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说:不仅我要遵守基本法,我希望香港同胞和全国人民也要遵守
◎彭定康抛出“三违反”的政改方案
◎中国政府决定“以我为主”“另起炉灶”
邓小平退休以后,实现香港平稳过渡、持续发展的历史重任落到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身上。江泽民深感这副担子的沉重。1990年1月17日,他在中南海会见香港知名人士李嘉诚时说:“我到中央来工作后,香港问题一直在我脑子里占有一个重要地位。”“‘九七’后要有一个平稳的过渡,衔接好。”随着“九七”的临近,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更加关注香港问题。
西方国家舆论界有这样一种看法,认为“九七”香港回归后,中国的中央政府会过多地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事务。他们不相信中国政府所作出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的承诺。在祖国大陆,有一部分人在思想认识上对于香港的回归也存在着模糊的观念。例如,有些人认为,到了1997年的6月30日,中央政府就会像1949年“大军南下”那样去接管香港;有些人则认为,在1997年以前,香港在英国管制之下,想去去不了,1997年香港回归了,总不会再受限制了,想去就可以去,如同到大陆的任何地方一样;还有些人认为,香港回归后,可以在香港自行设立办事、联络机构。在香港市民中,对于香港回归后,是否能够保持繁荣稳定,也心存疑虑。在这种情况下,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去对人民群众包括香港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对于保证香港的平稳过渡,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1989年7月11日,在北京政治风波刚刚平息之际,江泽民在中南海会见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安子介等香港知名人士。江泽民说,用“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香港问题,不只是外交上的需要,而是从香港和整个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的。这样解决,对香港、对整个国家有利,对英国和其他国家也有利。在处理港澳和台湾问题上,我们采取“一国两制”的方针,我搞我的社会主义,你搞你的资本主义,“井水不犯河水”,我不会在港澳和台湾搞社会主义,你也不要把资本主义的一套搬到内地来。当时,一些西方国家正在对我国实施所谓的“制裁”措施,一些反华的政治力量以为中国政府关于收回香港的决策已经难以为继,于是,极力为香港的回归制造障碍,对于我国政府关于香港回归的政策,也制造了大量的谣言,一时间在香港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和混乱。江泽民的这一番话,及时阐明了中央在经历了一场严重的政治风波之后的态度,回击了反华政治力量的进攻,对于稳定香港人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90年4月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正式颁布。在颁布一周年的时候,江泽民在北京中南海会见英国外交大臣赫德。江泽民引用了我国晋代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的“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说:“这是说对两国关系要采取向前看的态度。”“中国有句成语‘同舟共济’,在香港问题上可以用这句话,从现在到九七年中英双方是在一条船上,要互相合作。”
此后,江泽民多次在重要场合发表谈话,深刻阐释中央关于香港回归的政策。特别是在进入1997年以后,江泽民和中央其他负责人越发关注香港问题。1997年5月6日上午,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办“‘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法制讲座,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主持,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吴建璠主讲,他重点讲了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及其法律化;
第二,基本法是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法律基础;
第三,实施香港基本法的若干问题;
第四,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政治局常委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听取了讲座。
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他说:
再过56天,我国政府就要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就要回到祖国怀抱。这是中华民族的一件盛事,也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实现香港回归祖国,将使中华民族彻底洗雪这段百年耻辱,使我们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迈出重要的一步。这将极大地增强我们民族的凝聚力,鼓舞全国人民奋发图强、建设现代化国家的热情。
保证香港的平稳过渡和香港回归后的长期繁荣稳定,关系到香港同胞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关系到亚洲以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我们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办好。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基本法是一部全国性的法律,不仅香港要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严格遵守。……依法治港,是我们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香港基本法的权威,就是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
