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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志·检验检疫志中的金属材料和矿产品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进口金属材料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甘肃检验检疫局严格依据质检总局下发的《检验检疫工作手册》、甘肃检验检疫局制定的《进出口钢材检验作业指导书》和中国钢材产品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入境检验。进口金属材料检验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外观缺陷、质量和数重量短少等,这些情况经严格复验核实后,均及时出具索赔证书对外提赔,有效维护了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权益。

甘肃省志·检验检疫志中的金属材料和矿产品

甘肃出口金属材料主要是以碳化硅、硅铁、金属硅为主的铁合金产品,以铝、锌、电解铜、电解镍为主的有色金属产品,钢材。出口矿产品主要有氟石、滑石、石膏、钨精矿、石墨、锌精矿。

一、铁合金(Ferroalloy)

1.硅铁(Ferrosilicon)

甘肃硅铁出口始于1981年,出口批数3批,数量300吨,由西北铁合金厂生产,出口日本。至2000年,甘肃硅铁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是甘肃外贸出口大宗商品和主要创汇商品。

20世纪80年代末期,随着国际市场对硅铁需求量的增加以及西北铁合金厂技术力量的支撑带动,加之硅铁生产本身技术含量低,受市场刺激,硅铁生产企业迅速发展。1993年,甘肃硅铁生产厂达90家之多,其中最著名的为西北铁合金厂。该厂建于1971年,是全国第二大铁合金厂,硅铁产量年均12万吨,居全国第一,该厂生产的“西铁牌”75#硅铁先后荣获国家银质奖章和“陇货精品”称号,年出口量均在万吨以上,2000年出口量达7.4万吨。除西北铁合金厂外,形成规模的企业主要是电力系统三产企业及部分乡镇企业,如甘肃省电力局下属企业陇兴铁合金有限公司、张掖电力新龙铁合金集团公司、白银电力甘肃光源铁合金有限公司等。

1998年后,大型国有骨干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信誉良好,在日本、东南亚、韩国等国际市场占有相当份额;国有企业以电力系统为背景的三产企业生产设备相对良好,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均来自国有企业,人员素质较高,产品质量比较稳定;乡镇企业生产规模较小、设备等级低、管理水平低下,产品质量很不稳定。此外,少数个体经营硅铁的加工企业受利益驱动,掺杂使假,用低品位的国标72#硅铁冒充出口75#硅铁。更有个别管理水平低下的小型企业在检验人员现场抽样检验中,将事先准备好的合格样品调换商检抽取的样品,蒙混过关。

1988年12月25日,甘肃商检局印发《甘肃省出口硅铁、金属硅检验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省内生产出口的硅铁一律实行产地检验;对生产出口硅铁的企业,根据质量情况实施分类管理;生产企业要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强化质量保证体系;硅铁属《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4.3类商品,其包装应按其规定办理;出口生产、经营部门应对出口货物做到批次清楚,货证相符等。并对生产比较集中的永登、山丹、红古等地的13个厂的95名技术人员进行了有关外贸、商检、加工备货、鉴重包装等业务知识的培训。1989年,为加强批次管理,甘肃商检局印发了《甘肃省出口五矿化工产品批次编号》,5月,经与省五矿进出口公司协商,首先对其经营的硅铁实行铅封。1993年12月9日—11日,甘肃商检局召开全省出口铁合金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对出口硅铁的质量要求进行了重申。同年12月21日,印发《甘肃省出口铁合金类商品生产经营单位批次编号》。

1987年—1992年,由于硅铁不合格率较高,出口或经营中涉及的质量纠纷较多,商检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经调查、复验均予以妥善解决。

1994年1月27日,甘肃商检局相继印发《甘肃省出口铁合金类产品检验管理规定》《甘肃省出口铁合类产品批次管理规定》《甘肃省出口铁合金类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要求生产企业在出口检验中按产品种类、规格、等级等确定批号并在外包装上做出标记,在厂检单上详细注明,并提供相应的磅码单和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鉴定合格单。商检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抽样和封识。监督管理人员依据企业质量管理情况,将其划分为一、二、三类,采用不同办法进行管理。此后,硅铁生产企业逐渐纳入正规管理,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中小企业或被淘汰,或转入内销生产。出口硅铁质量事故在2000年前已较少。

