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5月16日,甘肃省植物检疫站成立。甘肃省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仍由集宁商检局兰州商检处负责管理。1960年底,兰州商检局成立,统一管理甘肃省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
1964年底,甘肃省外贸和农业两部门完成交接工作。对外动物检疫工作由农业部在国境口岸设立的动植物检疫所执行,而对外贸易出口的畜产品和其他野生动物产品,仍由对外贸易部商品检验局及其派驻工厂、肉联厂的卫生检验人员在工厂进行检验和检疫。
“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兰州的植物检疫机构也被撤销,植物检疫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197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兰州植物检疫站(简称“兰州植物检疫站”)成立,与恢复成立的甘肃省植物检疫站合署办公,正科级建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兰州植物检疫站名义开展对外植物检疫工作。1977年,兰州植物检疫站和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合署办公,正县级建制。1980年,兰州植物检疫站和甘肃省植物检疫站从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划出单设,正县级建制。1981年,甘肃省植物检疫站撤销,兰州植物检疫站和新成立的甘肃省植物保护站合署办公,正县级建制。
改革开放后,动植物检疫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口岸动植物检疫工作恢复归口农业部统一领导,结束了动植物检疫政出多门的现象。1982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局级),代表国家行使对外动植物检疫行政管理职权。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的成立,将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改为由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以中央领导为主的垂直领导体制。(www.xing528.com)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兰州植物检疫站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兰州植物检疫站,与甘肃省植保站合署办公,正县级建制。同年,农牧渔业部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兰州动物检疫站(简称“兰州动物检疫站”),和甘肃省动物检疫总站合署办公,正县级建制。1989年7月20日,根据农业部《关于改变设在各省、自治区的农牧渔业部动、植物检疫站名称的通知》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兰州植物检疫站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植物检疫所(简称“兰州植检所”),隶属不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兰州动物检疫站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动物检疫所(简称“兰州动检所”),隶属不变。
1992年11月,根据国务院批复同意开放兰州航空口岸和甘肃省马鬃山口岸的函、农业部批复下发的《关于批转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改变部分省会动、植物检疫所隶属关系的报告》和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下发的《关于建立兰州动植物检疫局的函》的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动植物检疫局(简称“兰州动植检局”)成立。1994年12月8日,农业部确定兰州动植检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
1995年,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更名为国家动植物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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