5月8日,江泽民在会见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时指出,香港回归祖国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大事,也是本世纪末国际上的大事。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国将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政策。香港将继续作为中国通向世界的桥梁,长期保持繁荣和稳定,这符合中国的根本利益,也是对世界的贡献。
5月9日,江泽民接受美国有线新闻电视网记者的采访,在谈到香港问题时,江泽民指出,有些人对香港回归后有点担心,但事实将会证明,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我们已经颁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回归后,香港居民享有的各种权利和自由将会依法得到保障。……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我也要遵守香港特区基本法。不仅我要遵守基本法,我希望香港同胞和全国12亿人民也要遵守。
5月30日,江泽民在会见苏丹第一副总统时又一次表示,我们将严格按香港基本法,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长期稳定和繁荣一定会得到保证。
在上述讲话中,江泽民把能否严格遵守基本法提到维护国家法制权威的高度,可见他对于这件事的重视程度。同时,江泽民多次谈及这个问题、并提到这样的高度,也可以看出他的担心:我们的干部是否真正理解了基本法的精神,是否能够真正自觉地维护基本法的权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的指示和党中央的号召,用基本法教育我们的干部和群众,就成为迎接香港回归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例如:
4月3日,首都各界人士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七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主持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曾建徽、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陈滋英、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吴建璠等出席了座谈会,并在会上先后发言。与会者认为,这次座谈会的举行对于宣传基本法,实施基本法,对于香港的平稳过渡和稳定繁荣都具有重要意义。
6月18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首都理论界的专家学者50多人,在人民大会堂香港厅举行“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座谈会”,丁关根、钱其琛出席座谈会并发表讲话。钱其琛在讲话中指出:江泽民主席不久前曾讲过,香港回归后要纳入法制化的管理,成为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说,在香港问题上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根本的一点是要依法办事。现在我们已有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来保证“一国两制”政策的实施,也为“一国两制”方针政策长期不变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也举行了各种形式的宣传香港基本法的活动,如关于基本法知识的报告、竞赛等。这种全民性的关于香港基本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实际上也是一次依法治国的教育活动。基本法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和深入,为香港的平稳过渡和持续繁荣,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证。
但是,在后过渡时期,对于香港平稳过渡的主要障碍不是来自我们内部,而是来自少数敌视中国的国际政治力量。这股力量的主要代表,就是末任港督彭定康。
1992年7月9日下午,彭定康乘飞机抵达香港启德机场,开始了他的为期近5年的末任港督生涯。3个月后,即10月7日,这位末任港督在香港立法局议会上,发表了一份引起轩然大波的施政报告,并于1993年3月12日公布。在这份题为《香港的未来:五年大计展新猷》的施政报告中,彭定康提出了一套英国管治整个香港地区近一个世纪以来从未有过的“三违反”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即他提出的这个政改方案,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关于在香港过渡时期的后半段中英双方有必要进行更密切的合作,审议为1997年顺利过渡所要采取的措施的规定;违反了香港的政治体制和民主发展要与香港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违反了在基本法定稿前夕中英两国就1997年前后香港政制衔接,特别是1995年立法局选举办法所达成的协议和谅解。例如,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在直通车方案下也就是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选举的安排,对于功能选举部分,基本法明文规定是功能团体,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却改变为“有关界别中的所有工作人口”,这一改动,实际上就把本来属于间接选举的“功能选举”变成了直接选举;关于选举委员会,基本法附件一明确规定由四部分人组成,即工商、金融界200人,专业界200人,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200人,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200人。英外长在致我国外长的函件中也曾确认,1995年最后一届立法局的选举委员会,将按基本法附件一的规定由四部分及其比例组成。但是,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却改成全部由直选产生的区议员组成,这样一来,又把间接的“选举委员会选举”变成了实际上的直接选举。