2003年10月后,国际硅铁市场再度走强,一些原先不出口甚至已关停的铁合金企业纷纷恢复出口。在市场较高利润的驱使下,部分企业追求短期效益,放松了对原材料管理、成品检验等质量管理。2004年,经检验检疫机构检出的硅铁不合格产品多达43批,货值511万美元。针对这一情况,甘肃检验检疫局于2004年5月15日召开了全省铁合金和碳化硅检验监管工作会议,向各相关企业通报了出口硅铁行业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相关企业增值强量意识,确保出口质量。

2010年3月底,甘肃检验检疫局召集相关专家和检验监管人员,严格按照《出口工业产品风险等级基本评价标准》,对出口化矿金属类工业品根据产品特性、质量数据、产品不合格情况,国内外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退货、索赔和投诉情况、敏感因子、进口国或者地区的标准和法规,产品的社会关注度、贸易方式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价,将硅铁确定为较高风险产品。提出了以贯彻落实《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为载体,扎实推进以企业分类+产品风险分级为基础的检验监管新模式,全面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思路。完成了对辖区内10余家出口铁合金企业的分类评定工作。铁合金分类管理工作的完成,改变了甘肃局沿用几十年的批批检验模式,真正实现分得准、管得好、放得快。同时对质量管理水平低、质量意识不高、不合格检出率较高的企业实行批批加严检验。

出口硅铁一般均要求硅含量不小于75%,铝不少于2%,碳不大于0.2%,磷不大于0.04%,硫不大于0.02%,个别要求钙不大于0.5%。粒度试验采用方孔钢铁筛或方孔筛进行过筛,粒度要求大多为10~100毫米或10~50毫米,占90%以上。硅铁包装被列入《国际危规》,所以也属出口检验项目。出口硅铁通常为塑料编织集装袋包装,常用吨袋,个别用100公斤袋装。

典型案例:

1994年,甘肃贸易进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300吨硅铁,日本精炼炉料公司对其质量提出质疑,提出硅含量不到75%,要求索赔。根据甘肃商检局出具的质量证书,该批产品硅含量大于75%,经对保留样复验无误。为了证明该批货物无质量问题,经协商,甘肃商检局于同年12月20日派员赴日本查验。在日本现场查验中,甘肃商检人员发现300吨货物仅剩150吨,已不具代表性,且批次、袋号混乱,日方拒绝提供批次、袋号归类再整理。为此,甘肃商检人员据理力争,依据GB/T 4010检验标准,从技术上表明了中方的原则立场,驳回了日方的索赔要求,赢得了信誉。

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硅铁检验情况见表2-2-7。

表2-2-7 1981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硅铁检验情况统计表

续表

注:货值1981年—1992年为人民币元,1993年—2010年为美元。

2.碳化硅(Silicon carbon)

碳化硅是一种高耗能、髙污染产品,属对外贸易合同约定检验的商品。甘肃碳化硅出口始于1990年,由兰州电力河桥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生产,出口美国,当年共出口24批、530吨,货值418万元人民币。1990年—2005年,甘肃碳化硅出口量保持每年1万~2万吨水平,2006年突破3万吨,2008年突破4万吨,是甘肃外贸出口大宗商品之一。

