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统一战线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兼管,1952年成立统战部,1952年1月~1959年由统战部专管。1960年撤销统战部,仍由宣传部兼管,1961年恢复统战部,“文化大革命”中取消统一战线工作,1979年底又恢复。
1949~1953年召开的历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均吸收各界人士参加,共商全县大事。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政权,支援前线,完成土地改革和恢复经济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1954年以后召开的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均占有一定的比例。1956年县委通过工商业联合会,做宣传教育和思想动员,56名资本家和小业主加入公私合营企业,顺利地实现了党对于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在宗教界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对宗教界上层人士赠送学习材料让其自学,一般宗教人员组织参加合作社,还选送5名(基督教2人、天主教1人、道教1人、佛教1人)宗教界上层人士分别参加地委行政干校和其他短期政治学习,有5名民主人士和5名社会人士到省、地委行政干校学习;县上组织社会人士学习会,每周学习4小时。1957年开展反右派斗争,有的民主进步人士被错划为右派。“文化大革命”中,一些爱国民主人士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但广大爱国民主人士仍然坚信共产党,坚信党的政策,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表现了自己的爱国主义热忱。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恢复正常,根据新时期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台属侨务政策、宗教政策、原工商业者政策和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平反了冤、假、错案。1979年对错划的117名“右派”、15名“反社会主义分子”,经过复查,全部予以平反改正。55人安排了工作,死亡的予以抚恤,8名子女招工招干。1980~1985年,对统战对象逐步落实了各项政策。主要有:区别“三小”(小商、小贩、小业主)。1956年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有56名工商业者按资本家及代理人对待的51人,小业主5人。经过区分,资本家及代理人24人,小商20人,小贩4人,小业主8人。对100名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认定身份,颁发起义证的有94名,投诚证的有6名。陇西自卫大队参与和平解放陇西,按起义对待。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遗留的问题也予以解决。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13起案件,复查改正11起,县人民政府签发了改正书,经济上给予抚恤和救济,4名回族职工复职。同时组织各界人士开展对台宣传和联络工作,为5名台属落实了政策,帮助15户台属同亲人取得了联系。从而调动各方面人士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统一祖国大业发挥作用。1980年以来贯彻中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统战工作方针,帮助陇西民盟支部恢复了组织活动;3月,召开了民主党派、文教卫生、工商界以及少数民族干部等各界人士座谈会;5月,全县进行了党的民族政策的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12月,县委召开了民族工作会议。1982年4月,县委召开统战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及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着重讨论统一战线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党、政进一步重视统一战线工作。(www.xing528.com)
1982年政协陇西县第一届委员会成立时设常委15人,有统战人士8人;57名委员中,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非党知识分子干部、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少数民族干部、原工商业者、台属归侨和宗教界人士委员35人。1984年1月,县政协召开二届一次会议,选举1名非党知识分子担任县政协副主席。
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恢复正常的宗教活动。1980、1982年开放了城关团结、马河清真寺,分别成立了寺管会;1985年1月21日,成立了陇西县道教协会,28日成立了陇西县佛教协会,提供了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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