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 构
解放初,县人民政府工商科组织建立国营、合作社商业,领导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4月成立县商业局,加强对国营商业的领导。下设专卖、百货、食品、贸易、煤建、药材、文化用品、纺织品8个公司。1957年食品、专卖及盐务分销处合并,设立县服务局。1958年7月,供销社、服务局并入商业局,下设工业品、生产资料、农副产品3个购销站和城关、文峰工业品批零商店。农村供销社改为商店。
1962年,商业局、供销社分设,国营商业设百货、煤建、食品、医药4个专业公司。
1966年9月县工商局、供销社、商业局合并为商业局。1967年商、供分设,1968年复合并,称商业局革命领导小组。接着设政、企合一的县工农业产品服务站,1970年更名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5年复原名。1970年政、企分设,城关工业品批零商店和文峰零售商店改为城关、文峰商店。1976年商、供三次分设,下设百货、煤建、食品、医药、饮食公司。1978年四次合并,1979年5月四次分设。至1985年底,商业局下属百货、糖业烟酒、五金交电化工、食品、蔬菜、饮食服务6个专业公司,1个综合批发站,1个商场,1个食品加工厂,2个合作商店,全系统职工682人,局机关14人。
二、网 点
本县商业网点有省属、地属、县属,其所有制除1958~1962年为国营外,其他年份,分为国营、集体、个体3种,业务经营方面区别为批发、零售2种形式。
批发,解放初期,县级国营商业无批发机构,业务由天水批发站(二级站)兼管。有私营批发商9家,其中,棉布为西顺合、蔚泰长、纪兴元、林兴福;药材食品为蔚泰堂、春益堂、合顺西;杂货为善问和、源成福等。1956年商业体制改革后,县级各公司设百货、专卖、纺织品、贸易、文化用品、油脂、粮食、农业生产资料等8个批发部。1985年,有县级批发部(三级)15个:百货、糖业烟酒、五金交电化工、食品、综合、中药(4个)、西药(4个)、中西药(1个)、农副生产资料。省、地级(二级)批发站1个:生产资料(省供销社陇西购销站)。
零售部,1955年有私营560户,其中,食品46户、百货22户、棉布65户、药品18户、木料8户、行栈14户、杂货摊30户、饮食业7户、服务业77户。1956年有867个,其中,国营18个,供销社营38个,国营粮食2个,公私合营2个,合作店(组)51个,个体756个。经过私营商业改造,部分合并、关闭,至1958年有253个。县城各类网点51个,平均每千人2.2个,布局比较合理,基本满足市场需求。1958年后机构撤并,网点减少。至1960年县城网点17个,每千人平均0.7个。全县网点减少到241个。1965~1978年,县城人口发展到3万多人(含农业人口),而零售网点仅25个,每千人平均0.8个。1975年全县网点496个。加之本县交通方便,商品流通量大,并有2个中型重工企业,在他地为畅销的商品,本县则为紧缺货物,群众买货较为困难,供求矛盾突出。后随改革、搞活经济,国营、供销增设网点,鼓励创办城镇、农村个体商业户和摊贩,发展待业青年商店。至1985年底,全县零售网点3828个,平均每千人9.77个。其中国营130个,供销291个,待业青年商店54个,个体3353个。国营网点中有粮油20个,百货6个,糖烟酒2个,五金交电化工2个,医药8个,图书5个,燃料7个,综合门市部及摊点6个,物资2个,农机1个,饮食18个,食品11个,蔬菜8个,合作店组24个。供销社属网点中有生产资料11个。
三、公 司
1985年,国营商业专业公司共8个,县商业局所属6个,省公司所属2个。
百货公司 1950年下半年中国贸易公司西北区分公司在本县设流动组。1952年成立甘肃省贸易公司天水分公司陇西支公司,经营棉布、百货、粮食、中药材。批、零兼营,以零售为主。1955年,贸易公司分设为百货、花纱布公司。1956年改设百货、贸易、纺织品、文化用品公司。1958年撤销,1962年复设贸易公司,1966年又撤,业务并入商业局。1973年复设百货公司,1980年又分为百货、糖业烟酒、五金交电化工公司。至1985年,下属文峰、城关、东郊、西郊4个商店,职工132人。经营纺织、针织、大百货、小百货、文化用品4类4700余种。全年购进367.1万元,销售1144.4万元,利润18.76万元,税金12.3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03万元,固定资金21万元,费用率4.45%,资金周转2.4次,生产用仓库面积2478.2平方米,营业面积4259.5平方米。
