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口纺织品主要包括出口棉布及混纺品、出口棉线及混纺棉线、出口服装。
一、棉布及混纺品(Cotton cloth and blended product)
甘肃省出口棉布主要以坯布为主。1983年出口6批次、98.5万米,主要出口阿拉伯、日本、等国家和香港地区。由于甘肃坯布只是零星出口,一般采取报检一批检验一批,由最初的共同检验逐渐转为自验,在检验过程中采取三级把关,在厂检合格、工业公司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再由商检部门抽样检验。
1998年,国家商检局在北京市召开了全国出口坯布检验技术交流会议,同年在河南郑州市召开了全国出口坯布、染色布检验技术交流会议,甘肃局派员参加会议,并在会上交流了检验技术,统一了工作程序、检验方法。
1999年“三检”合一以后,特别是2002年新《商检法》及《商检法实施条例》颁布后,检验模式改变,企业成为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人,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质量执行监督管理职能,并加强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工作。
甘肃省主要出口棉布及混纺品企业为甘肃棉纺织厂、兰州棉纺织印染厂。出口检验情况见表2-2-26。
表2-2-26 1984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棉布及混纺坯布检验情况统计表
二、棉纱(Cotton yarn)
甘肃省出口纱线检验始于1985年,纱线当时为《种类表》外商品。主要生产厂家有甘肃棉纺厂、白银棉纺厂、兰州棉纺厂,输往国别和地区为日本、香港。在检验中采取三级把关方式,在厂检配合、工业公司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再由商检部门按标准抽样检验。
1989年出口棉纱为《种类表》内商品。由原来监督抽查检验转化为全面质量管理,纱线质量稳步上升。1998年以后,甘肃省棉线及混纺棉线再无出口。
出口检验情况见表2-2-27。
表2-2-27 1985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棉纱检验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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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装(Accouterments)
甘肃省1962年起开始出口服装,主要为皮装(裘皮服装),当年出口检验16批1万件。
1986年,对外经济贸易部、轻工业部、国家商检局、中国丝绸进出口公司联合下达关于贯彻《出口服装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规定:生产出口服装的工厂(包括加工点)必须经过考核,取得出口服装产品质量许可证,方准生产出口服装,工业部门方可安排生产,外贸经营部门方可收购产品。为此,甘肃商检局与甘肃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甘肃省二轻工业公司联合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出口服装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由服装归口部门、外贸经营部门、甘肃商检局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当年年底有4家服装厂获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
2000年以后,特别是2002年新《商检法》及2005年新《商检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中国“入世”承诺,以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等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进出口消费品检验监管重点转移和检验监管模式转变,形成了新的检验监管工作体系。对于出口服装的专项检测,甘肃局按照《关于做好进出口纺织品和服装安全、卫生和反欺诈等项目检验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企业报检后认真核对落实出口数量,按规定保证抽样比例。2009年后,甘肃省出口服装主要是演出服饰,出口到日本。甘肃检验检疫局加大检验监管力度,要求生产企业认真填写每批出口服装的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005年以后,国营服装生产企业基本再无出口,私营服装出口企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还不是很完善,甘肃检验检疫局积极帮助企业逐步完善管理制度。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局将出口服装生产企业纳入出口工业产品企业三类管理企业目录,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质量意识,增强了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在检验中,服装的面料品质由生产厂家保证,服装生产厂家负责验收,甘肃检验检疫局根据具体情况抽取面、辅料送往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质实验室检验。甘肃省出口服装量相对较少,成品检验采取报验一批检验一批的方式。检验项目除外观、数量、产地标识、包装等外,还对甲醛、禁用芳香胺染料、纤维成分含量、燃烧性、绳带安全性、小部件安全性、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和可萃取重金属等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外观方面主要根据缺陷影响服装整体外观和穿着性能的轻重程度,商标、洗涤唛、尺码唛等是否准确、整齐、牢固。产地标识方面要求在合同上注明“不得转口到与中国签订纺织品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并在标识上加上“MADE IN CHINA”字样。如果在吊牌或其他位置标识有他国制造标记或暗示,均不准放行,必须更换标识。包装一般常用纸箱、木箱、塑编袋。唛头标记要清晰、端正。
1981年—2000年,甘肃出口服装主要有毛西服、西裤、衬衫以及羊毛和纤维混纺女式短大衣,主要输往日本、德国、美国、意大利等国。2000年后,甘肃出口服装主要为演出服,主要输往日本。
出口服装的检验依据合同、确认函、成交小样(或经签封的复制样品)、信用证规定的品质、数量、规格、包装等要求进行检验,合同、信用证无规定的按有关标准检验。出口检验情况见表2-2-28。
表2-2-28 1962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服装检验情况统计表
续表
注:1962年—1980年,出口服装均为皮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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