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最早开始于1957年。其中:进境动植物检疫始于1958年,进境动物主要包括种鸡、种兔、种狐、鸵鸟、水貂、羚羊等,进境动物产品主要包括鱼卵、种蛋、皮张、毛类和生物制剂等;进境植物主要包括种子(外繁制种为主)和种苗,进境国家为美国、荷兰及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进境植物产品主要为粮食、木材等。出境动植物检疫始于1957年。最初出境的是动物产品,主要包括羊毛、绒毛、皮张、猪鬃、干酪素、骨胶(粒、粉)等,主要集中在甘南、临夏、庆阳、平凉等地区。出境动物检疫始于1985年,主要是非种用动物(观赏、实验等用途)、供港澳活牛和伴侣动物(仅限犬、猫)。出境植物主要包括种子(外繁制种为主)和种苗,主要出口美国、荷兰及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出口植物产品主要包括杂粮杂豆、鲜水果、中药材和新鲜蔬菜等,另外还有少量玉米、杏干、紫苜蓿等出口。旅客携带物检疫始于1992年,在马鬃山口岸检出19人携带鹿干角、羊皮、驼毛、生肉、生羊绒、大米、西瓜等禁止进境物,均按规定截留处理。
甘肃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最早由集宁商品检验局兰州商检处具体负责。197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牧渔业部)兰州植物检疫站具体负责甘肃省的进出口植物检疫工作。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牧渔业部)兰州动物检疫站具体负责甘肃省进出口动物检疫工作。1992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动植检局设立,甘肃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自此有了统一的管理机构,为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1988年,甘肃商检局根据国家商检局《关于发送出口畜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甘肃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甘肃省出口畜产品检验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1992年,兰州动植检局根据检疫法和马鬃山口岸实际制定了《马鬃山口岸中蒙边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管理实施办法》《马鬃山口岸中蒙边贸出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管理实施办法》《马鬃山口岸植物检疫管理办法》,在常温、低温实验基础上,制定了《马鬃山口岸进境动物产品消毒、检疫操作规程》等业务规章,保证了马鬃山口岸检疫业务的展开。1993年1月11日,兰州铁路局向管内各分局、营运站下发“关于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一律凭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放行通知单》承运”的明电。同年,在省经贸委和省口岸办的协调下,初步解决了与国内检疫部门的业务交叉以及出口农产品在甘肃境内铁路各车站发货难的问题。同年2月,兰州动植物检疫局结合甘肃省实际情况,制定《甘肃省进境动物产品加工、存放单位检疫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同年3月3日,兰州动植物检疫局和甘肃省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加工使用进口动植物配餐食品的饭店餐馆办理注册登记的通知》(兰检字〔1993〕第010号),要求对甘肃省内加工使用进境动植物配餐食品的旅游涉外定点饭店、餐厅办理加工、存放进境动植物产品实施注册登记。同年10月,向各注册的进境皮毛加工单位、各申报注册的皮毛加工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省内进境动物产品加工单位防疫卫生要求的通知》和《甘肃省进境皮毛加工单位防疫卫生十要求》,对进境皮毛加工单位的防疫卫生设施和防疫卫生制度提出了具体的、明确的规定。1995年,兰州动植检局制定《进境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办法》等一系列业务管理规章,进一步规范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1997年,兰州动植检局开始试行《兰州动植物检疫局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记录单》《兰州动植物检疫局出境种子苗木产地检疫报告单》《兰州动植物检疫局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实验室检验报告单》和《兰州动植物检疫局进口疫粮检疫监管报告单》,使日常的进出境植物检疫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同年,结合外繁种子田间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栽培特点,兰州动植检局制定了《对境外繁育番茄种子产地检疫规程》《对境外繁育瓜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和《对境外繁育甜椒、辣椒种子产地检疫规程》,并向各有关种子出口单位发出《关于完善出境种子报检制度的通知》,重申了出境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相关要求。1998年,兰州动植检局制定《甘肃省外繁种子检疫工作管理办法》,列明了要求亲本或原种输出国或地区进行产地调查的病害名录。
1999年8月,甘肃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兰州动植物检疫局、兰州卫生检疫局共同组建成立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工作开始与商品检验和卫生检疫工作协同开展。此后,甘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从以监管为主逐渐转为把关和服务并重。
2005年,甘肃检验检疫局启动《甘肃局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案》,通过省地两级检验检疫与技术监督部门的积极合作,对全省各地储存进境动物产品的40多个冷库、150个肉类加工场所、25家肉类集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清查,认真做好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2007年,随着《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施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水果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7〕699号)的下发,甘肃检验检疫局开始对辖区内的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开展注册登记。2008年后,随着甘肃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原夏菜、水果等特色产业迅速发展,为了推动甘肃特色农产品扩大出口,甘肃检验检疫局从质量和通关两方面着手,相继与地方政府、职能机关和兄弟检验检疫机构签署一系列合作协议,为提升甘肃农产品质量水平、扩大出口做出积极贡献。2008年6月17日,与武威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加快大棚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促进武威农产品出口的合作协议》。9月2日,与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签署《关于共同促进甘肃水果输俄的合作备忘录》,对甘肃诚信企业出口的水果,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给予快速验放、免核查换证、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便利化措施。10月20日,与甘肃省农牧厅签署《关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合作协议》,建立生产企业、农牧部门、检验检疫三位一体的农兽药残留监控和疫情疫病防控体系,构筑无缝隙监管服务平台。12月13日,与深圳检验检疫局在兰州签署《关于促进甘肃农产品供港出口的合作备忘录》,促进甘肃优质水果、蔬菜和活牛扩大供港出口。2009年,按照质检总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甘肃检验检疫局对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组织监督组对甘肃省辖区内的3家出口乳制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局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敏感农产品源头监管工作。稳步推进供港农产品的出口,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牵头与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和省商务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由省政府批转相关部门贯彻执行(甘政办发〔2010〕101号)。
2000年—2010年甘肃进出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情况见表3-1-1。(www.xing528.com)
表3-1-1 2000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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