糖业烟酒公司 前身系1955年设立的专卖公司,1957年并入服务局,后业务归百货公司。1980年从百货公司分出,专营糖、烟、酒、盐、调味品等。1985年,下设文峰批零和城关零售商店,职工39人,年度销售额674.4万元,其中,批发534.9万元,零售139.5万元,费用率3.5%,利润15.2万元,利润率2.25%,税金13.2万元,有固定资金14.74万元,流动资金14.66万元,仓库总面积1066平方米,营业面积827平方米。
五金交电化工公司 1980年前,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由百货公司经营。1980年和百货公司分设。至1985年,有文峰批零和城关零售2个门市部,职工50人。销售额439.9万元,费用率3.7%,利润9.1万元,利润率2.06%,税金5.6万元,固定资金15.9万元,流动资金19.6万元,营业总面积725平方米,仓库总面积1465.6平方米。
蔬菜公司 1959年设蔬菜商店,1962年划归县供销社,后属陇西饭店。1965年复设蔬菜商店,1974年成立蔬菜公司。1985年,有职工65人,经营鲜菜、干菜及调味品。购进311.86万斤,19.5万元,销售23.24万元,利润3339元。有固定资金17.07万元,流动资金6.03万元。一般年份加工腌菜20万斤。
饮食服务公司 1959年成立陇西饭店,1962年文峰第一、第二合作食堂合并过渡为国营文峰饭店。1965年10月天津中顺居饭店的饮食、理发、照相、洗染迁本县,属陇西饭店。1976年,成立饭食服务公司,1978年撤销,1983年复成立,下属陇西、文峰饭店,管理县城、文峰国营饮食、服务行业的食堂、旅社、理发、照相和铁路旅行服务站。当年营业收入93.8万元,利润11.5万元。后城关、文峰开设巩昌餐厅、陇丰酒家。1985年,有门点20个,租赁14个,承包6个。床位690个,固定资金144.7万元,流动资金27万元。营业收入151.6万元,利润17.7万元,职工144人,固定职工122人。同年,省商业厅、省财贸工会授予陇丰酒家“全省商业文明单位”称号。
食品公司 1955年成立,1957年并入服务局,1963年7月恢复,至1985年7月,归属省公司,后划属地方。1985年辖有西郊、东郊、鼓楼、北街、文峰4个门市部。城关、文峰、首阳、菜子、云田、通安、福星7个收购站,附设城关、文峰2个酱、醋加工点。有职工70人,固定资金16.2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3.03万元。销售166.8万元,亏损0.9万元。营业总面积210平方米,仓库面积1116平方米。
医药公司 1955年成立,初称药材公司,隶属县商业局,1958年后改称医药公司。1976年,销售768万元,利润50万元。1980年县医药局成立划属条条管理。下辖城关、文峰、菜子、首阳4个收购站和云田、通安、马河、福星4个收购组。1984年医药局撤销,1985年归县经委领导,称甘肃省医药公司陇西县公司。当年购进221.4万元,销售304.6万元,其中零售34.1万元。固定资金39.5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7.6万元,亏5.2万元。经营品种达1260种。有职工108人,固定职工98人。
煤炭公司 1952年春,设中国煤业建筑器材西北区公司天水经营处陇西推销组,开展煤炭、水泥、沥青推销业务,1953年为营业组。1956年改设煤建公司,经营煤炭,1962年始购销煤油,1979年改称燃料公司,经营煤炭、石油。1985年划属条条管理,改名甘肃省煤炭运销公司陇西县公司。有首阳、南门、北关、文峰、道北、西郊、东郊、404分厂8个煤场,面积3.4万平方米。销售额298.24万元,利润32万元,税金84.76万元。固定资金431.82万元,自有流动资金394.36万元。职工62人。附设煤球车间1个。营业面积1700平方米。
石油公司 1985年由燃料公司分设,下设东郊、首阳2个加油站和南门油库,职工47人。有油罐48个,储存能力1970立方米。其中南门油库有油罐46个,储存能力1870立方米。品种有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4类20种,销售额418.4万元,利润18万元,税金8.64万元,固定资金18.8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8万元,营业面积7307平方米。
四、购 进