对于在过渡时期保持香港政制相对稳定的必要性,邓小平很早就作过说明。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指出:
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现在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这样也过了一个半世纪了。现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权分立,搞英美的议会制度,并以此来判断是否民主,恐怕不适宜。对这个问题,请大家坐到一块深思熟虑地想一下。……对香港来说,普选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比如说,我过去也谈过,将来香港当然是香港人来管理事务,这些人用普遍投票的方式来选举行吗?我们说,这些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最近香港总督卫奕信讲过,要循序渐进,我看这个看法比较实际。即使搞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40](www.xing528.com)
但彭定康既不与中方磋商,又无视香港社会的各种不同意见,独断专行地抛出了这一套政改方案。彭定康冠冕堂皇地打着“民主”的旗号,而实质上则企图把历史上形成的行之有效的“行政主导”改变为“立法为中心”,将原有的三级民意咨询机构变为三级民主代表机构,增加立法局在政府决策中的权力与制衡作用,使香港回归以后的特区政府、特区首长受制于立法机构,从而实现英国人坐镇伦敦、遥控香港的政治目的。
对于这样一个“三违反”的政改方案,中国政府是断难接受的。在这一方案发表的第二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和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发言人就分别发表谈话,批驳了彭定康的政改方案,阐明了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港澳办公室发言人指出:区议会、两个市政局的委任制度也是不合时宜的。现在英方无视中方的合理要求,未经与中方磋商,即单方面公布其所谓“建议”,是蓄意挑起一场公开争论。
在香港发展民主是我们的一贯主张。民主的发展应循序渐进。目前香港的政制不应该大变,而且必须与基本法衔接,这是保证香港顺利过渡的基本前提。否则,将引起混乱。然而,彭定康先生所提出的一系列决定,对现有的政治体制作了重大变动。关于1995年立法局选举的所谓“建议”,事先既没有同中方磋商,更无视香港社会的各种不同意见,因而更无从谈起同由特区筹委会所要决定的第一届立法会产生办法相衔接。至于改变区议会职能和取消
此后,应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鲁平的邀请,彭定康于10月20日至23日来北京访问。10月22日下午,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在会见彭定康一行时尖锐指出:
中英1984年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后,双方的合作曾是良好的。但港英当局不久前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将对香港的政治体制进行重大改变,这明显违背了《中英联合声明》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违背了英方关于要使香港政治发展同基本法衔接的承诺,违背了中英双方已达成的有关谅解。这种做法损害香港的繁荣与稳定,并为香港1997年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设置障碍。……我们希望合作,不希望对抗,港英当局的做法实际上是对合作的挑战。要解决问题还是应该回到根据《中英联合声明》的规定进行认真磋商的轨道上来。
彭定康不惜以港人利益作为政治赌注的行径,引起了许多香港同胞的不满和愤慨。10月24日上午,彭定康在立法局报告他的北京之行。许多议员追问中英双方曾否就1995年立法局选举达成了协议,指出这是一个要害问题。民主建港联盟副主席谭耀宗提出,希望港督解释:是否因为英国背信弃诺致使中国作出强烈的反映?彭定康无言以对,只讲了一个“No”字。一些在立法局有议席的政治团体,要求中英双方公开关于香港政制问题所达成协议的文件,以澄清哪一方在说谎。
10月29日,《人民日报》公布了中英双方就政制衔接问题进行磋商的7份文件,其中明确表明了英方所做出的承诺。例如,1990年,中国外交部港澳办主任陈滋英曾应约紧急会见英国驻华大使唐纳德,唐纳德请陈滋英将他刚收到的来自伦敦的紧急信息报告钱其琛外长,并将所附三份书面材料转交中方基本法专家。材料中写道:“英国政府认为:确保1997年顺利移交的一个最理想的方法是规定1995年所有当选的立法局议员都应能继续工作到1999年。为此,如果我们两国政府能就为此选举所作的令人满意的安排达成谅解,我们将原则上愿意同中国政府合作并将选举委员会的选举方式介绍给1995年的立法机构。”英方所讲的实际上就是所谓的“直通车”方案。这一段话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这个方案有一个前提:这一方案要成为现实,英方就必须信守自己关于“选举委员会”的承诺。
这些材料一经公布,香港舆论一片哗然。一些社会知名人士指出:公布的文件清楚地证明中英之间确实就有关问题达成谅解、共识,并作出承诺,这实际上就是中英之间达成的有约束力的协议。彭定康所搞的政改方案,明显是违背中英之间的协议的,是背信弃义的表现。港英当局背信弃义的行径也引起了江泽民的关注。1993年1月8日,江泽民在会见以霍英东为团长的香港中华总商会代表团时说:“我们是讲信用,重承诺,昭大信于天下的。我们希望港英政府回到‘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立场上。”3月7日,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最近,港英当局背信弃义,在香港搞所谓“政制改革”方案,给香港的繁荣稳定和政权的顺利交接罩下了阴影。我们主张合作,但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让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香港、澳门问题。[41]
