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甘肃商检局根据国家商检局、对外贸易经济部、国家口岸办下发的《关于检查〈商检法〉执行情况的通知》,在全省开展执法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商检人员遵法守纪等方面的情况。从6月27日开始组织5个检查组,在省外经贸厅和省政府法制局的配合下,分头对9家专业外贸公司进行重点抽查,各业务处和地区局分别对各对口单位及辖区内的重点企业进行轮查,涉及20多个单位。1995年,建立内部和外部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外出调查,听取监督员和群众反映,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共查处内部人员违纪、违规案件4起,外部人员涂改、伪造、变造商检单证案例4起。
1995年,兰州卫检局按照国家卫生检疫总所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是《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1997年10月,向出入境旅客和有关单位开展执法监督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93.33%的被调查者对卫生检疫执法工作表示满意。
1998年1月1日,《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正式实施,甘肃商检局、兰州动植检局、兰州卫检局分别开展自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报各自上级进行审查和备案,分别上报《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施行后的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办理行政处罚实施机构资格证和行政执法证。
1999年,甘肃商检局、兰州动植检局分别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2000年,甘肃检验检疫局对法律、法规、规章按处室职能逐条分解,确定各处室的执法岗位、执法职责及责任人,制定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
2001年—2006年,甘肃检验检疫局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每年由本局法制部门派员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具体形式为对各类检验检疫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www.xing528.com)
2004年6月,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甘肃检验检疫局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对外公布许可流程、举报电话,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
2007年3月,甘肃检验检疫局发布《关于建立甘肃检验检疫局行政执法管理体系的决定》,工作目标是:建立一套行政执法管理体系,通过编制统一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完善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监控、制度规范和考核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12月,甘肃检验检疫局正式发布实施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体系文件共分总体方案、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3个层次,包括岗位职责、程序文件、规范性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100多个文件,以及44个岗位职责说明书。
2008年,甘肃检验检疫局按季度发布执法督查通报,通报内容包括证书差错、现场督察情况、总局通报、电子监管视频监控、口岸转单落实情况等。当年接到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食品安全通报3起、质量投诉等需追查事宜5起(分别是苹果圈含不安全添加剂、台湾消费者投诉百合质量、辣椒干质量问题举报、蕨菜干生产加工企业涉嫌违规、伪造植物检疫证)。甘肃检验检疫局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向国家质检总局和投诉人答复调查结果,其中关于苹果圈含不安全添加剂的通报,在FDA 网站查明系产品呈不安全色泽导致,化解了贸易风险。
2010年初,甘肃检验检疫局制订发布201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工作质量检查和行政执法稽查,并向全局通报行政执法督察情况。当年9月,按照质检总局的要求,与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五五”普法互查工作。
1988年—2010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局(2009年更名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检验检疫法制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年度考核,每年年初下发当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标准,每半年报送自查总结和书面汇报,年底接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考核,考核方法由实地考核、平时成绩、测试成绩、创新加分组成,历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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