20世纪90年代初,甘肃商检局相继制定印发《甘肃省出口铁合金类商品生产经营单位批次编号》《甘肃省出口铁合金类产品检验管理规定》《甘肃省出口铁合金类产品批次管理规定》《甘肃省出口铁合金类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1993年12月9日—11日,甘肃商检局召开全省出口铁合金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生产企业在出口检验中按产品种类、规格、等级等确定批号并在外包装上做出标记,在厂检单上详细注明,并提供相应的磅码单和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鉴定合格单。商检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抽样和封识。为了帮助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加强管理,尽快提高产品质量,1995年9月,甘肃商检局在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永靖县刘家峡召开了8个生产厂参加的质量检验现场座谈会,讲解了《商检法》,介绍了商品检验有关知识,抽样、检验、封识等注意事项,强化了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对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产品质量较稳定的河桥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甘肃商检局主要从加强认可检验、培养认可检验员、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规范实验报告、强化质量管理入手,使企业尽快达到一类企业管理要求。1997年11月,甘肃商检局派员到河桥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指导,规范取样、重量鉴定、粒度检验,帮助企业提高检测水平,进行样品比对试验。1999年,派员赴企业进行ISO9000质量认证培训。2000年11月,河桥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通过上述工作,甘肃主要生产厂家的碳化硅质量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小型企业的碳化硅产品仍实行批批检验,但合格率较以前有了普遍提高。

2003年,甘肃检验检疫局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51号令《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行检验监管新模式,对兰州河桥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等管理水平较好的企业实施出口分类管理,改批批检验为抽批检验,同时更加关注对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建设的监管,缩短了检验周期,提高了通关速度。

2004年5月15日,甘肃检验检疫局召开全省铁合金和碳化硅检验监管工作会议,向各相关企业通报了出口碳化硅行业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企业增强质量意识,确保出口质量。省内涉及业务的100多家企业参会。

出口碳化硅的检验依据对外合同的要求进行,合格后签发商检单证。对未签订对外贸易合同,由外贸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自行备货的,则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签发商检换证凭单。通常要求一级品黑色碳化硅含量在97%以上,铁含量在1.2%以下,游离碳在0.3%以下,水分在1%以下,粒度要求直径在10~100毫米的占90%以上;二级品黑色碳化硅含量在90%以上,水分在1%以下,粒度要求直径在10~100毫米的占90%以上,其他项目要求较少。主含量在40%~60%之间的低品位碳化硅主要出口日本、美国,用于铺设高速公路和机场跑道。低品位碳化硅在产地多采用预验方式,货物集中港口后检验换证。

碳化硅于2009年调出法检目录。

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碳化硅检验情况见表2-2-8。

表2-2-8 1990年—2008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碳化硅检验情况统计表

续表

注:1990年—1992年货值为人民币,1993年—2008年为美元,

3.金属硅(Silicon metal) 

甘肃金属硅出口始于1985年,当年出口4批、95吨。从1985年—1997年,甘肃金属硅出口呈逐年增长趋势,且发展势头强劲,成为甘肃省出口大宗商品和主要创汇商品之一。据统计,从1985年—2000年,甘肃累计出口金属硅619批、45262吨,出口金额30577万元。其中1985年—1989年出口73批、4962吨、2332万元,年均出口993吨。1990年—1993年出口169批、11874吨、7878万元,年均出口2969吨。1994年—1997年出口361批、26874吨、19288万元,年均出口6719吨。1998年,国际市场对金属硅需求量大幅减少,甘肃金属硅出口呈明显萎缩态势,1998年—2000年累计出口金属硅16批、1579吨、1079万元,年均出口528吨。甘肃金属硅生产企业较多,1993年有20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甘肃大明实业总公司(工业硅厂)、永昌县水源硅厂、皋兰431铁合金厂等。

1988年12月25日,甘肃商检局印发《甘肃省出口硅铁、金属硅检验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省内生产企业出口的金属硅一律实行产地检验。1989年印发《甘肃省出口五矿化工产品批次编号》,对出口金属硅实行逐袋铅封。1993年12月,甘肃商检局在兰州召开全省出口铁合金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同年12月21日印发《甘肃省出口铁合金类产品检验管理规定》《甘肃省出口铁合金类产品批次管理规定》《甘肃省出口铁合金类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通过上述工作,金属硅生产企业基本上做到了按品种、规格、等级等确定批号,进行批次编号,并在外包装上做出永久标识。监督管理人员依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将生产企业分为一、二、三类,采用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出口金属硅产品质量合格。

2000年后,受市场行情影响,甘肃金属硅仅有零星出口业务。2009年,金属硅调出《法检目录》。出口金属硅检验情况见表2-2-9。

表2-2-9 1985年—200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金属硅检验情况统计表

二、有色金属(Non-ferrous metal)

