屋面接缝的暴露程度,选择耐高低温、耐紫外线、耐老化和耐潮湿等性能相适应的密封材料。
29 屋面4.6.4
位移接缝密封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缝宽度应按屋面接缝位移量计算确定;
2 接缝的相对位移量不应大于可供选择密封材料的位移能力;
3 密封材料的嵌填深度宜为接缝宽度的50%~70%;
4 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设置背衬材料,背衬材料应大于接缝宽度20%,嵌入深度应为密封材料的设计厚度;
5 背衬材料应选择与密封材料不黏结或黏结力弱的材料,并应能适应基层的伸缩变形,同时应具有施工时不变形、复原率高和耐久性好等性能。
30 屋面4.7.1
上人屋面保护层可采用块体材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不上人屋面保护层可采用浅色涂料、铝箔、矿物粒料、水泥砂浆等材料。保护层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7.1的规定。
表4.7.1 保护层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
31 屋面4.7.2
采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宜设分格缝,其纵横间距不宜大于10 m,分格缝宽度宜为20 mm,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32 屋面4.7.3
采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时,表面应抹平压光,并应设表面分格缝,分格面积宜为1m2。
33 屋面4.7.4
采用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表面应抹平压光,并应设分格缝,其纵横间距不应大于6 m,分格缝宽度宜为10 mm~20 mm,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34 屋面4.7.5
采用淡色涂料做保护层时,应与防水层黏结牢固,厚薄应均匀,不得漏涂。
35 屋面4.7.6
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女儿墙或山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 mm的缝隙,缝内宜填塞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36 屋面4.7.7
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道,应铺设块体材料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37 屋面4.7.8
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隔离层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宜符合表4.7.8的规定。
表4.7.8 隔离层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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