国营商业的商品购进,一是计划调拨,为商品购进的主要形式。品种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解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商业体制的变化,购进呈马鞍型。计划商品的范围也有所变动。1958年,计划调拨的种类有:棉布、棉花、煤油、食盐、食糖、自行车、缝纫机、卷烟、火柴等103种。1959~1961年经济困难,商品紧缺,减为36种,1962~1965年,正常计划商品18种,1978年增加为71种。1979年后流通渠道拓宽,计划调拨减少,1985年为14种,即为煤炭、石油、纯毛毯、纯毛呢绒、洗衣机、名牌(部优产品)缝纫机、电冰箱、四喇叭双卡录音机、投影机、彩色电视机、录像机、摩托车、名牌自行车、照相机。调拨的方法是:本县根据历年经营情况和购买力、消费特点的变化,提出商品调入计划,经省、地商业部门审查平衡后,由天水二级站或指定的地点进货。解放后,除1959~1961年三年计划调拨的商品占购进总额的50%~60%,其余年份均占70%左右。二是农副产品收购,为国营商业购进商品重要渠道。由国营粮食商业收购粮食、油料;供销商业收购大麻、瓜果、蜂蜜、日杂用品和代国营商业收购粮食、鲜蛋、药材;国营商业收购生猪、活羊、鲜蛋、蔬菜、药材等。其方法为:统购,即为国家规定的一类物资如粮食、油料;派购,主要为二类物资如生猪、活羊、鲜蛋、皮张、羊毛等;议购,指三类农副产品,如鸡、兔、药材等。国营商业采用后两种方法收购二、三类物资。并先后对粮食、大麻、药材、生猪、鲜蛋等实行了奖售政策。如对粮、油发放收购总值15%~30%的预购定金;对生猪、活羊、鲜蛋、药材等奖售一定粮食、棉布、食糖、化肥、纯碱等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对完成任务以后多交的部分加价、超价收购,以调动农民的交售积极性,增加收购数量。三是地方工业产品收购,包括对县办工业产品、商办工业产品的收购。解放初,私营工商业在流通领域占优势,为稳定物价,保证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并对私营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商业对私营工业产品实行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1958年后,随国营工业的逐步建立,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实行统销包销,并在“工商一家”思想的指导下,“工厂生产什么就收购什么,生产多少就收购多少”,有些产品造成冷、背、滞商品而积压、降价和报废。1964年始,纠正大包大揽,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了包销、订购、选购的办法。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又重走包揽的老路,经常货不对路,使市场供应紧张。1979年后,又逐步恢复统购、包销和订购、选购相结合的办法。先后收购(部分仍为指令性计划)的地方工业产品有:水烟、卷烟、糕点、白酒、布鞋、皮鞋、絮套、罐头等。四是自由选购,为一种补充形式。主要有:(一)、拟定计划,派采购员参加各地办的订货会或物资交流会,签订合同,调入商品。(二)、计划外调拨,邻县积压商品本县需要,在地区内调剂。(三)、计划调拨的短缺商品,直接派员到产地采购。
陇西县商品购进额统计表
五、销 售
批发和零售为国营商业商品销售的两个环节。
批发,按照经济区域的划分,除本县所属的全部商业网点外,生活资料还有通渭县的榜罗、什川供销社;渭源县的莲峰供销社;漳县的三岔供销社(60年代初)。生产资料有渭源县、漳县。所辖人口约100万。贯彻执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和“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的原则,1953~1957年根据历年销售实际和变化情况分配商品。1959~1962年,因商品紧缺,改按各公社人口、参照历年销售、照顾特需的办法。此后,一直执行国营占30%,供销社占70%的比例;县内外比例,本县农村占82.6%,跨区社占17.4%。至1985年,基本取消了按比例分配批发,实行敞开批发。
