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检与计费
1992年8月,兰州卫检局开始实施卫生检疫和计收费工作,9月开始口岸查验放行。“三检”合一前,兰州卫检局没有专门的检务机构,报检与计费均由各业务科室完成,由财务统一收费。报检分为现场报检与局机关报检。在出入境查验现场,通过填写出入境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检疫申请书等,向检疫工作人员进行申报,由业务科检疫人员根据申报内容进行计费,办公财务统一收费,出入境人员按国际旅行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的内容进行检查、计费。在马鬃山口岸则由现场检疫人员代为收取费用。出入境人员的申报主要是填写入境人员健康申明卡,申明其健康状况,同时申明是否携带有人血及制品、旧服装等。传染病监测体检和预防接种则是在检查现场填写出入境人员体检检查申请书和预防接种申请表。
1992年,卫检业务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和进口食品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及标准的通知》进行计费收费;1994年后,卫检业务按《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计费收费。
二、签证与放行(www.xing528.com)
卫检签证分为现场签证放行、盖章放行和局内发给卫生检疫证书放行。1997年前,由业务科负责签证;1997年后,出入境人员体检签证由检疫查验科负责,口岸查验签证由卫生监督科负责。海关凭检疫证或加盖放行章放行,如交通工具、集装箱等;人员和行李则采取查验放行;传染病监测体检和预防接种完备后签发健康证和预防接种证书。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签证则在局内签发进口食品卫生证书。签证仍由各部门指定人员具体负责,除进口食品签证章由办公室管理外,其他证章由各部门按编号保管使用。1992年9月1日马鬃山口岸首次开关时所用签证章由二连浩特卫生检疫局代章。
三、检务管理
卫检检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类单证、证章由各部门从办公室领取,在其规定范围内进行管理使用。1996年3月26日,为加强健康证书、预防接种证书的管理,兰州卫检局制定下发《健康证书、预防接种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所用单证、证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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