甘肃省出口的有色金属主要有铝、锌、电解铜、电解镍。

1.铝(Aluminium)

甘肃是全国铝工业生产基地之一,生产出口铝的企业主要有兰州连城铝厂、兰州铝厂、甘肃铝厂、兰州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和白银铝厂等。1982年,甘肃商检局首次对出口铝及铝合金开展检验工作。1987年检验出口铝锭1批、1393吨,创汇208万美元。1992年起,甘肃省铝及铝合金不但出口数量增加,且质量明显提高,在国际市场上打开销路。

1987年后,甘肃商检局将兰州连城铝厂、兰州铝厂、白银铝厂等厂的质检科(处)考核认可为甘肃商检局认可实验室,受甘肃商检局委托承担出口铝的数量、重量和品质检验,甘肃商检局负责抽检、监管和签证工作。1988年和2000年,经甘肃检验检疫机构考核,白银铝厂和兰州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实施一类企业分类管理,在把好质量的同时,加快了出口验放速度。

甘肃省出口铝企业均为国家一、二类企业,生产技术和设备先进,产品质量稳定,加之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出口铝的检验监督管理,多年来,甘肃出口的铝及铝合金产品既未发生过质量问题,也无退货、索赔情况,在国际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甘肃生产的铝产品主要出口到日本、新加坡、韩国、俄罗斯、美国等国家和香港地区。

2006年,出口铝调出《法检目录》。出口铝检验情况见表2-2-10。

表2-2-10 1992年—2006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铝检验情况统计表

续表

2.锌(Zinc)

甘肃省生产和出口锌的企业主要有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和天水鑫能电冶炼厂。1981年,甘肃商检局首次检验出口锌,当年检验锌锭3批、263吨,锌粉1批、150吨,由白银公司出口。1981年—2000年,共计检验出口锌锭298批、124653.034吨,锌粉2批、175.5吨。主要出口到美国、英国、法国、韩国、新加坡、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瑞典、日本等国家。

锌是《种类表》内商品,出口锌由甘肃商检机构和生产企业共同检验。1986年,白银有色金属公司质检处经甘肃商检局考核认可为甘肃商检局认可实验室,受甘肃商检局委托承担出口锌及合金的重数量、品质检验工作,甘肃商检局进行定期抽查、监督管理。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生产的“红鹭”牌锌锭在伦敦金属交易所注册,质量稳定。该公司生产的高纯锌锌含量达99.995%,被国家科委、外经贸部等六部委列入2000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自1981年甘肃商检局检验出口锌及合金以来,未发生过任何质量问题,锌成为甘肃省出口创汇重点商品之一。

锌于2006年调出《法检目录》。出口检验情况见表2-2-11。

表2-2-11 1981年—2005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锌及锌合金检验情况统计表(www.xing528.com)

3.电解铜(Electrolytic copper)

甘肃商检局于1988年首次开展出口电解铜检验工作,当年检验铜线锭2批、200吨。1994年开始连续批量出口检验,1992年—1998年共检验62批、22193.71吨,其中1996年出口量最大,为45批、13800吨。

出口电解铜由甘肃商检局和企业进行共检。1986年,甘肃商检局对白银有色金属公司质检处和金川有色金属公司测试中心考核认可为甘肃商检局认可实验室,受甘肃商检局委托承担出口电解铜的数重量和品质检验,甘肃商检局负责监督管理。

白银、金川有色金属公司为中国大型有色金属工业企业,电解铜生产厂获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其产品在伦敦有色金属交易所注册,质量稳定,出口以来没有发生过任何质量问题。

受国内市场需求旺盛等综合因素影响,1998年甘肃出口电解铜检验业务仅有零星发生。出口检验情况见表2-2-12。

表2-2-12 1988年—1998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电解铜检验情况统计表

4.电解镍(Electrolytic nickel)