零售,解放后以平价敞开供应为主,但生产的发展常常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购买力,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为使一定的商品合理地分配到群众手里,对紧缺商品实行计划供应的办法,其范围和数量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和货源的多少进行相应的调整。其形式: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统销。1954年始粮食、棉花实行统销,购买粮食及其复制品使用粮证(粮票),棉花使用棉票,棉布使用布票,按人定量发放棉、布票。棉票,每人年1市斤。布票,最多每人年20只,最少4尺。二是区域内发放证券限量供应。1956年实行的有煤油、煤炭、针棉织品等。1959年商品供应较为紧张,定量计划供应的范围大大增加,日用工业品有:毛巾、袜子、手套、围布、浴巾、绒毯、枕套、枕芯、手帕、鞋、帽子、棉线、缝衣针、搪瓷口杯、面盆、水瓶、雨伞、肥皂、灯泡、胶鞋、火柴等。副食品有:糕点、酒类、酱醋、食糖、蔬菜、食盐等。1961年采取按人平均分配和计划分配两种办法。前者主要是食盐、煤油、火柴、缝衣针、棉线等5种必保商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0%发给副食券、购货券,购买副食品和工业品。至1964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凭票、证限量供应的范围缩小,除中央、省统一规定的13种主要计划商品外,大部分商品敞开供应。1970年,随商业体制政策、货源的变化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市场供求矛盾又较突出,又实行了购货券、购物证。列入的商品有:缝纫机、自行车、手表、棉线、火柴、手电池、煤炭、石油、化纤布、丝绸、条绒、肥皂、洗衣粉、茶叶、甲、乙级卷烟、白酒、食糖、奶粉、炼乳、婴儿饼干、纯碱、调味品、单位用灯泡、纸张等。至1976年,购货券、证只限于购买缝纫机、自行车、煤炭、石油等,1985年仅为煤炭、石油,其余全部取消。三是特需供应,主要为医院病员、婴幼儿、解放军、从事高空、高温、粉尘、有毒生产而有损身体健康的工人、技术人员以及少数民族等,在肉食、副食品供应上发特需证供应。品种有副食品、食糖、肉类、食油、卷烟等。1962年还规定高干每月供应甲级烟2条,中干甲级烟1条,乙级烟2条,1964年停止。外汇券购买名酒、甲级烟等。四是高价供应,1961~1963年,为促进货币回笼,平抑物价,部分紧缺商品如高级糖果、糕点、优菜、名酒等高价销售,1964年停止。
1968年陇西县工业品批发分配比例表
生产资料销售 石油,1964年经营柴油、汽油等,销售467吨。后品种逐步增多,销量逐年增加。1976年销5614吨,本县销4372吨;1980年销8162吨,本县销4875吨;1985年销6951吨,本县销3951吨。供应标准,基本为:柴油,马力小时0.15公斤,汽油,每百公里22公斤(按4吨解放汽车计),润滑油分别按汽油的3%~4%和柴油的4%~5%搭配。1978年,本县调整制定《石油产品定量标准和供应办法》。柴油机具:农用大、中型拖拉机每马力年供应75公斤,手扶拖拉机每台年供应800公斤,柴油机每马力年供应70公斤;工业用油,大、中型拖拉机每马力年供应60公斤,手扶拖拉机每台年供应600公斤,柴油机每马力年供应40公斤。县商业局统一印制购油证,煤建公司填发,农村一队(生产队)一证,企、事业一单位一证。分期分批到南门油库购油。1979年后,农机、汽车个体经营者一车一证。1983年,县人民政府通知石油产品统配定量标准:汽油,交通营运以下达运输任务和单耗标准定量,客车每百公里22公斤,货车每百吨公里8公斤,其他以车定量,汽油发电机以功率定量。柴油,汽车以车定量;大、中型拖拉机、排灌、农副加工机械以功率定量;手扶拖拉机以台定量。机油,按汽油的2.5%和柴油的4%搭配供应。并对超过国家单耗标准20%的老旧车辆不按规定比例交废者,无运行耗油记录、无单车考核的车辆不予供油。煤炭,优先供应化肥、农机、农副产品、乡镇企业等生产用煤。年销售量(含生活用煤),1953年34吨,1962年5615吨,1965年11867吨,1976年28536吨,1979年38513吨(其中外销5971吨),1985年57073吨(外销28941吨)。五金、交电、化工商品,主要有力车轮、力车内外胎、圆钉、铅丝、纯碱、电灯泡等。三项用布,一为工农业生产用布,主要用于工业过滤、吸尘、服装、加工、槽型布、擦枪布等;二为劳动保护用布,用于制作工作服、围裙、防寒服、高温服等;三为公共用布,用于医疗卫生、旅店、招待所被褥、窗帘、剧团幕布、各单位宣传横幅、贵重仪器防护罩、红领巾等。
1968年陇西县农村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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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批发分配比例表
陇西县商品销售额统计表
