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是甘肃商检机构绩效考核发起阶段。此阶段实行目标管理与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内容除基础工作外,经费收入与支出考核为重要内容,同时根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发放绩效奖励。“三检”合一后,从1999年—2008年,为加强新机构的内部工作质量管理,甘肃检验检疫局以原商检目标管理为基础,推行《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度,弱化了经费收支考核。2007年,围绕检验检疫核心业务,甘肃局建立并推行“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2008年,质量管理体系在甘肃检验检疫系统正式启动。2009年—2010年,甘肃局在法综处下专设体系办,建立了以绩效考核和质量管理体系“双轮驱动”的机关内部管理新模式,包括重点工作、基础指标、部门履职指标、突出成绩加分、一票否决、党组和部门评议、质量管理体系内审7大板块,具有甘肃检验检疫特色的机关内管理整合模式正式运行。
一、绩效考核
20世纪80年代初,甘肃商检体制开始实施改革,甘肃商检局逐步引入先进的政府机关内部管理理念与方法,探索有效的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80年代中后期,甘肃商检体制改革重点转向加强质量管理,开始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对外贸企业服务质量。自1986年开始,甘肃商检局每年年初都要制定本局《年度目标管理要点》和《各处室(办事处)岗位目标承包责任书》。《年度目标管理要点》包括拓宽检验业务和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做好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责任承包、奖罚办法、包干指标等几方面。在《年度目标管理要点》基础上,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细化制订《各处室(办事处)岗位目标承包责任书》,规定各单位年度内应完成的重要工作与目标责任。这些工作以目标管理为主导思想,以主要工作为主线确定管理要点与岗位目标,将经费支出控制指标和检验费收入指标列入重要考核内容,并按超收额和比例、支出节余计算经济奖罚,是绩效考核的雏形阶段。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甘肃商检局继续深化内部改革,目标管理方式有了纵深发展。1993年,在以往推进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甘肃商检局开始实行以“两定三包”为内容的全员承包责任制和奖金全额浮动的激励措施。根据各单位承担的任务和人员状况、检验批次重新核定岗位和编制,按照编制核发奖励和补贴至各单位。在“两定”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的主要任务、收入指标、支出控制实行包干,激励职工增收节支,打破了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思想。是年,各单位的《岗位目标承包责任书》升级为以基本工作要求、检验任务、检验费收入指标和经费支出指标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在费用收支指标方面更加细化,奖惩规定更加明确。
以上时期的目标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时代特色,与当时的商检工作体制相适应。通过实行目标责任承包,并将收支经费作为考核重点,极大地调动了全局职工的积极性,为甘肃商检蓬勃发展添加了动力。
1999年“三检”合一后,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甘肃检验检疫局开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将其列入年度目标进行管理。此时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更加细化,主要包含共同项目、财务项目、执法项目、基础管理及其他项目四部分内容,每一部分又分别制定了工作内容、工作目标、标准分和检查方法,强化了基础工作,弱化了收支经费考核,考核结果更加量化,科学性和全面性进一步加强。(www.xing528.com)
2004年之后,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甘肃检验检疫局逐渐引入绩效考核方法,并与之前的目标管理相结合,将全局各部门分为4个组,实行以目标管理、部门间评议、党组评议为考核内容的“目标管理及工作绩效考核”。此时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共同项目(含廉政目标分项)和职能目标组成,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年终考核成绩占绩效考核总成绩的65%~70%。绩效考核总成绩是评选先进集体的直接依据。
2008年4月,在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业务工作会议上,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全面推行以“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认真学习借鉴北京检验检疫局推行“三位一体”的做法和经验,依托“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检验检疫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同年7月,质检总局下发《关于推行以“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国质检法〔2008〕323号)。2008年7月22日,甘肃检验检疫局印发《关于推行“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的意见》,决定自2008年下半年起,在甘肃局推行“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把包含分支机构在内的全局各单位统一纳入一个管理体系中,实现全局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的统一、协调、有序和高效。“三位一体”是集ISO9000质量管理、绩效考核、能级管理于一体的多功能管理平台。该体系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核心,以能级管理为落脚点,构成了互为联系、互相促进、互为前提的有机整体。由于甘肃检验检疫局与北京检验检疫局机构业务特点不同、管理方式不同,经过探索试行后,甘肃检验检疫局吸收了北京检验检疫局绩效考核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经验和成果,在甘肃检验检疫局长期以来的“目标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基础上,保留自己的特点,建立了具有甘肃检验检疫特色的绩效考核模式与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绩效考评指标框架,根据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制定绩效考评指标。2009年1月,甘肃检验检疫局2008版质量体系文件和甘肃局绩效考核办法正式发布运行,自此,甘肃检验检疫局以绩效考核和质量管理体系相结合的“双轮驱动”模式正式启动。
二、质量管理
2006年,质检总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国质检法〔2016〕191号),提出到2010年之前,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质检行政执法体系。2007年12月,甘肃检验检疫局以检验检疫业务和行政执法工作为突破,以行政执法部分和分支检验检疫机构为主体,围绕检验检疫核心业务建立行政执法管理体系。该体系借鉴了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分解了执法职能,确定了岗位职责,界定了执法责任,建立了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标志着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正式在甘肃检验检疫系统扎根。
2008年,甘肃检验检疫局以推行“三位一体”综合管理体系为契机,将行政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的范畴,正式建立并实施了涵盖全条款、全部门、全区域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了全局管理工作的统一和协调。2009年1月15日,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为了将质量管理体系做到实处,甘肃检验检疫局专门成立了体系办,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培训等日常工作。在各部门确定一名质量管理体系联系人,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维护与改进。形成了由局党组全面管理、管理者代表主抓、处领导与部门专职质量体系管理员负责的运行模式。2009年7月和2010年10月,根据绩效管理体系考核要求,抽调全局有经验的审核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内部审核,查找出体系文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整改。
通过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甘肃检验检疫机构行政管理工作日趋规范,逐步实现了以科学代替经验、以规范代替随意的行政管理过程,各项工作质量和行政管理效能显著提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