电解镍为《种类表》外商品,甘肃商检局于1982年初次开展出口检验,当年检验2批、2吨。截至2000年底,甘肃检验检疫机构累计检验出口电解镍60多批次、4000多吨,主要出口到日本、美国、法国、伊朗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1986年,金川有色金属公司检测中心经甘肃商检局考核认可为“甘肃商检局认可实验室”,受甘肃商检局委托承担出口镍的重量、数量和品质检验工作,甘肃商检局进行监督管理。多年来,出口镍未发生过质量问题。

三、钢材(Steel)

出口钢材最早是批批检验,后过渡到依据标准抽批检验。2003年,甘肃检验检疫局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51号令《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行检验监管新模式,对相关钢材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缩短了检验周期,提高了通关速度,适应了出口金属材料大量增加的新情况,增加了检验检疫与企业的互信。

2009年1月1日起,生铁及其制品、非合金钢丝、钢坯等普通钢铁产品被调出法检目录。出口检验情况见表2-2-13。

表2-2-13 2000年—201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钢铁检验情况统计表

四、矿产品(Mineral products)

甘肃省出口的矿产品主要有氟石、滑石、石膏、钨精矿、石墨、锌精矿6类。

1.氟石(Fluorspar)

甘肃是氟石的重要产区,1959年开始出口,当年出口30批、10876吨。从1959年—1991年,每年均有较大数量出口。据统计,1959年—1962年,甘肃商检机构共检验出口氟石64批、17863吨、714.52万元。1975年—1984年检验4876批、466060吨、18642.24万元,为出口量最多的阶段。1985年—1992年检验1120批、299911吨、11027.24万元,较前有所下降。1992年后再未出口。1959年—1992年,甘肃商检机构累计检验出口氟石6060批、783834吨,货值29782.26万元。

1986年6月25日,针对氟石质量有所下降,各矿点和各地区在做法上不尽一致的现象,甘肃商检局制定《出口氟石加工备货、报验检验和发运的几项具体规定》,要求氟石生产单位进出货场的货物必须按五度分级加工,分级堆放,新开矿点可先按十度分级加工,待掌握目测技术后再按五度分级加工;货物堆垛整齐,批次清楚,标记明显,磅码单准确,每300吨左右为一批;货物应堆放在水泥地面,无水泥地面的以碎氟石铺垫,厚度不得少于2厘米,装车时用铁叉装卸。

1987年3月5日,针对散装矿产品生产点多面广,运输线长,在质量问题上存在认识不一致、做法不统一、检验把关不严的情况,甘肃商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制定下发《甘肃省散装出口矿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供货单位对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负责,把好生产、加工、检验关;进入货场货物要分级堆放、堆垛整齐、分清批次、标记明显、磅码单准确;上站转运中做到“三清一不准”,即每批商品货位清、站台清、车槽清,应使用铁叉装卸,不准使用铁锨装卸。要求外贸经营部门加强进货验收和质量检查,做到按合同要求进行数量、质量的进货验收;派专人监装发运,先进先出,逐批发运,货证相符。

1991年9月26日,为加强进出口矿产品检验管理工作,国家商检局下发《关于加强进出口矿产品检验管理工作的通知》,据此,甘肃商检局加强检验,严格把关,并加强取、制样人员培训和出口矿产品批次管理工作。通过上述工作,散装矿产品出口检验质量有了较大改善,据1991年出口商品质量分析显示,五金矿产类全年共检验419批,货值16022万元,其中不合格品18批,金额567万元,不合格率分别为4.3%和3.54%。

出口氟石的质量问题主要是主含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其次是粒度。由于氟石用途的不同,对其粒度有不同的要求。对日出口的氟石多用于炼钢,其粒度规格1~25厘米不低于85%,太细,容易将炉料空隙堵塞,影响氧气吹送,太大,容易卡住进料口。据1987年—1990年甘肃商检局出口氟石质量分析显示:1987年,甘肃商检机构共检验出口氟石170批、40366.9吨,不合格21批、6231吨,不合格率为12.35%;1988年检验126批、30152吨,全部对苏联出口,由于合同规定较为苛刻,除氟化钙含量在75%以下的五级品不要外,含量在80%~85%的三级品也不要,只要含量在75%~79%的四级品,一级二级品允许少量供应,检验发现不合格16批、4634吨,大部分是主含量达不到75%,不合格率为2.7%;1989年检验248批,不合格25批、4643吨,不合格率为10.1%;1990年检验179批、54079吨,不合格21批、6879吨,不合格率为12.86%。