生活资料销售 包括百货、五金、交电、烟酒、副食、肉食、蔬菜等,先后经营的品种近万种。1953年销售192万元,1985年销售967万元,年均销售887.88万元,1985年比1953年增长4.04倍,年均递增率22.7%。
陇西县主要商品销售统计表
续表1
续表2
陇西县主要食品销售统计表
续表
六、经 营
国营商业初建,实行逐级下拨资金、统一调拨商品、逐级上缴销售的制度。计划上级公司审批,费用开支报账核销。对制止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打击不法商人的投机活动,起了积极作用。1953年改商品调拨制为经济核算制,调动了企业积极性。贸易公司全年购进62.7万元,收购土产29.4万元,销售148.8万元。收购粮食33万斤,供应农民工业品36.2万元。从1957年起实行分级核算制,资金利用改善,经济效益提高(无资料)。1958年盲目追求收购指标,大量收入质次价高、冷背呆滞商品。甚至“指山买树”,“划地收麻”,发放预付货款,造成虚报浮夸,买空卖空的后果,经清理“三清”(冷、滞、次)商品达220余万元,商品供应紧张。1960年企业财务计划由商业局审核,资金实行定额管理,资金往来经人民银行办理结算,监督使用。业务经营货出钱进,钱出货进,加强经济核算。1962年,认真总结1958年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调整运输路线,避免迂回倒流,勤俭办企业,节约费用;抓购进、清积压、扩销售;建立健全商品出入库、保管、采购、验收、费用管理、开支审批、票证管理等制度,当年费用水平16.91%,资金周转0.89次。至1963年,资金周转达1.19次,303天,销售每百元商品占用资金83.94元。利润总额10万元,利润率1.14%。商业批发企业对基层供销社实行“三公开”(库存、账本、分配),降低批发起点,看样选购、简化手续,把物美价廉,适合农村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下放农村。同时,国营零售企业也送货到农村,方便群众,支援生产。至1965年,费用水平8.16%,资金周转2.83次,利润48万元,利润率3.67%。1967年后,批判“利润挂帅”,“物质刺激”,企业的规章制度被认为是“管、卡、压”,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讲核算,不计盈亏,制度废弛,给贪污盗窃大开方便之门。加之机构撤并,流通渠道阻塞,库存下降,供应紧张,利润持续下降。1966年的利润为116.5万元,1970年利润仅67万元;1971~1973年三年中又分别下降为77万元、89万元、95万元。1970~1973年,利润率为2.4~2.98%,最低的1971年为2.4%,资金周转3.13次,每周转一次需116天,销售每百元商品占用资金31.77元。1974年利润才回升至154万元。至1975年,费用水平4.68%,比1970年下降1.4%;资金周转3.5次,比1970年增长0.42次,周转天数104天,比1970年缩短9天;实现利润160万元,比1970年的93万元增长72.04%;利润率4.67%;人均工作量由1970年的4.33万元增加到6.57万元。1977年,商业局成立清仓查库、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对企业的购、销、调、存进行检查,清理库存,处理冷背呆滞、残损霉变商品,建立岗位责任、考勤、计划、财务等制度。实行固定工资加超额奖励的办法,实现扭亏增盈。1976年1月15日县煤建公司南门油库接卸汽油和供油过程中发生煤油、汽油混油14.16万吨,混入汽油15吨。21~23日供应2个工厂、3个商店、9个供销社、1个分销店及漳县燃料公司49.33吨,24日城关百杂货商店以竹皮点火照明时引起重大火灾。烧毁房屋、商品等损失4.34万元。加损失煤油折价和分离混油费用,共损失7.68万元。1979年试行经理基金制,2/3用于职工奖励,1/3用于集体福利。1981年,零售、饮食服务业试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包干、超额留用”的承包责任制。批发企业实行大类商品核算、奖金与经营成果挂钩的办法。资金周转次数,1977~1985年,4个年份在3次以上,5个年份在2.5次以上,其中3个年份接近3次。利润率在3%左右,费用率在6%以上,利润呈下降趋势。1985年,资金周转2.54次,每次144天,费用率6.01%,利润105万元,利润率2.11%。
1985年,撤销纯属管理型的中间机构——4个百货商店,划小核算单位,按照自然门点,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全县零售国营商业、饮食服务业转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15个,直接转为集体经营的6个,租赁给个人经营的15个。