江泽民的这一番话表明了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在原则问题上决不会作任何妥协!这段话的意思与邓小平关于在主权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的提法是一致的。显然,香港目前政治体制的任何变动,都涉及到1997年回归以后的政制架构,这当然属于主权问题了。因此,结果只能是两个:其一,英国改弦更张,回到与中方合作的轨道上来;其二,如果英方一意孤行的话,中方将单独按照自己的原则和办法去处理香港回归的若干问题,用以后通俗的说法,就是“另起炉灶”。没有第三条道路。但是,英方或者没有读懂这些话的含义,或者低估了中方警告的严重性和现实性,他们在与中方对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几天以后,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更为严厉的措辞指责了港英当局背信弃义的行为。他说:
去年十月香港总督在英国政府支持下,不守信用,单方面提出对香港现行政治体制进行重大改变的方案。这种做法,违背《中英联合声明》的精神,违背英方关于使香港政制发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衔接的承诺,违背中英双方已经达成的有关谅解。香港基本法是充分发扬民主的产物。港英当局违背基本法的做法,其实质是为香港政权的顺利交接与平稳过渡制造混乱和障碍,而不是要不要民主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并积极致力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我们希望合作,不愿意对抗,但中国政府绝不会拿原则作交易。现在,英方又为合作制造了人为的障碍,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只能由英国政府负完全责任。
李鹏的这一番话,引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以如此严厉的措辞指责另一个国家,在我国实行对外开放以后还是不多见的。如果考虑到3天前,也就是3月12日,彭定康不顾中方的强烈反对,擅自单方面公布了他的政改方案这一背景,对于上述严厉措辞和经久不息的掌声也就不难理解了。彭定康确实引起了公愤。3月17日下午,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鲁平召开特别记者招待会,公开表示了中方对于彭定康单方面公布“政改方案”的愤慨。鲁平说:
3月12日下午2时45分,我们接到了英国大使馆的电话,说港府已决定当天下午3点在立法局发表声明,公布彭定康政改方案。事实的真相就是这么一回事,所以我们为什么说我们感到惊讶,为什么说彭定康先生从一开始就没有谈判的诚意。他这样做,实际上蓄意破坏了谈判,对香港采取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根本不考虑香港的利益,因此我说,彭定康先生在历史上要成为香港的千古罪人。
国际上一些明智的政治家也认为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行不通。1992年12月14日,新加坡资政李光耀来到香港。他对香港《经济日报》的记者说:
当我首次阅读他(彭定康)的建议(施政报告),我说,这是他兴奋地转换了角色。他好像一个民族领袖,去领导人民迈向独立。那时,我感到非常奇怪,他带引香港去跟谁战斗:中国或英国!(大笑)……这不是最后一任港督的角色,该本是反对派李柱铭而非港督。
在中方的一再努力和要求下,中英双方从1993年4月开始,就1994~1995年立法局选举安排问题进行了7个月17轮谈判。但是,英方毫无诚意,在对抗的道路上一意孤行,最后竟然单方面停止了谈判。随后,英方在没有与中方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面按照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进行了1994~1995年三级政制架构的选举。这样一来,“直通车”的路轨,就被英方给拆毁了。1994年8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正式通过决议:英国人殖民统治下的香港最后一届区议会、市政局和立法局,只能维持到1997年6月30日。1997年7月1日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三级政制架构将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有关规定另行组建。这就是所谓的“另起炉灶”。
此后,“以我为主、团结港人、依靠港人”、“另起炉灶”的工作加快进行:
1996年1月2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在北京成立。也许是一个历史的巧合:155年前的这一天,英国侵略军在香港岛正式举行了占领仪式,英国的国旗第一次在中国的土地上升起。日本《读卖新闻》的记者写道:“中国把筹委会成立日定为1月26日,正是1841年英国军队占领香港岛的日子,意味深长。”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机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江泽民到会并讲话:“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全国的一件大事,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征途中的第一站,后面还有澳门问题、台湾问题。在香港问题上为‘一国两制’率先垂范,将使祖国统一大业展现非常美好的广阔的前景。小平同志指出,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他对‘爱国者’有过清晰而精辟的概括。他说,爱国者的标准就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可见,‘爱国爱港’的范畴是十分广泛的。”