甘肃氟石产区主要分布在河西地区和天水地区,主要出口单位有酒泉地区矿业局、张掖地区高台县社管局、天水地区徽县高桥氟石厂等。主要出口国有美国、日本和前苏联等。

出口检验情况见表2-2-14。

表2-2-14 1959年—1991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氟石检验情况统计表

续表

2.滑石(Talc)

1978年7月1日,国家对外贸易部将滑石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局现行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1980年。甘肃省金塔县社队企业管理局首次组织对日本出口滑石17批、4047吨,至1983年,前后出口88批、31593吨。此后再无出口。

甘肃省出口滑石为滑石粉,主检验项目为滑石含量和白度,有害成分为氧化钙、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尘埃及细度、通过率。按含量定为特级和一、二、三、四级。

3.石膏(Gypsum)

石膏属《种类表》外商品,为对外贸易合同约定检验的商品。1959年,甘肃首次出口石膏135批、130626吨,至1992年累计出口3871批、2396997吨,货值23969.97万元。1992年停止出口。主要出口国家为朝鲜、越南。甘肃石膏矿的出口地区主要分布在白银市景泰县境内的一条山一带。出口检验情况见表2-2-15。

表2-2-15 1959年—1992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石膏检验情况统计表

续表

4.钨精矿(Tungsten concentrates)

甘肃省钨矿均为黑钨矿,主要分布在河西酒泉地区和甘南地区,主要供货单位为酒泉地区外贸公司和甘南阿一山铜矿。出口国家主要为苏联,出口钨矿均为精选后的钨精矿。

1951年10月18日,国家对外贸易部发布《1951年度检验商品种类表》,钨矿被列为法定检验商品。1955年2月,国家对外贸易部发布《实行实施检验商品种类表》,又将钨矿列入法定检验商品。甘肃钨矿出口始于1976年,共16批、202.9吨,金额202.9万元,此后一直是甘肃省主要出口矿产品,每年出口基本保持在150~300吨之间,最高的1987年出口33批、592吨,最低的1995年出口1批、14吨。累计出口220批、4203.4吨,金额4203万元。1995年后再未出口。

出口检验情况见表2-2-16。

表2-2-16 1976年—1995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钨精矿砂检验情况统计表

5.石墨(Graphite)

甘肃省出口石墨主要来源于兰州炭素厂石墨电极加工后的下脚料或废石墨电极经破碎而成的石墨碎(粉),此外还有少量的天然鳞片石墨,无定形石墨。石墨属《种类表》外商品,但属对外贸易合同约定检验商品。甘肃商检局对出口石墨检验始于1986年,至2000年累计检验108批、6720吨,金额2649万人民币。

甘肃商检机构对出口石墨的监督管理,除少数采用25千克塑编袋外,因其包装大多采用吨装塑编袋,故参照铁合金检验中的批次、封识管理,坚持生产加工、外贸、商检三级把关,历年出口检验中未发生质量事故。

出口石墨检验项目有粒度、水分、挥发分、灰分、固定碳、硫等。出口检验情况见表2-2-17。

表2-2-17 1986年—2000年甘肃检验检疫机构出口石墨检验情况统计表

6.锌精矿(Zinc concentrates)

出口锌精矿是《种类表》外商品,是甘肃商检局应对外贸易合同约定检验的出口商品之一。

甘肃锌精矿出口始于1990年,首次出口9批、8356吨。此后逐年有所增加,1993年出口量最大,达到32批、24882吨。1990年—2000年累计出口111批、58252吨,货值1170万美元。主要出口至日本、韩国、朝鲜、俄罗斯等国。

出口锌精矿一般由国有进出口公司组织出口,质量大多均有保证,很少出现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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