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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志·检验检疫志: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观点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6年12月23日,甘肃商检局设置监察审计室,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1999年10月26日,根据国家检验检疫局文件精神,甘肃商检局、兰州动植检局、兰州卫检局设立的纪检监察机构同时合并,成立甘肃检验检疫局纪检组、监察审计室。省局内部组织的专项审计工作,经局党组批准,由财务处、监察室共同参与执行,另对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程序等做了具体规定。

甘肃省志·检验检疫志: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观点

一、机构设置

1986年5月6日,经甘肃省纪委批准,在甘肃商检局设置专职纪律检查员(正县级)。1989年2月28日,根据国家商检局文件精神,在甘肃商检局设置专职监察员。同年3月1日,经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商检局党组批准,撤销甘肃商检局纪律检查员建制。按照有关规定,纪律检查员原承担的任务,属于党纪方面的,由局机关党委承办,属于政纪方面的,由局行政监察员办理。1989年10月12日,根据国家商检局文件精神,甘肃商检局监察审计室为县(处)级规格。1991年12月19日,经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会议批准,设立中共商检局纪律检查组。1992年2月25日,经请示国家商检局党组同意,纪律检查组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任党组成员,同年4月1日,纪检组正式办公。1993年9月16日。甘肃商检局将原监察审计室分设为监察室和审计室,同年10月1日,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工作统一部署,人员统一使用,既承担党内纪律检查任务,也承担行政监察任务,当年的审计工作仍由合署后的纪检监察机构继续承担。1994年1月1日,审计室正式移交办公室,审计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1996年12月23日,甘肃商检局设置监察审计室,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999年10月26日,根据国家检验检疫局文件精神,甘肃商检局、兰州动植检局、兰州卫检局设立的纪检监察机构同时合并,成立甘肃检验检疫局纪检组、监察审计室。1999年12月机构合并后,按国家检验检疫局规定的职责划分,审计工作划归财务处负责。2000年12月,甘肃检验检疫局出台《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规定省局在财务处设财务稽查室,配置2名内部兼职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省局内部组织的专项审计工作,经局党组批准,由财务处、监察室共同参与执行,另对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程序等做了具体规定。2008年3月,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国质检党组发〔2008〕7号)要求,审计部门与监察部门合并,统称为监察审计室。

二、制度建设

1986年4月23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端正党风、改进机关作风的指示精神,甘肃商检局制定了《关于端正党风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六项规定》,从禁止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准设“小钱柜”、严格遵守商检局人员“五要”“十不准”的工作纪律、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等六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1991年9月23日,甘肃商检局制定了《关于礼品处理的规定(试行)》,对商检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礼品做出严格规定,对因礼仪上的需要难以谢绝和退回的礼品,提出按照婉言谢绝、如数退回、照价付款、登记上交等几种办法处理。同年10月30日,结合实际,制定《甘肃商检局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守则》。1993年12月9日,根据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甘肃商检局制定了《机关及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从不准滥用职权、不准从事商检以外其他任何职业、不准炒买炒卖股票、不准公款旅游、不准参与不健康活动等10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1995年4月19日,为认真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甘肃商检局下发《关于贯彻中纪委两项规定和有关商检工作纪律的规定》,严明不准接受可能对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舞厅等夜总会活动,禁止在受检单位与其人员打麻将等五个禁止的工作纪律。1993年10月15日,兰州卫检局对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重点检查执法、收费、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有无第二职业及兼职问题。1999年11月3日,甘肃检验检疫局印发了《公费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管理暂行规定》,对公费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补助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对公费配置给地级干部的移动电话实行个人保管、限额控制、超额自付,配置给局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地区县级干部的移动电话,一律折价卖给个人或公开拍卖,规范了公费电话的使用和管理。2000年7月4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了《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级领导干部责任内容及考评细则》,明确了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以及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的细则。2000年7月11日,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了《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对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办案程序、组织处理、工作纪律等作了详细规定,为更好履行纪检监察工作奠定了基础。

2001年,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并实施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检验检疫业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增强了党风廉政工作的针对性。

2005年6月16日,根据中纪委有关廉政谈话规定和要求,为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了《甘肃检验检疫局廉政谈话制度实施暂行办法》,对开展定期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的组织程序、对象、时间等作了明确规定。

2006年1月9日,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了《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分支局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责任。7月4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规定了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内容、形式和监督措施等。10月11日,甘肃检验检疫局下发了《甘肃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受理信访事项的基本原则、组织程序、工作纪律及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2007年7月5日,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行风建设,促使工作人员廉洁清政、不谋私利,维护甘肃检验检疫队伍良好形象,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了《关于对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2008年10月9日,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了《甘肃检验检疫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将工作规划分解为7个方面共35项任务,并明确了工作分工和责任。2010年7月14日,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营造“廉荣贪耻、和谐向上”的良好风尚,甘肃检验检疫局下发了《甘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4项主要任务,提出3项工作要求。

三、监督措施(www.xing528.com)

甘肃检验检疫机构以提高监督整体效能为目标,不断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抓好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财产管理和采购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等主体的积极作用。

1990年6月8日,甘肃商检局向省级各外贸、工贸公司,各地、州、市经贸委(局)等单位下发《关于对商检工作实行监督的通知》,公布举报方法和电话。

1991年7月25日,甘肃商检局在所属单位设立13名廉政监督员,同年7月30日,在省重点进出口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聘请10名廉政监督员,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2000年7月6日,制定《甘肃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加大对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基建等项目的监督。同年,根据机构调整和业务范围变化情况,在3个分支机构设置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局机关设置17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在外贸企业聘请24名兼职廉政监督员,健全了监督网络机制。

2001年,在金川有色进出口公司、酒泉钢铁进出口公司等18家企业设立了兼职廉政监察员。采用关键点加强监督和控制的措施,做好超前教育和超前预防工作。健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档案,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行为规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改随机分散招标为计划集中招标,达到了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的目的。

2005年,重点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的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工作。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广泛征求在《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贯彻执行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外贸企业人员和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2006年,重点监督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制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行政监察,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高度统一。

2007年,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来信来访投诉处理规定办法,进一步健全受理群众举报信访机制,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

四、内部审计

2000年8月,甘肃检验检疫局委托甘肃中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甘肃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和甘肃旅行卫生保健门诊部1997年—1999年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00年12月,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甘检财〔2000〕135号),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流程。2003年1月,甘肃检验检疫局对酒泉检验检疫局原副局长梁斗生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了酒泉检验检疫局基建情况。2004年11月,对酒泉检验检疫原副局长尤新福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6年3月,对平凉检验检疫局原局长徐肖坚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6年6月,对甘肃检验检疫协会原主要负责人李利平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9年10月—12月,委托甘肃天德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甘肃检验检疫系统开展“财务收支和‘小金库’”专项审计,审计对象涵盖甘肃检验检疫局所有分支机构、直属单位和社团组织。2009年7月,组织对平凉检验检疫局原局长王润武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0年1月,对甘肃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原主任唐军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0年3月,对酒泉检验检疫局原局长朱蕴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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