七、省地驻陇商业单位简介
甘肃省供销合作社陇西购销站 1956年10月在文峰镇成立,初称甘肃省供销合作社陇西转运站,职工30人。1957年3月,和定西采购局、陇西县采购局文峰转运站、岷县购销站合并,更名甘肃省供销合作社陇西购销站(科级)。1958年9月改名定西专区陇西采购批发站(县级)。经营农副、土特产品、畜产品、废旧物资、生产资料、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针织、百货、农机、药材、食盐、糖烟酒、副食品等。1960年7月,分为甘肃省陇西农副畜产品购销站和甘肃省陇西工业品批发站。1964年划出外贸业务,成立外贸站。1968年10月复合并,1975年4月又分设。1979年恢复甘肃省供销合作社陇西购销站名称。至1985年,发展成为省供销社所属的天水、兰州间以经营农副、土特产品为主的综合性二级批发企业,有职工196人。内设工业品经营部,棉麻土产、茶叶果品、日杂生(产)资(料)、畜产废旧、药材、储运、总务、计财8个科,加工厂,综合商店。占地面积6.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7万平方米。有3个库区,仓库面积1.9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6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300万元。经营棉花、麻烟、土产、茶叶、干调、干果、日杂、陶瓷、饮具、农药、生(产)资(料)、废旧、畜产、中药材、糖酒副食、针纺织品、五金百货等18个大类,2800多个品种。
历年购进、销售如下表:
续表
甘肃省物资局陇西材料站 1960年7月,甘肃省物资局陇西木材转运站在文峰镇潘家门成立。1961~1962年接收引洮工程局移交的物资和文峰镇铁路道北、暖泉沟仓库2处,占地面积20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0.33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0万元,职工9人。1963年3月改名陇西材料站。1964年承担武都地区水泥、钢材、玻璃等物资的中转任务。1969年,更名为陇西中转站。供应木材85166立方米,实现利润37万元,人均年上缴利润1111元。1971年10月迁站东郊七里铺。1977年在主要经营木材、中转物资的基础上,增加金属、化工、建材等品种,承担了五县(漳县、宕昌、岷县、渭源、陇西)两厂(陇西酒精厂、陇西氮肥厂)的物资供应。1970~1979年供应物资30.17万吨(立方米),上缴利润120.8万元,人均年创利润1872元。1980年后,随物资供应体制改革,流通形式的变化,扩大了供应,搞活了流通。至1985年,供应物资50.38万吨(立方米),上缴利税477.8万元,人均年创利税6253元。成为省物资局直属的县级全民所有制中型物资供销企业,主要经营国家计划下达的木材、水泥、钢材及部分化工、机电产品。职工137人,其中干部51人。全站占地面积129.3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内库房7065平方米,有站台风雨棚515平方米,储运场地5.6万平方米,各种机械车辆14台(辆),固定资产193.02万元,自有流动资金372万元。主要物资的年吞吐量最高达到:木材20万立方米,水泥1万吨,钢材1万吨。年最高销售额2445万元。担负着省内部分地区的物资供应和省内外物资的代管、中转任务。
定西地区外贸公司陇西分公司 1964年9月在文峰镇成立,政企合一的单位,对外挂定西专员公署外贸局、甘肃省外贸局陇西购销站两个牌子,对内一套班子。1968年10月和甘肃省供销合作社陇西购销站合并,1975年4月分设,并改名甘肃省外贸局陇西购销站。1976年省外贸业务下放,改称定西地区外贸公司陇西转运站,继续承担定西地区和宕昌、岷县、漳县出口商品收购、储存、调拨,1978年后增加全省出口中药材储存和发运业务,先后经营本区土特产品如大麻、亚麻、蜂蜜、黄蜡、杏仁和畜产品2个大类47个品种。最高库存达5000吨,最低为3000吨。至1985年年底,公司占地面积2.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库房面积4500平方米,固定资产230万元,为地区外贸公司的科级报账单位。