1月26日、2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筹备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公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部队组建完成。驻香港部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海军和空军部队组成,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这支部队将于1997年7月1日零时正式进驻香港。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备的军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灾。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8月9日至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四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具体产生办法》,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4条第二款的意见,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的建议等文件。推选委员会的具体产生办法获得通过,标志着以组建推委会为龙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组建工作已拉开序幕。
10月4日至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等文件。这些办法坚持民主、公平、开放的原则,依照基本法规定候选人的资格,选举方式简便,受到香港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普遍欢迎。从11月8日特区立法会议员的提名工作开始,到12月9日结束,共有200多人领取了报名表,134人完成了报名手续,130人经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通过成为候选人。12月2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在深圳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60名议员。
11月1日至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守则》,推选产生了400名香港特别行政区推选委员。此后,特区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根据31位参选人士提供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最后确认了8位报名者符合有关规定,他们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参选人。11月1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以无记名、个人提名的方式,从8位参选人中推选出董建华、杨铁梁、吴光正为第一任行政长官候选人。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香港举行,董建华以320票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1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在深圳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报请国务院任命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报告。16日,国务院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报请国务院任命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作出了决定。会后李鹏签署国务院第207号令,任命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于1997年7月1日就职。12月18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李鹏向董建华颁发国务院令时说:“向你表示热烈的祝贺,这确实是历史的一刻!”董建华表示:“要让香港在我中国人的管理下,更加繁荣灿烂。”
1997年1月25日,临时立法会在深圳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范徐丽泰为临时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1945年9月生于上海,曾任港英行政局、立法局两局的议员。1992年10月,她辞去了两局议员。以后,她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对于临时立法会的成立,彭定康极为不满。他于当天发表声明说:“今天对于香港来说是一个坏日子,这个在边界另一面的深圳开会的机构在香港没有合法地位,没有可信性及没有法定权力,我希望它不会令香港太尴尬。”[42]当然,没有人会理睬他的这一番话。
在香港过渡时期的后半段,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国政府和人民克服了英方制造的种种障碍、纷扰和麻烦,坚持“以我为主、团结港人、依靠港人”、“另起炉灶”,在香港回归进程中取得了重大成就,为香港的平稳过渡、持续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彭定康等反华政客,在他们的政治赌博中却一无所获。他坚持与中国政府“对抗”的行径和态度,引起越来越多的香港知名人士的反感。1996年10月2日,彭定康在立法局发表他任内的最后一份施政报告。香港立法局在对施政报告进行辩论后,按惯例要通过一个向港督“致谢”的动议。但是,彭定康的最后一份施政报告在经过辩论后,立法局却通过了一项“不予致谢”的动议。这在港督发表施政报告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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