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价值既有社会性价值也有个体性价值,而社会性价值是建立在个体性价值基础上的。本章探讨的主要是教育立场中关涉个体层面的知识价值,讨论知识对个体生存和发展具有何种教育意义。
从知识价值观的教学意义来看,知识的价值实现进入一个实践过程,教师根据认知主体需要选择适宜的知识教给学生以实现某种教育价值。也可以说,教学论的视野中更多体现知识价值的个体性问题,展现当下对象主体的需求,考虑如何将总体的知识价值取向落实到每一个个体身上。由于每一个学生的个人经验、需求和想法都不一样,知识的教育价值对他们而言必定不是同一的,虽然一般情况下会随外界环境变化指向某一核心的大方向,但在主线上又总会出现许多分叉。允许学生的知识价值选择和创造,彰显知识价值的个人化、个性化是教学的基本责任。
(一)知识的生存价值
1.知识可以塑造个体存在的身份和方式
人类的生存活动以“实践”为基础,实践的内容和方式决定着人的存在状态和方式,而实践内容、方式等又以知识掌握情况为前提。“由于知识的创新者、实现者都是人,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在本质上所体现的首先是人的存在价值,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这种价值的现实基础和表现形式就是人的实践地存在着。”[1]个体的知识涉入领域、知识水平使得他在这一知识范围中获得了自己的身份和存在价值,如对建筑学知识的深入探索造就了建筑工程师的身份,而建筑工程师的生活方式更多与各种建筑学类实践活动发生某种联系。随着知识分类不断增多和细化,教育的过程能为学生寻找个人感兴趣和擅长的知识领域、实现个人理想中的身份塑造进行合理引导,更易体现自己的存在价值。此外,个体的知识基础也是其身份地位的象征,这种身份往往能够赋予其某些方面的特权和利益,从而为维护自己的实践兴趣和方式获取更多保障。事实证明,知识基础缺乏的人群其生存实践会更加被动和受奴役,个体权益不能得到足够保障。
2.知识可以作为个体生存的手段
培根的一句“知识就是力量”道明这个时代下生存着的人们对知识的使用价值的肯定。尤其进入知识经济社会,知识已经上升成为第一生产力,决定着一个社会、国家和个人的前途及命运。可以想象,一个没有知识的人在当前日常生活中必然陷入举步履维艰、到处碰壁的处境。因此,知识可以作为个体谋生的一种手段、财富和资本,为个体的生活谋求某些物质福利。这里,知识的使用成为个体生存实践的一个基本部分,知识运用能力决定着一个人能否在社会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并借助这个平台逐渐往更高层次发展。
3.知识可以形成个体生活的基本态度
人是能够运用理性进行思考和实践的存在者,所以不同于动物,人会思考怎样才能拥有自由的、充实的和有趣味的生活,反思和审视自我,努力调整自我朝更合适的生活方向迈进。“在西方哲学传统中,追求知识的生活被视为一种哲学的生活,是所有生活中最好的生活。”[2]如柏拉图所崇尚的“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一种不值得过的生活”。在此,知识的价值在于依靠知识来引导生活,形成个体生活的基本态度,减少个体对生活的迷茫、对理想的模糊和对目标的偏执。(www.xing528.com)
(二)知识的育人价值
知识的育人价值在于“通过不同种类的知识教学,将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内化为新生一代的文化心理素质”[3]。培根也曾说道:“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4]在我们看来,知识在德、智、美等方面的教育价值最终是要导向个体的智慧、才能和精神品质的发展。
1.知识对个体智能发展的价值
知识对个体的智能发展价值是指它对个体成长过程中的智力开发、智慧增长和能力提升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从知识内容本身内含的智慧因素来看,知识由人类在实践活动中生产和创造出来,能够比较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变化、发展的规律,凝集着无数先辈的智慧。“它不仅是外部现实及客观规律的反映,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知识中凝聚了千百年来人类的智慧,积淀了生产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才华、能力和追求,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新事物的方式亦浓缩其中。”[5]“就具体的教育教学而言,个体在学习过程中除了接受、领会知识本身的内容外,同时还会主动吸收积淀在知识中的智慧、才能和思维方式等,实现知识内在的育智价值。”[6]因此,知识学习过程就是通过人类知识中的智慧习得来促进学习者的个人智慧和能力发展,也就是将人类知识中内含的智慧转化成为个体智慧。从学习者的智力开发过程来看,对人类知识的学习需要调动、运用学习者的智力因素,学习者需要对人类的这些认识成果进行个人思考、论证和分析,这个过程使他们的智力得到进一步锻炼和发展。
2.知识对个体精神发展的价值
知识不仅仅对个体的智慧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同时还塑造着个体的德性和情性等内在精神品质。“知识不仅是认知的媒介,更是精神态度、价值伦理的载体,传导着人类千百年来对世界的认识,也运载着人类在探究知识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气质、审美情怀和价值追求。”[7]
就知识的德性意义而言,西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知识即美德”这一基本论断就是将知识与道德统一起来,依靠知识来发展人的心智、启迪人的美好心灵,从而去除个体自身存在的愚昧和无知,达成善的品性和精神。之后的夸美纽斯、赫尔巴特等教育家都将这一观点渗透到自己的教育理论体系中。我国的教育体系,从孔子的时代开始,就倾向于通过知识的传授和习得来雕塑人的道德品性,这逐渐发展形成了现在所谓的“知识德育”,更加注重道德的认知层面。“知识德育”因其偏重理论说教和灌输以及认知与情感、认知与行为相脱离等问题而常常遭受人们批判,我们不否认这些实际问题的存在,但是知识作为道德认知的重要条件,它为个体道德意志、道德情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一关键价值也是不可否认的。
总之,知识具有培养人的道德品性的教育价值,可以净化人的心灵,使人具有高尚的品德和精神修养。就知识的情感意义而言,人类在知识探索中总是伴随着各种情感因素的,比如科学家对科学的热爱、渴求以及在科学探索中所体会到的各种苦恼和悲伤、欢喜与愉悦之情。个体在知识习得过程中同样也会因知识的某种内在感染力触动人的内心,激发出某种情感,使个体陶醉于知识学习本身带来的趣味和美感中。因此,通过知识教学来培养个体丰富的情感、完善个体的精神素养是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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