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礼仪只有很少的人在行使,但它们还是被大众信仰的范畴,对其仪式有很高的标准,反映了在中国社会中对其礼仪采取的严肃态度。要不考虑政府的这一基本组成部分对中国文化制度的看法就谈不上完整。说实话清代国家不是一个世俗的机构;反之,它的合法性建立在这样的一些看法之上,认为天子和宇宙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并认为天子在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超自然世界之间建立和谐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由礼部承担的国家的功能是在宇宙间体现秩序,诸如制订历法,记录星辰和天体的运动,以及记载人类的事件。
任何要想查考对各个皇帝做详细纪录的《实录》的人,都会发现在皇帝的工作日程中有大量有关礼仪的活动。最重要的“大礼”在京城的天坛、地坛、太庙和先农坛举行:在这些最重要的坛庙举行的祭祀活动皇帝本人要参加。祭天大礼是满人在1644年进入北京后举行的第一个礼仪活动;这一活动有着浓郁的政治意义,与皇室机构关系密切,因而其他人89若是祭天就要被看作是犯了大逆罪。每个新皇帝即位都要以祭天地作为标志,以象征性地承认这样的观念:“统治的权力不是人之间的事务,而是天与统治集团之间的一种安排。”[1]
国家的礼仪历法标出了一年的各个季节。皇帝在冬至日祭天,在夏至日祭地;皇帝每一季度和岁末要祭祖,每年一度去先农坛祭祀。每次祭祀都要停下正常的日程,先要行礼沐浴,然后在三天内要禁绝房事。
在这期间,整个宫廷中的人都不能喝酒、吃肉以及食用像大蒜这样有浓烈气味的菜蔬。参加者在这段期间不能办丧事,不能参加其他祭祀活动,不能奏乐,不能邀请或被邀赴宴。“无瑕疵的”牲畜被选作供品:例如,在祭天的大礼上,供品中有十四头牛、大批的羊和许多头猪。重要的祭祀活动皇帝和其他参加者要“三跪九叩”。像别的所有事情一样,供品的数量、礼仪活动的程度以及礼仪参加者的人数和品级都有明确的等级规定。要想有效果必须要行礼如仪。
从努尔哈赤开始,皇帝和后妃的灵位都安放在太庙,太庙位于午门南面的宫廷广场上。在这里的祭拜象征着皇帝在皇室父系家族中有合法地位以及他是子女孝顺的典范。就像在普通人家一样,一年中有其正常安排的礼仪;在忌日要把单个的祖宗牌位拿出去接受供品。皇室的祖宗牌位还安放在两座皇陵中皇帝墓的享堂中,这些皇陵分别建造在北京东北和西北的山上。为了让先帝的魂灵能参加在天坛和地坛举行的仪式,在这两个地方还要放牌位,把它们带出去参加大祭,它们在那里安放的位置仅次于天和地的牌位。(www.xing528.com)
在最高层皇帝一级得到崇拜的国家宗教一路通过各级行政等级机90构一直扩展到县一级。知县要向他灵界的同僚城隍奉献供品,以寻求为确保和平与繁荣得到城隍的合作。他还要遵守更正规的向官方神谱中的神敬献供品的规定,在皇室规定的忌日去行礼,而且还要带领整个社区去求得免遭自然灾害侵袭。
这些皇室和官方的礼仪针对的是国家(帝国、统治家族、官僚和科举功名者)规定的社区。它们之间还可以从它们对礼仪和音乐的成文程序的依赖上来区别,在这些程序中非常注意参加者的品级和地位。在这些礼仪中没有道士和僧尼参加,也没有任何与灵媒有关的怪异行为,而这些在许多民间的节庆活动中是常见的,并且只用官府的雇员来当礼仪的执行者。皇帝和官僚层都非常认真地来承担行使礼仪的责任。在18世纪,文人们曾深入研究古礼,不仅要完善官方的礼仪,而且还要将普通的礼节标准化,尤其是在没有文化的民众和少数民族社区中这样做。他们编写了指南和手册(还有更大众化的便览和历书),传播正宗的程序,并在各阶层以及各时代中国的各地区帮助形成一致的礼仪。官僚层所定的标准开始渗透到大多数的礼仪观念中。在生日、结婚时和去世时,男人、女人和神穿着的衣服和乘坐的交通工具被认为就应该像一个官员所用的那种样式。
注释
[1]罗伯特·奥克斯纳姆(Robert Oxnam):《马背上的统治:多尔衮摄政时的满人政治,1661—1669年》(Ruling from Horseback: Manchu Politics in the Oboi Regency,1661—1669)(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5年),第41页;杨庆堃(C. K. Yang):《中国社会中的宗教》(Religion in Chinese Society)(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61年),第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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