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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冲突下的课堂场域中的主体关系取向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交往理论所强调的是“人与人精神的契合”,“人与人的言语对话”和“人与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脱离具体情境来理解主体言语交往,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往都应当是作为主体的人之间以达成理解为目的的平等对话,因而认为只有用交往精神来改造现实教育,才能完成培养完整的人、主体的人、和谐的人这一教育使命。

言语冲突下的课堂场域中的主体关系取向

1.交往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交往”的界定比较简单,即“互相来往”[13]。实际上,随着近年来教育交往思想的逐步渗透,对于概念的追踪已经非常透彻。一般而言,从词源上看,交往的概念来自拉丁语,起初意指共同的、通常的,现在人们一般把它理解为分享思想与感觉,交流情感、观念与信息。另外,不同的学科也对交往做出了不同的界定。在心理学上,是从人的心理互动的角度来谈的,它主要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内心接触或沟通(直接或者间接),由此达到一定的相互认知的目的;在社会学上,它则与社会性行为相关,它是指人们特意完成的交往行为,或通过交往行为而形成的特定的社会联系;而在语言领域,交往的概念进一步细化和微观化,它主要表示人与人之间按照一定法则而进行的符号的互动;到了哲学领域,交往的概念则上升到存在的层面,偏重于指人所特有的相互往来关系中的一种存在方式,即一个人在与其他人的相互联系中的一种存在方式。

在我国,学者们对交往的认知也呈现出不同的观点。比如有学者认为,“完整意义上的交往范畴,概括了全部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变换过程,是人与人之间交换其活动、能力及其成果的过程,是人与人之间以一定的物质或精神的手段为媒介的互为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14]。也有学者认为,“交往是人与人之间个体相互作用,构建和体现着人的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质力量相互作用的关系”[15]。总体看来,学者们对于教育交往的认知则比较一致,即认为教育交往不是静态的社会关系总和,是动态地表现出来的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外显的“实际的人际交往”[16]。

马克思恩格斯写道:“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17]人在交往中生存,人的世界是一个交往的世界。

2.主体关系的言语交往性

所谓主体关系的言语交往性,是建立在师生主体间性的基础上的言语互动关系。哈贝马斯认为交往有四层含义:第一,交往行为是两个以上主体之间产生的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第二,它以符号或语言为媒介;第三,它必须以社会规范来作为自己的准则;第四,交往的主要形式是对话,通过对话达到理解。由此,可见交往——这种言语互动的方式主要强调关系的平等、过程的言语、交往的社会性,以及交往的可理解性四个方面的特点:

其一,凸显主体关系的平等性。

将交往的概念纳入师生关系的研究中,是以传统师生关系研究的问题为前提的。在以上的研究中,片面理解师生在交往中的地位,从而使师生交往背离了“人的发展”的目的;二元思维模式遮蔽了师生的主体个性,主体与客体是独立的、分离的。而交往概念既是一种关系性范畴,也是一种活动性范畴。作为前者,它从横向方面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普遍性的社会联系;作为后者,它从纵向方面说明了这种社会联系是在人的社会活动和历史活动中形成与发展的。这两个维度可以从不同角度展示师生交往社会过程中的基本特点。(www.xing528.com)

其二,凸显主体关系的对话性。

交往与言语主体的关系结合起来,是由师生交往的言语性特点决定的。教育交往活动的动态性决定了只有当语言被直接转化为言语,交往主体之间才能产生实际的互相往来。在交往活动中,言语的本质是表现,既表现着存在的事件,同时也表现着意义的产生[18]。

我国学者金生鈜在《理解与教育——走向哲学解释学的教育哲学导论》一书中明确提出,“在教师和学生的交往中,对话和理解构成了新型的师生关系,即‘我-你’关系……在‘我-你’的师生关系中,师生各方并不把对方看作一个对象,而是看作与‘我’讨论共同‘话题’的‘你’,师生关系是直接的、相互的、亲临在场的。在这个关系中,教师和学生都是真正的完整的人在交谈、相遇,各自的情感与理性、直觉与感觉、思想与行动、经验与知识等都时时展现在对方面前,都参与到‘我’与‘你’的对话中,双方都在理解中获得了沟通和共享”[19]。这里的“对话”就是师生言语的交往的活动,应该说这一研究深刻触及了对教育中师生关系的本真内涵的全新追问,既改变了以往师生关系研究中仅仅把焦点放在教师和学生在教育中的地位以及谁主谁从的问题,也使师生关系的研究更为细致化和具有可解释性。

其三,凸显主体交往的社会性。

在我国,对师生言语交往问题的社会学研究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从测量的角度探讨师生课堂言语交往行为,这种研究以直接指向学生个体的言语行为为基本线索,进行了三种分析:其一是对教师的课堂言语交往行为本身加以分析;其二是将教师的课堂言语交往行为同其行为对象联系起来分析;其三是将教师课堂言语交往行为同其自身背景联系起来分析。第二种分析旨在弄清教师的课堂言语交往行为是否存有因学生的“阶层”属性而异的倾向。另外一种则从理论研究的角度,从不同的研究层面探讨师生在言语过程中的控制与服从问题,以期通过这种研究发现知识(言语产品)在课堂这个场域中实现权力分配的方案。以课堂话语权问题的研究最为突出,本章第三部分将专门论述。也有学者从课堂中的控制与服从的行为入手,认为在课堂教学中,发生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行为的主要社会属性就是控制与服从。控制,是教师的社会行为的社会学本质;服从,是教师对学生课堂行为的社会属性的默认。

其四,凸显主体交往的可理解性。

交往理论所强调的是“人与人精神的契合”,“人与人的言语对话”和“人与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脱离具体情境来理解主体言语交往,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往都应当是作为主体的人之间以达成理解为目的的平等对话,因而认为只有用交往精神来改造现实教育,才能完成培养完整的人、主体的人、和谐的人这一教育使命。言语的表现是寄予了主体意义的存在事件,它的实质更是主体生命的自我表述。因此,课堂言语交往中的言语是言语主体围绕一定的目标在相互言说中表现“存在的事件”与“意义的产生”,是参与主体通过自身的言语行为向对方提供一种自我生命展示的过程。交往双方只有通过对话、理解与领悟,才能获取对语言客体包含的主体生命价值的深刻理解,才能突破各自原有理解的局限,从而在双方达到视界融合之时,超越前理解,获得新发展。在这种言语交往中的师生是平等对话、倡导民主自由、重视互动合作与凸显求实创新的师生关系。师生之间在平等互动中理解,在开放共生中融合,在启迪共悟中实现智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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