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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改革为知识价值重建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学方法改革的首要目的应该要通过新型的教法和学法来重建知识价值主体,把“人”与“知识”整合在一起来思考。强调人和知识整合的知识价值内容重建使得知识价值观从一种“二元”价值向“多元”价值发展。很长时间以来,知识的目的取向和手段取向把知识价值指向一种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状态。

教学方法改革为知识价值重建

当前教学方法改革需要顺应知识社会发展的需要,重建知识价值观

(一)知识价值主体的重建

1.谁是知识价值主体

知识价值主要反映的是作为客体的知识与其主体之间的一种意义关系,揭示知识之于主体需要发挥的作用、功能。一般情况下,知识的价值性是认识主体根据自己的愿望、需要、利益等主体性标准对认识结果所做出的意义判断[30]。知识价值主体可以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群体,也可以是一个个体。当社会是主要的知识价值主体,知识传播主要为了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当国家是主要的知识价值主体,知识价值的标准由国家决定,知识教学的目的在于满足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利益需求;当知识价值主体由某个组织承担,比如教学考评团、教学用书选编的群体、企业教育集团等,知识价值又根据这些群体的意愿来判定。这些知识价值主体要实现他们所预期和规定的知识价值,往往通过教师的培养来达成,而教师也就成为这些知识价值主体的替代。阿普尔说的“谁的知识最有价值”这一论断就真正反映了知识价值主体的归属问题。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知识价值主体可能是多种主体的集合,同时兼顾多种知识需求。然而,如果知识价值主体不能回归到最基础的原点——受教育者本身,无视学生的个人愿望、需求和“个人知识”,学生作为一个具体存在着的“人”便永远也不可能进入真正属于自己的知识领域,他们心中产生的知识价值也只会是同一性的(由真正的知识价值主体来决定),无法迈出早已被划好的圈地。

一般来说,在课堂教学中,谁是主要控制方的知识价值主体,谁就规约着教学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如果知识价值主要代表了外部团体、教材编写者或教师个人的主观意愿,教师显然会采用灌输式的讲授法将学生的思维、理解、看法引向那一方,尤其是引向相关决策部门制定的考评标准中的知识价值取向。这样的话,学生个人的个性化思维便没有生长的余地,学生学习到的知识只不过是满足他者意愿的符号体系。因此,教学方法改革中必须首先明确其目标是否最终指向学生,把学生当作最原本的知识价值主体。

2.如何成为知识价值主体

传统教学之所以忽视了学生这一知识价值主体,缘由是知识价值主要在制度、权力和意识形态等因素共同作用下而形成,没有正视“人”的因素,没有从“人”与“知识”的内在关系角度把握其价值。教学方法改革的首要目的应该要通过新型的教法和学法来重建知识价值主体,把“人”与“知识”整合在一起来思考。真正成为知识价值主体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www.xing528.com)

(1)知识构成人的需要。知识价值是相对于认识主体而言的,只有当知识构成认识主体的需要并满足了这个需要,它对认识主体才有意义。在知识教学中,学生是教学中的认识主体,而传统教学却把学生作为认识主体和作为知识价值主体割裂开来,学生学习到的是代表他者意义的知识体系,忽视了学生的个人需要。也就是说,教师教给学生的知识应该符合学生个人需要,对学生的个体发展和生活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从而促使他们产生自觉求知的内在动机、兴趣和意愿,这样学生才具备成为知识价值主体的可能条件。

(2)人进入知识的视域。当知识构成人的需要时,人同时也要能够接纳、理解和把握知识的深层含义,进入知识的视域中。每种知识所含有的意蕴、理念往往是多方面、多向度、多层次的,加上每个人的生活经验、思考方式、兴趣点不一样,就算是同一种类或范围的知识体系也会对不同人产生不一样的意义。因此,学生要真正成为知识价值主体就应该拥有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判定知识价值标准的权利和能力,这个自主抉择的过程不能由他人代替,只能由学生自己完成。教师的教就是要提供机会并引导学生发现知识的自我价值,找到适合的“入口”,用自我的理解去诠释知识的个人意蕴。

(3)知识与人的相互改造。一般来说,知识价值通过人的知识学习活动作用于人,由知识内嵌到人的素质和能力结构或通达至心灵深处来改造人,但如果只发生“知识-→人”的过程,就不能称为完整的知识价值主体。既然作为“主体”,就必须发挥主体能动性以实现“人-→知识”的这个过程,即人在深入把握原本知识逻辑、内涵的同时,也投射了自身的生活经验和主观推理、论证及加工,从而有可能创造出新的知识和新的知识学习方法。因此,学生成为知识价值主体,还必须做到知识与人的相互改造,即表现出“人←→知识”的动态关系。学生在通过知识学习改造自我的同时,也要学会改造、创新知识。

(二)知识价值内容重建

当前教学方法变革所选取的知识价值内容不应只来源于知识本身,也不应纯粹是知识之外的另一物,而应凸显人和知识的整合,实现人与知识的相互改造,获得人的生成。教学方法的历史发展脉络也证明了教学方法变革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促进人和知识的整合,而不是将其割裂与分离。基尔(J.H.Gill)用“知识即舞蹈”的隐喻来表达这一关系,认为认知类似于舞蹈的活动,通过跳舞而形成舞蹈本身与舞伴,舞蹈是通过跳舞而成为舞蹈,并持续地创生[31]。这一理论意味着,知识的价值应该在主体的认知活动中体现出来,离开了主体实质参与的认知活动知识的价值对于主体而言便是外在的、无意义的。也可以说知识的价值是在主体的认知活动过程中产生、创造的,通过主体深度地、深层地进行认知活动,知识因为人的活动变得有意义,人因为知识的吸收和转化变得更睿智、幸福。

强调人和知识整合的知识价值内容重建使得知识价值观从一种“二元”价值向“多元”价值发展。很长时间以来,知识的目的取向和手段取向把知识价值指向一种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状态。在哲学层面,这种二元论造成了人类经验的客观层面与主观层面、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对立与割裂,使得人们对“物”还是“人”的追寻争论持续不止。在教育领域,知识的二元价值观使得教育教学的目的单一化、绝对化,任何教育教学活动都直指某一个核心目的。由此,教学方法的功能也更加单一,结构更加固定,缺乏灵活变通性。从人和知识的整合来体现知识的价值,能够调和“目的——手段”的冲突与对立,使知识价值向多元化发展。知识除了知识中的经验、事实本身很有价值以外,这些经验对于人的能力、思维发展同样有价值,经验背后隐含的精神、态度、情感、价值观意义则更重大。人在认知过程中创生了新的知识,实现知识的增长、更新以及认知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情感、态度和体悟,也是知识价值的二次增值体现。在当前的教育领域,树立知识的多元、多重价值观是教育教学变革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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