定西地区农机供应公司 1966年7月在文峰镇成立,初名省农机供应公司陇西供应站,代理省公司业务,职工17人。主要经营大、中型拖拉机和半机械化农具,供应陇西、渭源、定西,通渭、会宁、漳县、宕昌、岷县、舟曲等县。1969年改名定西地区农机供应公司。当年购进279.94万元,销售250.22万元,实现利润3.07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3.65万元。1974年7月,舟曲划归兰州供应。1975~1978年随着国家对农业机械大量投资和贷款,经营品种增加为各类型拖拉机及配件、机引配套农具、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用运输工具和半机械化农具。1975年扩大经营三级修造网所需材料、机电设备、量刃具、工具等。1976年改变了按经济区域供应的办法,临时按行政区划订货供应,划出跨区的漳县、岷县、舟曲、宕昌,划归本区的临洮、靖远。购销额最高的1977年购进2020.43万元,销售1928.29万元。本县农机商品价格一直属全省一价区,按农机商品划分的类别、综合进销差率和其他收费率规定售价。1978年后农机供应调整为仍按经济区域,择优选购的办法。1983年又经营非农机产品。至1985年,全公司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库房4491平方米,营业面积96平方米,成为全区农机供应的中型企业(县级)。有职工62人,文峰1个门市部。购进494.22万元,销售527.75万元,自有流动资金31.7万元,固定资产79.09万元。
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陇西转运站 前身系甘肃省陇西工业品二级站。1969年7月改建为省工业品贸易公司陇西转运站,职工34人,占地1.67万平方米,仓库面积6221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2587平方米,固定资产40.67万元。1971年为甘肃省医药公司陇西转运站,全年仓储中转出入2.22万吨,年收入31.94万元,上缴税金1561元,净利润17.75万元。1973年改名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陇西转运站,至1974年承担漳县、宕昌、岷县、文县的工业品、中药材中转和陇西、岷县、宕昌、渭源、通渭等县民用和工业用盐任务,年吞吐量约2万吨。1975年又为甘肃省医药公司陇西转运站,职工19人,仅担负武都、宕昌、岷县的中药材储存中转,当年仓储中转出入17287吨,年收入75891元,上缴税金2600元,净利润9685元。1980年又改为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陇西转运站,仓储中转中药材25665吨,年收入86442元,实现利税3.08万元,年底储运中转基本停止。1981年开办工业品零售门点和旅社服务,1983年改属天水百货站,为站属陇西批零商店,逐步扩大营业面积,增加商品资金,营业额增至60多万元。1984年划归定西地区商业处,开设工业品批发业务,营业额增加到200万元,年利润达5万元。1985年又改名甘肃省农工商贸易中心陇西展销部(科级单位),职工34人,年收入20.47万元,利税6.91万元,固定资产24.63万元。
甘肃省医药总公司陇西药材转运站 1980年建站文峰镇,有职工10人,承担陇南、甘南国营医药商品中转和库房出租,年营业额约30万元。中转商品最高年份约4000吨,一般年份约2000吨。1984年改称甘肃省医药公司陇西药材贸易中心,人员增至38人,扩大中药购销业务,销售达到50万元,上缴利润10万元。至1985年,占地面积3.23万平方米,分南、北2个库区,库房面积1.6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20万元。经营药材20多个品种,购进300万元,销售290万元,实现利润25万元,人均6579元,上缴10万元。
甘肃省药材公司定西分公司陇西购销站 1985年6月建站(科级单位)。初名定西分公司陇西转运站,职工9人。购进27.75万元,销售86.14万元,实现利润11万元,经营50多个品种,租用省公司陇西购销站的场地。
甘肃省医药总公司天水采购供应站陇西购销转运站 1956~1978年季节性驻站1~2人,转运岷县、漳县调拨的当归等。1979年正式建站文峰镇。库存转运,一般年份1000~2500吨,最高年份1.2万吨。至1985年年底,驻站4人,年转运3000吨,并开展厢归、红芪等的出口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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